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是伊犁全面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时期,制定并实施好“十三五”规划纲要事关大局。本规划纲要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伊犁州党委审定的《伊犁州直“十三五”规划构成要素要点提纲》编制,主要阐明州党委、州政府战略意图,明确发展指导思想、基本理念、目标要求,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更是指导未来五年伊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宏伟蓝图。
第一篇 继往开来 开启丝绸之路新征程
第一章 “十二五”回顾
“十二五”期间,自治州党委、州政府团结带领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新型工业化进程稳步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十二五”时期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有序推进并全面完成,为“十三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稳定大局持续向好。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决策部署,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和各类刑事犯罪,强化组织基础、群众基础、技防基础、网络基础建设,建立完善维稳工作常态化机制,实现了“不出事尤其不出大事”的目标,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以织密巡防、联防、控边、监控“四张网”为重点,健全常态化防控体系,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能力明显增强;以“去极端化”为目标,细化宗教事务管理、强化教育疏导,抓实“三大专项行动”,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有效遏制;以强化流动人口、重点要素和互联网管理为重点推进社会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效突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平安建设持续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扎实推进,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时期,伊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总量规模及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2015 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809.1 亿元,年均增长幅度为 12.8%(可比价),实现五年翻一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26296 元,年均增长 10.18%;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 120 亿元,年均增长 8.3 %,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7.3 亿元,年均 16.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191.3 亿元,年均增长 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620.4 亿元,五年累计超过 3036 亿元。
产业升级稳中有进。三次产业结构稳步调整优化,由2010 年的 24.2:35.8:40.0 调整为 2015 年的 23.4:27.9:48.7。现代农牧业平稳发展,建成“伊犁河谷 500 万亩绿色农业示范区”,粮食安全有效保障,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新型工业化稳步推进,建成 14 个工业园区,包括 3 个国家级园区和 6 个自治区级园区,园区聚集力、承载力明显增强,初步构建起包括煤炭、电力、石油化工、钢铁、建材、冶金、轻工、纺织、食品、制糖、酿酒等门类的工业产业体系,中小微企业和民生工业蓬勃发展,2015 年地方工业增加值达到72 亿元。现代服务业活力显现,旅游业快速发展,2015 年实现旅游总收入 115 亿元,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 1400 万人次,商贸物流、交通运输、金融保险、餐饮娱乐、房地产、信息通讯等其它服务业实现快速有序发展。
社会民生持续改善。通过连续开展五个民生建设年活动和两年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十二五”时期,伊犁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 75%。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累计新建安居富民工程 19.75 万户、定居兴牧工程 1.5 万户、保障性住房 6.5万套、农牧场危房改造 3 万户。劳动就业工作扎实推进,累计实现城镇就业 22 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233.2 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以内。科教兴州战略深入实施,2015 年“两基”人口覆盖率达 100%,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 99.83%,初中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达 97.21%,初中生升入普通高中升学率达 61.37%,双语教育覆盖率达 88%。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文体广电、新闻出版等事业繁荣发展,文化惠民工程有效实施,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 93.69%。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拥有各类卫生机构 1584 个,卫生床位数 13384 张,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 47 个,床位数4357 张,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 125.6%、48.8%、11.9%、62.7%。社会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参合率达 99.6%。2015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4141 元和 12175 元,年均分别增长 11.8%和 12.8%。
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乡规划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伊犁州直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上下衔接的城乡规划体系。“十二五”以来,年均投入近 70 亿元建设完善城镇道路、供排水、供热、供电、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霍尔果斯市、可克达拉市挂牌成立,奎屯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试点智慧城市,伊宁市获批全国第二批试点智慧城市、荣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大伊宁”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全面启动,各县(市)城市建设明显提速,城乡面貌发生明显变化。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一批公路、民航、水利、电力、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城市配套服务功能和承载力不断提升。《伊犁州直铁路网规划》编制完成,中哈第二条铁路开通运营;奎屯—克拉玛依高速公路、伊宁—墩麻扎高速公路、巩留—尼勒克公路、国道 217 线改造工程建成通车,察布查尔—昭苏公路隧道工程开工建设;累计完成农村“畅通富民”公路近 4000 公里;那拉提机场实现四季通航,伊宁机场改扩建、昭苏机场筹建工作稳步推进,西行班列开通运行;伊犁—凤凰 750 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伊犁—库车750 千伏输变电项目开工建设;伊宁—霍尔果斯煤制天然气外输管线建成,西气东输三线工程西段建成投产。