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伊犁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叶尔夏提·吐尔逊拜主持召开伊犁州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送审稿)》《2024年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伊犁州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等事项。
州领导朱大纲、达列力别克·坎加汗、热甫哈提·托合塔木、刘建林、李世民、李占超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做好行政立法工作是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更好地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法治保障和服务的重要抓手,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自治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伊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科学编制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通过编制目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可视化”计划管理,进一步推进州人民政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有效保障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会议强调,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消除影响投资创业和要素流动的“隐性堡垒”,扎牢制度“笼子”,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公平高效审批服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求,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对本次公布的318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州、县两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自治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依法依规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清单之外无许可。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