2024年5月31日上午11点在伊犁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了伊犁州2024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向阳主持会议。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艾木拉江·玉山、州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处处长刘杰,州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与农村处副处长王浩参加会议,介绍伊犁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州生态环境局举行的自治州2024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介绍专题新闻发布会。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艾木拉江·玉山、州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处处长刘杰,州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与农村处副处长王浩。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伊犁融媒体中心、伊犁新闻网、伊宁市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你们!
首先请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艾木拉江·玉山介绍自治州2024年州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向长期对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予以关注与支持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伊犁州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伊犁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下面,我就2024年以来,自治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伊宁市及周边重点区域,将群众关心的大气污染治理列入自治州十大民生工程,全力推进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完成《伊犁州大气环境整治2024-2025年行动方案》,提出8个方面27项工作措施;开展涉气工业源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炉窑、燃煤锅炉排查整治;持续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启动“伊宁市及周边区域”1轮次、“奎-独-乌”区域2轮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持续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组织58家排放总量在50吨及以上涉气企业制定完善“一企一策”污染治理措施,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2024年1-5月,伊犁州直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治理,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联合印发《伊犁州直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成立草案起草立法领导小组,起草完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目前正在按照程序推进立法工作;持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工作,完成县级及以上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统筹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2024年1-5月,伊犁州直7条重点监测河流14个监测断面、2座湖(库)6个监测断面、1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组织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现已完成招投标;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州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四是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2021年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61个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并销号56个,剩余5项正在有序推进;交办的61个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我州承担的1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9项整改任务,剩余8项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推动;交办的151件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全面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伊犁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努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引导重点排放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减排行动。二是全力支持“8+1+1产业集群”绿色发展,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要求,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环境准入、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积极发挥“三线一单”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撑作用,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三是不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简环节、优服务、提效能”原则,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全力助推伊犁州直经济高质量发展。
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一是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二是持续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点位线索实地核查和处理。三是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涉重金属、医疗废物隐患排查整治和环境监管。四是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持续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我就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提问前请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伊犁州作为祖国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哪些成效?
主持人:
请州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与农村处副处长王浩同志回答。
王浩:
谢谢记者的提问,下面由我来回答你提出的问题。2013年10月14日,原国家环保部正式将伊犁州列为第六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十多年来,伊犁州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创建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截至目前,伊犁州直共创建6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位居全疆首位。其中,昭苏县为全疆首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霍城县为全疆首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尼勒克县喀什河中下游为全疆首个以流域命名的“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也是全疆继阿克苏地区温宿县、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后第三个同时荣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双荣誉的县。目前,我们正组织自贸区霍尔果斯片区、新源县、巩留县等积极申报第八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生态兴则文明兴。”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我们必将建成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谢谢!
记者2:
目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伊犁的热门话题,请问生态环境系统是如何开展相关工作的?
主持人:
请州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与农村处副处长王浩同志回答。
王浩:
谢谢记者的提问,下面由我来回答你提出的问题。伊犁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坚决做到以高品质生态环境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在原有下放至地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再次将部分项目权限下放至地州,2023年12月1日起,除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县(市)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上收至地州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地州级审批权限为54大类140小类(环评共55大类173小类),其中包括“两高”项目。
主要做法:
一是变“坐等企业报环评”为“主动上门服务”。建立伊犁州直纳入自治区重点项目库,向建设单位发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单”,为建设单位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及时掌握项目环评编制进度,主动做好前期审批服务工作,对每个存在问题和难点的项目进行分析研判,出主意、想办法,全过程帮扶指导,同时利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系统”,推行环评不见面审批,做到让“信息多跑路,人员少跑腿”,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强化环评精准审批服务。不断加强部门沟通对接,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水利、商务等主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州直1193个投资500万以上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台账,与部门“并联审批”、及时更新台账,定期跟踪调度,准确掌握项目基本信息和环评编制及审批进展情况。畅通信息渠道,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惠企政策宣传,做好环评服务咨询,及时提醒企业落实环评主体责任,帮助解决环评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持续深化建设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对列入正面清单中的项目环评手续按照环评告知承诺制进行办理,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受理、拟批复公示同时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告知承诺工作(报告书15个工作日、报告表8个工作日);做好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对正常审批类项目环评手续在严格遵守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自治区各项要求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工作流程,将报告书、报告表项目的审批时间由法定时限60日、30日分别缩短至3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
谢谢!
记者3:
国家层面提出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请问,伊犁州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上有什么具体措施?
主持人:
请州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处处长刘杰同志回答。
刘杰:
谢谢记者的提问,下面由我来回答你提出的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和散煤燃烧治理。共完成4.7万户散煤用户清洁取暖改造,在农业生产领域完成36台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替代及优化。二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58家重点行业企业制定“一企一策”三年治污减排方案,热电联产、煤制气、砖瓦、化工、陶瓷、硅冶炼、水泥等行业企业共完成31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实施,累计投入资金4.169亿元;完成13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42台;完成7台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16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组织5家水泥企业冬季错峰停窑生产。三是强化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2023年7月1日起全面施行机动车国六B排放标准,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3388辆,新增新能源车辆4582辆,完成181个充电桩建设。四是不断强化扬尘管控。制定实施《2023年伊犁州直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伊犁河谷重点区域施工现场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179个,完成视频监控联网工地项目163个,在线监测安装工地数量143个。五是加强大气环境监督执法。2023年共检查涉气企业271家次,发现问题405条,立查立改232条,限期整改173条。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印发实施《自治州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伊州政办发〔2022〕58号),11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排查、溯源工作,其中5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整治完成率为45.5%。二是持续做好水环境质量预警工作,建立水环境质量预警分析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水环境质量预警分析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超标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州直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自查工作的通知》(伊州环发〔2023〕34号),组织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摸清伊犁州直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未发现存在城市黑臭水体情况。四是持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2023年9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取消霍城县芦草沟镇大东沟水源地保护区,同意霍城县大东沟截潜流饮用水水源地、萨尔布拉克镇恰特塔勒村饮用水水源地、萨尔布拉克镇切特萨尔布拉克村饮用水水源地等3个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谢谢!
记者4:
我们了解到,今年1月中央又启动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们想了解伊犁州在前两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一些情况?
主持人:
请州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处处长刘杰同志回答。
刘杰:
谢谢记者的提问,下面由我来回答你提出的问题。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第一轮环保督察,按照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们伊犁州承担28项整改任务,针对28项整改任务制定了105条整改措施,2020年12月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向我州交办了203件信访案件,截至2020年12月已全部办结。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按照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们共承担17项整改任务,针对17项整改任务制定了87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销号9项任务。2024年应完成的3项整改任务,2025年应完成的5项整改任务。在这里我向大家通报几个“典型案例”进展情况。伊宁县在园区建设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清洁煤制气中心建设项目。园区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已完成验收,具备园区企业统一供气条件。新疆天正中广有限公司:天正中广自中央环保督察后,所有装置处于停机状态,对装置进行清扫。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及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精神,州发改委根据最新政策指导企业盘活合格资产。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向我州交办了151件信访案件,截至2023年12月30日已全部办结。目前,各项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
我也利用此次机会向大家介绍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点内容:
此轮重点督察省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地市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在督察中,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此前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谢谢!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需要单独采访,会后可以继续沟通。再次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