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伊犁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为推进伊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始终坚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州党委工作会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作为州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积极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及“江苏大讲堂”,法治专题学习、研讨发言、讲法治专题党课逐步实现常态化。今年以来,州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2次,研讨发言4人次,讲法治专题党课2场次,政府全体会议专题学法1次。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伊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州党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述法、法治督查、市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州等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在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州、县分层级召开述法工作专项会议12场次,组织11个县市、59个州直单位、127个乡镇(街道)、543个县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现场或书面述法。三是开展法治督查落实各级责任。州县两级人民政府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主动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2023年,对州直11个县市和18个部门开展法治督察,起草《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2023年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自治州“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等文件,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法治政府各级责任落地落实。伊犁州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已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并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制定《自治州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科学量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印发《伊犁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州本级、县(市)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州直37个部门共梳理权责清单3601项,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精简优化办理时限、流程等要素,企业办事更加便利高效。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明确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37项、政务服务“三化”重点任务23项,依法依规向乡镇(街道)下放行政处罚事项32项,梳理州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648项。全面开展州直各县市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核查工作,动态梳理完成政务服务事项9628项。三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伊犁州直范围内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州直累计注册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5.26万户,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4.8万户。四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制定印发《加快推进自治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重点任务分解方案》《自治州大数据发展规划(2023年—2025年)》等业务性操作性文件9项,积极打造“八个一”政务服务品牌,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新服办”“交管12123”等平台,实现“掌上”政务服务和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建设。大力推进标杆大厅建设、“跨省通办”、“疆内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套餐等工作,优化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平台,形成覆盖州直部门、驻伊单位和县市及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格局。在政府网站和政务大厅开设“营商投诉专栏”,构建受理、交办、处置、反馈、回访“五位一体”的问题整改、投诉处置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今年以来,州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共办理业务286.72万件,12345热线受理企业和群众诉求34.96万件,办结34.49万件,办结率98.66%,满意率98.04%。五是持续提升法治化国际化服务能力。引进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在伊犁州设立分支,填补仲裁领域空白;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霍尔果斯片区企业法治体检中心揭牌运行,协调引进众成清泰“一带一路”(霍尔果斯)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入驻。先后选派10名律师参加中央、自治区涉外法治专题培训,邀请内地高校涉外法治教授来伊举办涉外法治建设培训班。今年以来,伊犁州人民政府已与4家企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保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执行不变味、不走样。积极拓展法律服务行业延伸服务内容,采取网上办理、预约办证、节假日轮值、延时服务等措施,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律企携手”专项活动,全州184名律师精准对接202家民营企业,线上线下解答法律咨询480余人次,提供法律建议307条,审核合同450件,起草法律文书289件、查找法律风险点102个,出具法律意见书307份。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效率。一是提升行政立法质效。围绕伊犁州实际和改革发展所需,编制伊犁州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完成2个地方性法规、2个政府规章项目起草审核等工作。组织27名机关骨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等院校教师、社会律师、公职律师等人员参与行政立法工作。聘请35名新疆大学、伊犁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组建立法志愿者队伍和立法咨询专家库,制定出台《自治州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在立法论证、座谈、调研和意见征求阶段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健全行政立法问题协调解决机制,提高行政立法工作质效。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落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试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作用,施行州司法局负责人及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列席州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不断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今年共审查政府常务会研究议题62件,其中重大行政决策文件17件。三是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质效。今年共清理伊犁州人民政府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3件、废止90件、宣布失效79件、拟修改25件,现行有效的政策性文件124件、废止83件、宣布失效40件、拟修改3件。根据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采取实地观摩和视频会议形式分别于2023年5月、11月召开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安排部署会。奎屯市、霍尔果斯市作为伊犁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观摩点,积极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和第二批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四)规范化推进行政执法建设,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自治区《乡镇(街道)权力事项通用目录》《自治区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文件要求,制定伊犁州《关于加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2023年版)》,调整优化向基层权责事项,指导各县(市)聚焦基层审批服务执法领域,梳理编制符合基层实际需求的《乡镇权责清单》92项、《街道权责清单》55项、《县乡“属地管理”事项清单》54项,各县市组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121个,确定执法人员722人。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县(市)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乡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两张清单”,厘清县乡两级执法队伍的执法权限和执法重点。依据“自治区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伊犁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强化、三提升”活动工作方案》。完成州直及八县三市276个行政执法部门1830名行政执法人员的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统筹州县层级举办线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76期,4404名行政执法人员、377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467名法治审核人员参加培训;搭建伊犁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60学时的线上线下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252家行政执法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执法监督671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923条。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伊犁州15家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落实自治区各行业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基准,制定伊犁州试行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绿化管理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疆黑蜂遗传资源保护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养犬管理办法》等7条行政裁量基准,推行“两轻一免”清单,确保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市场监管部门已办理“首违不罚”案件,免罚金额21万元,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企业24家,行政处罚7家,免于处罚17家,从轻处罚7家。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合作机制试点工作,目前伊犁州以霍尔果斯市为重点,州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协作配合的1+N行政执法监督模式开展试点工作。制定《自治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完成2023行政执法处罚类案卷评查工作。