那拉提渠首、科克塔斯水库等项目进展顺利;伊犁河北岸干渠、南岸干渠等大型灌区工程加快推进,修建防渗渠 5896 公里,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172 万亩,节水灌溉能力明显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制定出台贯彻落实自治区“两个可持续”60条具体措施,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编制完成《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伊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坚持工业项目入园发展,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和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节能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启动实施“三北”防护林五期、退耕还林、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建设和生态修复工程扎实推进,以喀拉峻—库尔德宁为主要提名地的天山申遗,成功获批世界自然遗产。2015 年,森林覆盖率为 13%,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 85%以上,地表水年均断面达标率 85%;拥有各类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6 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 个;累计建成城市烟尘控制区 7 个,环境噪声达标区 12 个。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制定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启动15 类 69 项改革,伊宁市、伊宁县等 5 个县(市)深化改革试点示范工作扎实展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民营、外资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不断优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医药卫生体制、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一区四园”、南部联检区和“综保区”建成运营,奎屯保税物流中心封关运营。国际经济交流合作不断深入,“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开放格局正在形成,2015 年,完成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 47 亿美元。
第二章 发展形势
一、国际形势
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各国利益融合不断加深,发展中国家群体力量继续加强,国际力量对比逐步趋向平衡,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有利因素总体不断增加,对我国发展有利的和平稳定外部环境仍然可以争取和保持下去。同时,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将为我们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机会和有利条件。
二、国内形势
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推动发展的基本条件仍然具备。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在增长速度稳步换挡的同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正为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添新的动力,全面深化改革正为创新驱动、结构转型增强新的活力。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五大理念,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指明了路径,为伊犁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更好地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更高层次扩大对外开放、更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更紧密团结各族人民指明了方向。新一轮全国性产业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行动正在进行,东部地区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部分劳动密集型和土地资源密集型产业呈现向中西部梯度转移的态势,这给伊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进一步完善基础产业体系、夯实产业基础,创造了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使得新疆成为对外开放的前沿,这给伊
犁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提供了良好条件。国家城乡一体化进程进入新阶段,促使伊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这为伊犁进一步扩大消费和投资提供了更大空间。互联网+、中国制造 202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战略的实施,必将大大激发伊犁各族干部群众的创新发展热情,为伊犁的转型发展提供新动力。随着投融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支持地方政府采用 PPP 模式、专项建设基金模式等制度创新,将为伊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等开辟新的投融资渠道。脱贫攻坚战的打响和新一轮对口援疆深入实施,东中西区域合作不断扩大,将促进伊犁的民生事业进一步改善,同时也将带来伊犁人才进一步集聚、干部素质进一步提高,为伊犁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三、疆内形势
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总目标,强调发展是解决新疆一切问题的总钥匙,这为全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攻方向。新疆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加速期,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产业基础逐步夯实,人口加快向城镇集中,为伊犁下一步扩大生产和消费打下了良好基础。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将大力促进伊犁旅游、商贸流通、住宿餐饮等产业发展,扩大地产品销售。伊犁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最西端,拥有霍尔果斯、都拉塔、木扎尔特个一级口岸和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享受国家多重特殊政策支持,将为伊犁充分利用 “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大力开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动能源资源合作、
建设国际离岸金融中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打造进出口加工基地、构建面向中亚的科教人文交流提供千载难逢的机遇。伊犁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奔小康的热情进一步迸发,各族人民思稳定、谋发展、盼致富的浓厚氛围已经形成,伊犁经济社会的发展进入了全新的历史时期。
