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伊犁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切实增强。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自治州“十三五”规划和“十四五”规划(草案),并作为重要议题,列入州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州人民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写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一名副州长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有人抓、有人管。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伊犁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遍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主动报告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伊犁州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已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三是健全完善学法制度。州、县(市)及州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均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2020年州党委常委会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均达到3次以上。四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州、县(市)人民政府均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聘用法律顾问,州直各部门通过设立公职律师或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等形式,开展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核,确保了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五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设立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项目,今年将法治政府和法治宣传工作作为专项考核内容单列,并将分值提高到15分,各县市、各部门履职意识明显提升。六是将各县(市)、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2020年度干部绩效考核述职内容,极大地推动了各县(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
二、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提升监督管理能力。我州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进行制度创新,废止原《伊犁州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伊犁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本案审查办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伊州政办规字〔2020〕2号),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核、备案管理、清理等程序,为依法履职、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和质量。二是严把“五关”,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把起草、审查、审核、备案、清理“五关”制度。三是多措并举,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增加“规”字文种,专用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编号,督促州直各县市、各部门切实落实“三统一”制度,并列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意识。四是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确认主体。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9〕31号),及时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确认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将39个具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资格行政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五是认真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和备案审查职责。我州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发布全过程,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六是全面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专门机构,组织专门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门户网站、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行政复议,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和受理呈批制度,未经登记和审批的均不予进入审理程序,所有的案件均通过调查核实、明辨是非、行政复议集体审议。同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有效化解矛盾争议,维护社会稳定。2020年伊犁州人民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不予受理1件,办结6件。二是切实做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应用。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账号分配至州直属各县市、各部门,举办专题培训班,指导各县市、各部门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在工作平台办理案件,并妥善做好2000年以来行政复议案件数据移植汇聚工作。通过全程网上录入、网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确保了行政复议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三是积极落实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接受人民法院行使监督,认真履行答辩举证、出庭应诉、配合开庭审理等职责,保障诉讼法有效实施,从而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四、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由州长为组长的自治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州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伊犁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纳入州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人财物等具体要素,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落地见效。二是加强考核评价,借力抓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纳入2019、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自治州年度绩效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强力推进我州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州政府聘请法学专家举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讲座,对州政府及各部门行政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将“三项制度”纳入州直行政执法培训必学内容,切实营造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综合改革,组建成立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3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按照“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模式,在乡镇(街道)统一设置了综合执法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队,形成了“一个执法主体、一支执法队伍、一个窗口对外”的执法体系,有效解决了以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及时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加强执法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出具执法文书,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五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伊犁州各行政执法机关遵循“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运用“互联网+执法公示”工作思路,通过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新疆)、微信公众号以及大厅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公开,并进行动态管理。推行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制定《伊犁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管理办法》,梳理《自治州本级、县(市)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公开9+X类行政职权2954项。州直11个县(市)共梳理行政权力事项29686项,公布执行第一批基层权力事项指导目录73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47项,强化对政府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六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伊犁州各行政执法部门先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配套措施,按照“工作必须、厉行节约、性能适度、安全稳定、适量够用”的原则,合理地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笔、录像机等音像记录设备。围绕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音像记录和执法记录管理等环节开展工作,准确全面“留痕”行政执法每个步骤,确保行政执法过程可查询、执法业绩可评比、执法责任可追溯,确保行政执法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资料齐全。七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伊犁州各行政执法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按要求设置法制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邀请专家,充实法制审核队伍,重大执法决定做到执法主体、管辖权限、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必审,当事人身份、证据材料、事实情节、行为后果、法律文书、时间期限必核,为行政执法重大决策提供保障,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五、强化法治保障,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制定《自治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和使用的指导意见》《自治州司法行政系统加快推进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的分工方案》,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成11个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5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95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769个便民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县级以上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落实2名工作人员驻场工作,为各族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在热线平台建设上,大力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应用,抓好驻场法律服务人员管理,提高热线接听率。截至目前,接听群众咨询2673起。在网络平台建设上,为县市中心和人口基数较大的乡镇服务站配备“律品”智能触摸法律咨询一体机38台,依托“新疆12348”法网和“新疆掌上12348”微信平台开通“伊犁司法微信公众号”。三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工作。指派精通业务工作干部进驻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根据法定职责和权责清单,逐项编制完善律师执业、变更、注销等61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和办事流程图,方便群众查询和申请。截至目前,窗口共受理办结个人申请司法鉴定审核登记、申请专职律师、司法鉴定人延续审核登记、法律咨询等67件,办结率、好评率均实现100%。
伊犁州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