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伊犁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牵引,全面推动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积极组织干部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常态化落实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任前考法等制度,有力推动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水平提升。州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8次,州政府领导讲专题法治党课7场次,各县市讲专题法治课57场次。二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始终坚持在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向党委报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召开伊犁州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成功承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法旅融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典型经验受到自治区领导充分肯定。三是开展法治督查落实各级责任。推动开展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发现共性问题14条,个性问题80条。分层分级召开专题述法工作会议12场次,组织888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并开展评议活动。
(二)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政务服务平台增设“跨省通办”“援疆通办”“兵地通办”专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实现全程“不见面”,企业设立登记缩短至1个工作日,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率达97%,90%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受理,接诉即办”机制,开设“企业诉求服务”专席,全时段提供企业咨询、政策答疑等便民利企服务,企业和群众来电接通率95.49%、诉求办结率99.76%、满意率98.15%。二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乙方思维”,在全疆率先设立州级营商环境建设局,出台《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建立营商环境监测和社会监督机制,设置监测点158个,聘任特约监督员187名,打造营商“软环境”,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强内核”。州直累计注册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5.56万户,同比增长5.03%,新登记市场主体3.54万户,新增私营企业7111户。积极打造“政企合作”“政邮合作”“政银合作”新模式,提高办照效率。三是持续加强政务失信治理。重点针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帮助467家企业履行法律义务主动纠错、重塑信用,协调解决企业反映问题诉求237件,政府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深化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府治理法治化。一是提升行政立法质效。严格立法工作程序,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编制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起草地方性法规2个,出台政府规章2部。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对27名立法咨询专家颁发聘书,有效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立法工作。二是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运行。严格执行政府工作规则,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柔性引进专职法律顾问并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推动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州县乡718家部门(单位)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992个村共聘请法律顾问377名。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备案审查率均达到100%。扎实开展清理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文件工作,废止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文件315件,宣布失效文件177件。四是持续完善涉外法治机制建设。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储备,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储备库自治区级6个,州级30个。积极构建“一站式、多元化”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着力推动打造“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已入驻国内涉外律所2家、国际国内仲裁机构4家、归集调解组织2家,共化解涉外民商事纠纷41件、办理涉外公正451件。
(四)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深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加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推进乡镇(街道)与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和协调协作,推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梳理乡镇权责清单92项、街道权责清单55项、县乡“属地管理”事项清单54项,组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121个,聘任133名执法监督员。出台行政执法行为及文明用语规范指引、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837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二是优化行政执法方式。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扶持企业健康发展,为伊犁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下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908条,任务完成率和公示率均达100%,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查政策文件216份,反馈问题41份。精准确定处罚尺度,突出柔性执法,广泛运用警告劝诫、说服教育、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办理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较低数额罚款“三张清单”案件878件,免罚罚款金额达493.26万元。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试点,开通“企业服务与诉求受理”专席试点账号8个,受理涉企诉求374件,办结率100%。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销毁侵权假冒物资257种,价值500余万元;查处电信网络诈骗、“食药环”、知识产权领域案件236起;依法整顿用电、供暖、供气等民生领域违规收费问题,责任违法主体向群众、小微企业、个体户等退还不合理收费452.06万元,惠及终端用户7862户。
(五)强化矛盾多元化解,大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一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推动各级行政机关限期改正存在问题,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州县两级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62件,较2023年增长2倍以上,审结行政复议案件437件,纠错156件,调解和解111件,调解和解率25.4%,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实定期统计、分析、评价行政机关应诉情况制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4年,全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337件,出庭应诉率100%,全州一审案件共337件,败诉案件42件,败诉率为12.46%。三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依托“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探索“公证调解+司法确认”调解新模式,打造“温大姐”“张翠娟”“苏辉军”个人调解室,创建“白杏子”“奶茶会”特色调解室品牌,法院设立“涉企诉服”专办窗口,开通涉企“快调、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3.02%。四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覆盖建立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县市和偏远乡镇配备法律服务一体机106台,提供“1台终端+N项服务”数字公共法律服务。成立法律援助机构12个,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较上年同期增加29.3%,其中,农民工讨薪案件53件,挽回经济损失193万元。
(六)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高标准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加快推进“云、网、数、用、安”五位一体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模式,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异地办”。建设完成集政务服务、便民生活、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25个功能为一体的“我的伊犁”城市APP,实现“一网式布局、一站式服务”,有效提升群众“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服务能力水平。二是高标准推进实施“数字强基”工程。打通1564个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点,实现区到村五级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打通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县市、乡镇数据纵向流通,形成伊犁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数据共享枢纽。推动中国联通伊宁算力中心、霍尔果斯苏澜智算数据中心等新一代基础设施建设,为伊犁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算力支撑。开展基层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基层一张表)建设,构建“1+1+5”工作体系,着力破解基层数据重复采集、多头上报等问题。三是高标准推动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建设集态势感知、指标管理、风险预警、效能评估、辅助决策、联动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伊犁州数字化运营管理中心,通过接入政务服务、基层治理、“互联网+监管”等系统,融合各方数据智能分析,形成决策科学、响应及时的一体化指挥链条,建立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联动治理机制。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意识,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233条,以公开强监管促落实,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优化。个别单位不注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政务服务能力与普惠便民目标存在差距,“最后一公里”有梗阻,领导干部习惯运用行政手段干预正常市场经济活动,营商环境的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部分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概念不清、界定不准,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缺失,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不到位。部分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定程序不规范,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不到位,聘用的法律顾问仍存在“顾而不问、聘而不用、不会用、用不好”等问题。三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亟待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存在落实有偏差的情况,对本部门(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不到位;执法单位专业人才力量不足,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指导不到位,专业化水平不高,行政处罚实际执行效果差。
三、2025年工作安排
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各项部署要求,全面助推法治伊犁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是全面增强法治观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制约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难题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完善政府诚信履约践诺机制,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政府承诺兑现到位、政府对企业欠账清欠到位,全方位提高公共政策实效和政府公信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和执法力量下沉,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加强赋权执法事项培训指导监督,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能力素质,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法治机构和力量配备,建强立法、执法、涉外法治等法治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加强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规则,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法治建设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健全完善任务清单,梳理推进措施、总结工作成效,为迎接2025年国家评估验收打好基础、做足准备。提前谋划年度述法工作,规范“述”的内容、创新“述”的形式、强化“述”的效果。加强对伊宁市、察布查尔县、巩留县等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的推广,及时挖掘本地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