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伊州政发〔2022〕9号)(以下简称“两规划”)。
“两规划”体例一致,分别分为前言、总体要求、发展目标、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五部分。总体要求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目标含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部分提出具体实施要求。
《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总体目标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政治、社会保障、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妇女发展规划内容包括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保护8个领域、76项分项目标和92条措施。
《州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总体目标是: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儿童发展规划内容包括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7个领域、69项分项目标和88条措施。
伊犁州“两规划”编制中实现了“两个转变”。一是1992年以来,国家先后制定实施了四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成为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根本抓手。前三个周期,自治州主要是执行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两个纲要,没有单独制定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第四个周期,伊犁州结合当地实际,编制了“两规划”,并要求州直县市紧密结合实际,编制县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转变了上三个周期自治区妇女儿童纲要管全区,各地一个标准的状况。二是将“两规划”实施时间由10年调整为5年。便于将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与自治州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相衔接,做到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完成了“两个扩展”。一是妇女发展规划由原来的7个领域扩展到8各领域,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二是儿童发展规划由原来的5个领域扩展到7个领域。增加了“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领域,将“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调整为“儿童与环境”领域。
伊犁州“两规划”与“十三五”时期自治区两纲相比,新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包括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引领,支持妇女儿童发挥主体作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新时代发展新特征,注重因地制宜致力于解决伊犁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坚持连续性,考虑前瞻性等,形成了推动自治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伊犁州妇儿工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两规划”,结合工作职能,分解目标责任,强化宣传培训,认真组织推进,确保“两规划”顺利实施,指标全面落实,切实提高各族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