伊犁面临发展新机遇,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稳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伊犁分裂和反分裂斗争尖锐复杂,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任务艰巨。二是经济发展基础比较薄弱,产业体系不够健全,产业层次还比较低,产业竞争力还不够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存在较大困难;三是受自然、历史等因素影响,州直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特别是交通大通道建设和水利建设滞后,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短缺仍然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四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环境污染压力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加快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五是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发展任务繁重;六是体制机制改革才刚刚起步,以五大理念统领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有待强化,全社会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有待提升。上述问题是州直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是我们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总结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着力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防范风险、补齐“短板”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三章 发展愿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坚持依法治伊、团结稳伊、长期建伊,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调结构转方式,推进“五化”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建设团结稳定、民富州强、生态和美、安居乐业伊犁,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战略定位
着眼于“十三五”时期乃至更长时间内的国家战略与政策导向,结合伊犁特殊的地理区位特征和资源环境条件,伊犁应着力打造成为天山北坡西部经济强区、中心城市、向西开放桥头堡、世界级旅游精品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天山北坡西部经济强区。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战略机遇和对口援疆的政策机遇,以增加总量、提高质量和扩大就业为中心,努力承接东部地区转移产业,大力发展进口资源加工产业,积极推动原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特色产业体系,不断提升区域经济实力。
天山北坡西部中心城市。按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设要求,全力打造伊犁州首府伊宁市,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做好规划,加快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努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提升城市人口规模和集聚度,辐射带动霍尔果斯市、霍城县、伊宁县、察布查尔县等其他河谷城镇,形成联系紧密、功能互补、优势明显的城市群。
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充分发挥霍尔果斯对外窗口作用,依托霍尔果斯口岸和交通枢纽优势,建设“外引内联、东联西出、西来东去”的开放合作平台,服务伊犁、服务新疆、服务全国、面向中亚,加强与中亚、南亚、西亚和东欧的紧密合作,加强开拓向东的国内市场,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建成我国陆上能源大通道和新疆能源基地。
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按照全球眼光、国际标准、伊犁特色的要求,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与差异化发展战略,着力打造一批世界级精品旅游景区,推动旅游与文化、生态、口岸结合,全力开发草原生态旅游、河谷人文旅游、边境口岸旅游三条独具特色的旅游景观带,不断增强伊犁旅游的魅力和吸引力,努力把伊犁河谷打造成世界级精品旅游目的地和国际一流的休闲度假胜地。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凭借我州向西开放桥头堡的有利区位,紧紧围绕建设“国际金融港、国际物流港、国际信息港、国际航空港和国际旅游谷”的目标定位要求,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产业、人口、城镇集聚发展,努力使伊犁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
三、基本理念
今后五年,要实现伊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必须正确处理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六个坚持”原则,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切实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社会发展体系。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把协调发展作为推进发展、统筹格局的重要工作,牢牢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正确处理稳定和发展的关系,统筹推进“五化进程”,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推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伊犁发展整体性、协调性,开创科学跨越发展新局面。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州的理念,坚定不移走“两个可持续”道路,严格落实“两条铁律”,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正确处理好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关系,守护好新疆西部的生态屏障,努力建设生态和美伊犁。
——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把开放作为提升伊犁发展活力、聚集发展后劲的关键,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推进对外开放,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一区四园”为引擎,联动打造“大通关、大物流、大通道、大产业”格局,在扩大开放中争创发展新优势、拓展发展新空间。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到保障改善民生上,以更大气力做好就业、扶贫、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工作,实现城乡共享、各民族共享,让伊犁各族人民与全国全疆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四、基本原则
——必须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克服小富即安小进则满的河谷意识,坚持用新理念引领新发展,开启新征程,实现新跨越,不断开拓各项工作新境界。
——必须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 2020 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 2010 年翻一番半,产业迈向新水平,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
——必须坚持依法治伊。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司法权威有机统一,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形成全社会依法共融、和谐共进的制度环境。牢牢把握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着眼点、着力点,夯实社会团结稳定基础,努力开创伊犁和谐稳定发展新局面。
