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伊犁州直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伊州政发〔2022〕8号)(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共5章19节,立足州直民政工作实际,侧重于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三项职责,结合州直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现有的条件等实际,在体例上进行了较大幅度优化,除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重大任务和工作目标外,按照《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民政事业发展作出的部署要求进行了整合融合、细化量化。
《规划》聚焦“十四五”时期的阶段性任务,从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序、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等方面确定了“十四五”发展目标。《规划》设置1个指标专栏23项指标,充分体现民政事业发展的时代特色,反映州直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水平,回应群众对解决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重点难点等问题的热切期盼,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彰显制度优越性、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设置了“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指标。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用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加大养老机构医养康护教结合力度,设置了“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指标。为切实解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难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克服跨年代、跨地域档案管理、信息技术等问题,设置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指标。紧扣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责使命,统筹推进州直民政领域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设置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指标。考虑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设置了“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指标等。同时提出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加强民政服务设施统筹利用、完善行政区划设置等,突破这些瓶颈和短板问题,对于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规划》立足民政部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三项主要职能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在民政领域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兜牢底线上下功夫。
不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从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健全返贫帮扶和脱贫兜底保障机制、探索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切实提高临时救助质效等4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快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和高效化的举措。
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从健全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推进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健全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和志愿服务体系、促进慈善福彩事业健康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和举措。
加快推动基本社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从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婚姻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困难残疾人福利服务水平、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等4个方面,提出基本社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健全完善以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为重点的政策体系、积极提升体系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强化养老服务保障与监管、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进养老服务兵地一体化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举措。
健全完善儿童福利体系。从健全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制度、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体系等3个方面,提出儿童关爱保护的重要举措。
优化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依法加强地名管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区划地名信息化管理等3个方面,提出推动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有效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
加大民政项目建设力度。按照“先补缺、后改善、再提升”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民政服务设施,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全面的民政服务设施体系,着力实施一批基础性和示范性的重大民政服务设施项目。
《规划》提出多项举措,保障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包括加强党对民政事业的全面领导,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管理、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等,形成推动自治州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伊犁州直民政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结合工作职能,兜底线、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儿童福利设施、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殡葬服务设施、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等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民政服务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