州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653名,法制审核人员59名。五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纳入全州行政复议人员和各行政执法单位培训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水平。充分落实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行政与司法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召开行政诉讼联席会议3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州县两级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41件,较2022年增长104%,已办结199件,42件正在审理。伊犁州伊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被自治区推选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六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坚持“应出尽出”的原则,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常态化,强化对行政行为依法依规审查,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针对伊犁州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高的问题,通过定期通报、约谈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3年,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下发通报2次;全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173件,均已出庭,出庭应诉率100%;全州范围内已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共447件,败诉案件111件,败诉率为24.8%。
(五)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州整体工作框架下提档升级,研究制定《自治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自治州司法行政系统加快推进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的分工方案》等7份指导性文件,制定法律服务业发展目标并全力推进落实。试点打造县乡两级“一站式”矛调中心,依托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升级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站、所、中心”三位一体建设,规范化推进立法民意收集点、行政复议联系点、公证业务联系点、仲裁业务受理点、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推进服务方式转型升级。目前11家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7家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976家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挂牌运行。二是全面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印发《伊犁州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指导手册》,对全州125个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业务用房、装备设施、队伍建设等基本情况建档立卡,司法所办公面积均达到121.69平米。对68个司法所外观标示、内部上墙制度、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上墙标识、矛盾纠纷调解室墙面标识等方面进行统一打造。先后投入工作经费120余万元,通过自治区示范性标准化验收的司法所22个。今年以来,2个集体、1名个人入选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召开州级层面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会,建立咨询、申办、指引、投诉受理等4类12项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伊犁普法”微信公众号、“12348”新疆法网平台和“12348”手机客户端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及时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专家库进行动态更新,新增专家17名,专家库成员达到79名。为县市和偏远乡镇(街道)配备106台“人人律”“律兜”法律服务一体机。打造“温大姐”“张翠娟”“苏辉军”等个人调解室以及“白杏子”、“奶茶会”等特色调解室品牌,构建“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法律援助依法做到“应援尽援”,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范有序。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州直991个村(社区)237名聘任律师、8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作用,解答法律咨询13.7万人次,协调县市依法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531件,切实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四是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接受州人大常委会对“八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1+4+X”学法清单体系,组织州县乡村四级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州县两级拟任干部法律考试45场次、党员干部线下集中考试1次。建立“法润伊犁”全媒体普法“三个一”(伊犁日报每周1期、广播电台“法润伊犁”每周1期、电视台“勤听时间·与法同行”每月1期)传播体系。打造“伊犁人的奶茶会”“局长讲法”等特色品牌。举办线上“法律明白人”、线下“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举办“新时代伊犁干部大讲堂”5期,培训各级干部1.55万人次。利用援疆渠道,开设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优秀年轻政法干警培训班、民族工作领域干部专业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新时代纪检监察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题培训班等班次,培训专业法治队伍人才650人。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543”工程,投入20余万元打造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法治文化广场。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8万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余万份,受教育干部群众174万余人,法治宣传覆盖面、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存在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部分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概念不清、界定不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定程序不够规范,聘用的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亟待规范。“三项制度”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行政执法不规范,个别部门(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不到位。
三是法制机构力量还较薄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不足,各县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短缺且行政复议专业力量极为薄弱,面对日益增多的不同种类案件和专业性要求,人岗不相匹配矛盾凸显。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工作思路
在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目标任务
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增强突发事件依法应对力,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和转变政府职能,全力保障权力运行,进一步完善法治督察工作机制,推进法治督察常态长效,使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聚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精神”,引导各县市和各部门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在含义,一切行政行为遵循《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和《年度伊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实践。
二是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加快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自治州“数智化”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四年新飞跃”工作节奏,推进自治州数字政府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2024年,全面理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管理体制,完成数字化发展总体思路,健全相关领域制度和标准规范,使政务云网、共性应用支撑、数据资源等基础支撑能力基本满足数字政府建设需要,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经济社会治理“一网统管”,一体化数字政府改革新模式基本定型。
三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结合伊犁州实际,科学编制行政立法计划,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重要领域立法,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建设,通过制度规范拾遗补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大推行执法责任制力度,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诉服体系,加强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民生司法保障,提高宣传深度广度,全面提升社会各界和各族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八进”、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以基层为重点的多层次领域依法治理。
四是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全力保障权力运行。持续加强政府会议学法制度落实,坚持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实现重大决策目录制作、公开、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决策质量。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
五是完善法治督察工作机制,推进法治督察常态长效。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定期对各县市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情况采取书面、实地、综合、单项等督察方式,准确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等。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打造“可看、可听、可学”的示范点位,以点带面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
六是着力建强法治机构和队伍,不断提高各领域工作法治水平。要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机构、法治工作部门建设,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加强基层机构和力量配备,依法依规解决好法治建设常设议事协调机构设置、人员力量配备等基础性保障问题,确保有机构办事、有专人干事。要细化任务清单和工作措施,扎实推动《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落地见效,着力建设好立法、执法、司法三支队伍,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培养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