——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总钥匙,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实际出发,把握发展新特征,把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作为发展导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投资有效益、产品有市场、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
——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实施创新驱动。把对外开放和改革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充分利用国家赋予伊犁的特殊政策优势,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快建立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带动区域经济加快发展。要把创新放在伊犁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形成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实体经济支撑发展、绿色生态成为最大优势、产业步入中高端水平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
——必须坚持民生共享。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落脚点,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满意度,使发展成果更加广泛、更加均衡地惠及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各民族的团结友爱。
——必须坚持生态立州。把优化布局、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经济持续发展的着力点,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着力推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五、发展目标
按照确保 2020 年与全疆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要求,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按可比价计算,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8%以上(按可比价,下同),到 2020 年达到1308 亿元(按当年价,下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5 年累计达到 3500 亿元,年均增长 10%以上;地方工业增加值为 200亿元,年均增长 20%以上;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308亿元,年均增长 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 100 亿元,年均增长 8%以上。
——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到 2020 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 19:40:41,工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商贸物流、旅游和文化产业等发展迅速。科技创新和文化建设稳步推进,互联网普及率达到 50%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例达到 2.5%以上。新型城镇化格局基本形成,户籍城镇化率达到 48%,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有所缓解,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万元 GDP 能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率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达到新水平,耕地保有量达到 59.73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3.5%,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56,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 85%和 90%,两个可持续建设走在全区前列。
——社会建设力度明显加大。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就业岗位持续增长,城镇新增就业 20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以内;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 9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 9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 9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 99.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6%,双语教育普及率达到 95%;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率不低于人均生产总值增长率,力争2020 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到 2017 年底实现 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全部“摘帽”、148 个贫困村整村推进达标退出,现行标准下的 42106 户 152740 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
——对外开放成效明显。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达到新水平,形成以霍尔果斯为龙头、辐射全疆和全国、面向中西亚和东欧的对外开放格局,国际物流大通道和新疆重要的进出口加工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显著上升。“十三五”期间,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 10%以上。
——深化改革进展明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投资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体制、环境体制等基本健全。加快推进简政放权与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提升。
——和谐社会建设成效显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更加完善,民族团结明显加强,社会稳定明显巩固,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提高。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第二篇 依法治伊 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伊犁是新疆反恐维稳的前沿阵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党中央根据新疆形势和全国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统领新疆各项工作的总纲。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共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依法治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努力建设平安伊犁,为伊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章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总战略,严格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和伊犁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家园。
全面推进依法治伊。推动全民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全民普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清真寺,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有效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的作用,促进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保证各族群众平等享受法律服务。
强化法规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自治州单行条例五年规划(2015—2019 年)》,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坚持符合实际、紧扣需要、突出特色,重点围绕民族团结、社会治理、法治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等领域推进法规建设。健全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机制,提高政策制度的合法性、统一性、公信力和执行力,规范依法行政。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和考核标准,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优化配置执法资源,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权,严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行为,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
第五章 提升维稳戍边能力
坚持“一反两讲”,围绕“三个坚决”,守住“不出事、尤其不出大事”底线,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社会面防控,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构建具有伊犁特色、符合自治州实际的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维稳常态。
深化严打斗争。细化处突预案,强化实战演练,明确处置原则;加强专业化维稳力量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和装备投入,提高反恐斗争能力。
细化常态化管理。突出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科学布警建点,发挥好“四张网”作用,着力构建专业化、立体化、网格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强化社会治理。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出租屋准租准住和便民联系卡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和登记证制度。强化重点要素管理,对危爆物品、管制器具采取动态管控、源头管控、全程管控,落实寄递和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流失、不失控。加大禁毒工作力度,依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大力支持驻伊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加强民兵预备兵役力量建设,抓好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军供保障等基础建设,加强边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边防。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提高平战转换、快速动员、持续保障和综合防护能力建设。坚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大力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巩固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
第六章 加强各民族大团结
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最大的群众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强化各族群众“五个认同”教育,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用好“五把钥匙”,积极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依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坚持求同存异、包容和谐,尊重各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依法妥善处理好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和问题,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各民族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营造各民族交流交往优良环境。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使各民族相互守望、相互交融。发挥对口援疆优势,构建深层次合作交流模式,继续开展少年儿童“手拉手”夏令营和中小学各种联谊交流活动,有计划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赴内地务工、经商和居住,有针对性组织基层干部群众赴内地参观、考察、交流,促进各族群众之间加深了解、增进感情。
丰富民族团结的载体和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让民族理论、政策、知识进入教材、课堂和头脑,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选树、表彰、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建立完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制度和乡规民约,以制度保障民族团结。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正确区分宗教活动和民族风俗、正常信教和宗教极端,严厉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严禁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严禁宗教干预世俗化的生活方式。深化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动态排查,管住管好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宗教人士,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内宗教活动管理办法,保障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抓好宗教教职人员政治培训和宗教学识培养,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第七章 建设精神文明家园
坚持依法治伊和以德治伊相结合,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为建设团结稳定新伊犁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巩固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创建一批全国级、自治区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引导群众正确辨别是非、善恶、荣辱,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选树一批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广播剧、电视短片等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五心教育”、“文明与我结伴走”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确立爱国、诚信、友善、孝老、勤俭、礼貌等道德规范。
第八章 做好公共安全保障
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坚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大公共安全保障投入,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依法强化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覆盖、常态化监管,完善检验检测和认证技术手段,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和全覆盖抽验、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跟踪检查制度,建立药品市场退出机制,支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建立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高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重点做好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电源电网、粉尘涉爆、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实现重大危险源网上实时监控,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施“科技兴安”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壮大应急救援队伍,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得到建立。
健全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以提高应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和救灾应急装备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和自救能力,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整体联动,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建设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体系。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和防范措施,加大投入,及时整治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要求的工作场所,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加强对矿山、化工、煤炭、建材、冶金、轻工、纺织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而不采取有效治理和防范措施的依法严肃查处。按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设施严格进行“三同时”审查,不符合职业卫生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坚决不允许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九章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落实《伊犁州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动政府各相关部门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使用信用评级结果和信用产品等信用信息。组织工商、质监、税务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建立产品质量领域、税务领域、合同履约领域“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按照全国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适用范围,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加强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地区级”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全国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伊宁县为重点,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政务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完善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征信产品的应用。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在伊犁开展评级服务,支持和鼓励企业参与信用评级。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设银行接入征信系统。加强信用信息服务市场监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第三篇 扩大开放 打造向西开放先行区
抓住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机遇,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完善口岸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大通道建设,畅通与内地及周边国家的商贸物流,加快发展边境经济贸易区,全力建设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促进文化科教和人文交流,努力把伊犁建成我国开拓中亚、欧洲市场的前沿阵地,进出口产品加工基地、商品物流集散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安全大通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
第十章 完善互联互通服务平台
坚定不移地实施向西开放战略,加强边境口岸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提升口岸通关能力,完善“大通关”机制,扩大我国与西亚、中亚、欧洲的经贸往来,推进伊犁对外开放跨上新台阶,把伊犁打造成我国西部重要的对外开放平台和窗口。
一、提升口岸通关能力
加快亚欧国际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提升运力运能,构建东联内地、西出中亚、欧洲的集公路、铁路、航空、管道为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互联互通体系。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边境口岸、公路建设力度,改善口岸查验设施条件和通关条件,加强口岸边防、海关、检验检疫等管理机构的协调配合,提升口岸通关能力。加快建设霍尔果斯铁路口岸,建成伊宁机场航空口岸,开通木扎尔特口岸。提升霍尔果斯陆港功能,加快发展整车进口、粮食进口等口岸功能。加强与内地的交流合作,开展口岸直通、转关、多式联运业务,重点推动连—霍、西—霍、渝—新—欧、郑—新—欧等集装箱专列运行。到 2020 年,口岸进出口货物达到 4200 万吨以上,出入境人次达到 200 万人次以上。
二、完善“大通关”机制
加强与“一关两检”等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查验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前移服务关口,精简查验环节,努力实现落地签证,积极探索创新通关机制。对接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无水港建设。加快推进奎屯市和霍尔果斯市多式联运体系建设。推进跨境监管程序协调,推动检验检疫证书国际互联网核查,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完善通关查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整合和共享海关、检验检疫等查验部门信息资源,构建起连接政府管理部门、口岸查验单位以及铁路、公路等各类企业之间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口岸),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不断加快货物周转速度,努力降低综合费用,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加快推进奎屯保税物流中心升格为综保区建设。
三、打造自由贸易特区
落实合作中心入区商品退税政策、营业税减免政策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优惠政策,积极申报创建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合作中心配套区建设,使配套区成为物流集散地和进出口加工基地。加快霍尔果斯国际金融港建设,鼓励内外金融机构在霍尔果斯设立分支机构,深化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将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打造成为避税型贸易金融服务离岸自由区。积极争取“丝路基金”对霍尔果斯投融资的支持。
第十一章 提升对外贸易发展水平
发挥伊犁沿边开放的地缘优势和丰富的资源优势,着力推进与中亚、南亚、西亚的经贸合作,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市为重点,全力支持发展外向型经济,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进贸易方式多元化发展,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提升对外贸易水平。
加快发展进口资源贸易。加大粮食、棉花等农副产品进口,加强同周边国家进行以能源资源互补为主的深层次合作,加大国家急需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及铁、铜、镍、铝、磷矿等矿产资源的进口力度,使伊犁成为我国进口能源和紧缺资源的陆上安全大通道。
扩大商品出口加工贸易。加快实施商标和品牌战略,推动伊犁产品走出去。加快发展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多种贸易方式,大力发展面向中亚的外向型产业,培育壮大伊犁出口优势产业和外向型龙头企业,加快建设农副产品、轻纺、日用百货及机电、家电、机械装备、化工、建材等出口加工基地,提高伊犁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不断扩大本地产品出口在伊犁出口贸易中的比重。推动出口从资源型产品向加工型产品转变,由粗加工向精加工转变,从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支柱产品和品牌产品。
积极拓展对外服务贸易。加快建立有效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体系,推进服务出口。加快推进伊宁市、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木扎尔特口岸旅游购物和边民互市贸易,适当调高境外人员购物限额,推进落实赴哈方免签旅游,增加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和总部经济,努力打造国际性区域商贸和会展中心。扩宽外贸市场范围,从原来的以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为主要贸易伙伴的现状向更多国家延伸,在巩固中亚、俄罗斯等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欧美、东亚、南亚、中东等新市场,增强抗御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第十二章 全力建设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
充分发挥霍尔果斯的特殊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人文优势和政策优势,全力推进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放大“前店后厂”效应,推动“一区四园”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服务能力和竞争力,逐步将其建设成为推动伊犁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向西开放的窗口和沿边开发开放的重要示范区。
打造霍尔果斯产业增长极。推动霍尔果斯中哈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和配套产业园快速发展,超前布局电子产品组装、轻纺服装、商贸物流、农副产品深加工、装备制造等劳动密集型和出口导向性产业。加快国际物流园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霍尔果斯轻纺业标准厂房和纺织厂项目建设,加快轻纺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加快高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加大产业招商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支持,提升园区核心竞争力。加强涉外商贸物流基地建设,重点推进霍尔果斯园区铁路及中转站工程,使综合保税区成为集国际采购、国际中转、国际配送于一体的国际物流基地和园区。加快国门景区改造,推进中哈国际合作中心旅游区 5A 级景区建设,大力发展跨境旅游业。推动产业、旅游、商贸、物流、金融等方面联合发力,把霍尔果斯打造成伊犁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推动“一区四园”协调发展。霍尔果斯中哈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要突出“前店前沿”的引领集散作用,建设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全国性的出口商品集散地;合作中心配套区围绕纺织服装、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机电产品生产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优先发展外向型和联动性强的产业,严禁高能耗、投资强度低的项目入驻。伊宁配套产业园重点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优势资源转化加工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纺织服装、先进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进出口加工、商贸物流和生产性服务业等;严禁高能耗、高排放类项目入驻。清水河配套产业园重点建设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纺织服—34—装、新型建材和出口组装加工基地,严禁排放类企业入驻。兵团产业园应加强与开发区的规划衔接、产业配套、资源互补和融合发展。
第十三章 促进文化科教和人文交流
充分发挥伊犁少数民族与中亚各国人民语言相通、血缘相近、亲缘相连优势,加强科教、文化、医疗、旅游、政策等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注重对侨民侨眷的宣传交流,厚植民间友好,打造人文交流合作大环境。
一、加强科教合作
建立一批国家科技合作平台,重点加强现代农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特色优势领域的科技交流,不断提高科技合作层次和水平。创新科技援外形式,在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气象和地震防灾减灾等领域实施一批科教援助和科技合作项目,以科技合作带动产业合作。
二、加强医疗合作
重点加强在传染病疫情信息沟通、防治技术交流、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提高合作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在艾滋病、结核病等主要传染病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做好霍尔果斯药品口岸进口的申报工作,大力发展国际医疗服务业,为境外消费者提供高端医疗技术、中医保健及医疗旅游服务,努力把伊犁友谊医院、新华医院、中医医院打造成对外开放医疗服务中心。
三、加强旅游合作
依托口岸优势,简化人员往来手续,积极推进过境通行证等方式开展边境旅游。建立与周边过境旅游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吸引大批内地和境外游客,努力开发国际旅游产业。
四、加强人文交流
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学术往来、人才交流合作、媒体合作、青年和妇女交往、志愿者服务等,共同打造人文交流合作大舞台。推进与中亚、西亚等国家间互办文化年、艺术节、图书展等活动,合作开展广播影视剧精品创造及翻译。
五、加强政策沟通
积极推动政府间合作,完善伊犁驻哈办事处职能,逐步在其他中亚四国设立办事处,加强沟通交流,了解和掌握中亚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情况,深化利益融合,促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新共识。探索建立中哈两国联系、沟通、合作、信息反馈协调互商机制,研究解决投资、贸易、旅游等方面的便利化问题,共同提高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第四篇 产业提升 增强区域经济实力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结合自身优势和基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供给侧改革,把伊犁打造成为天山北坡西部经济强区、世界级旅游精品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
第十四章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 2025》具体行动方案,把推进新型工业化作为提升区域经济实力的战略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增加总量、提高质量和扩大就业为主,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
“十三五”期间伊犁州直产业发展的重点是: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增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就业,科学推进能源资源类产业实现稳增长,创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供配套支撑,努力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特色产业体系,到 2020 年工业增加值达到 200 亿元以上,年均增长 20%以上。“星珠”企业成长工程显著,实现“太阳”企业 5 家、月亮企业 30家、“星级”企业 300 家、“珍珠”企业 500 家,各类证券市场企业 10 家以上。
一、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突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不断提高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州直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力争到2020 年,创建 3 个以上自治区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12家自治区级战新重点骨干培育企业。
1、生物产业:以“昭尼绿色生态特色经济带”为核心,依托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川宁药业、苏源生物、安琪酵母、新姿源等重点企业,科学推进成品药、活性酵母、结合态雌激素、大蒜素、羊胎素、羊胃素、雪莲乌鸡素、生物医药等全流程生物产业,积极培育民族特色中医药产业。加快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和后端产业引进与延伸,全面提升生物医药产业集约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电子信息产业:以霍尔果斯经济技术开发区、伊宁市、奎屯市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基地和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为重点,积极承接区内外数据中心等建设,大力发展面向疆内和中亚、西亚市场的电子通讯、信息技术、软件开发、网络服务、系统集成等应用型电子信息产业;支持企业设立研发生产基地,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积极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应用,加快重点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3、装备制造业:依托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伊宁工业园区等外向型出口优势和重点产业项目配套,以引进出口型组装加工业和机械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积极培育矿山机械、农业机械、煤化工装置装备、工程机械组装加工和五金加工、家电组装、电气设备、电子信息产品加工组装等产业,培育一批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
4、新能源产业:依托州直硅产业发展基础和低电价优势,进一步延伸和拉长产业链条,加快培育和发展硅产业链。积极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产业。
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重点加快农副产品加工、新型建材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对具备优势的“龙头”企业,集中资源加以扶持,支持传统中小企业做精做专,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集团的配套协作。
1、农畜产品加工业: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发展粮油、果蔬、牛羊肉、乳制品、蜂产业、马产业、薰衣草产业、特色食品加工业、仓储保鲜业和物流运销产业,加快培育和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辐射带动能力强、配套协作效益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力打造新疆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民族特色食品生产中心。在水资源富集区及适合发展冷水鱼养殖区域,积极发展冷水鱼养殖和深加工产业。加快整合培育 7 家以上具有行业引领示范作用的绿色有机农畜产品龙头企业。
2、新型建材产业: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河经济开发区、伊东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快发展技术含量高、综合效益好的绿色节能建材、中高档建筑陶瓷、建材加工制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以及环保建材产品,推动新型建材产业高效、集约、多元、绿色发展。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各项政策,加快改造提升水泥、红砖、商砼等传统建材产业,今后不再新增单一的钢铁、水泥、陶瓷、建材等过剩产能,重点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精深加工产业链,努力打造自治区重要的新型建材和陶瓷产业示范基地。
三、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把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增加就业、调整结构、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重点,依托伊犁的区位、资源、环境、文化等综合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切实加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力度,进一步推进纺织业、服装制造业、民族特色轻工业发展,增强带动就业的能力。力争 2020 年形成 500 万锭机制纱、550 万件服装的产业规模,新增就业 4 万人以上。
1、纺织业: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工业园、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基地(清水河园区、伊宁园区)、伊东工业园建设为重点,重点发展差别化、特色化的棉纺、毛纺、混合纺、轻纺、家纺等纺织产业链,努力建设面向中亚、西亚和欧洲市场的纺织品出口加工基地。力争 2020 年形成以奎屯纺织工业园为重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园区、伊宁园区等为配套的精细纺织加工及配套延伸产业链。
2、服装制造业:充分发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前店”、“一区四园”和其他中小微企业创业园、民生工业示范基地、民生坊、就业工场等“后厂”的产业联动作用,主动承接区内外产业转移,着力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市场需求好、就业容量大的服装服饰、针织鞋帽、刺绣编织、民族特需品等服装加工制造业。力争 2020 年培育 10 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服装龙头企业、20 家织袜企业、10 家家纺企业,新增 5 家就业千人以上的示范企业。
3、特色轻工业:加快发展具有伊犁特色的轻工产品、民族特需商品、工艺美术品、传统手工制品、特色小食品、特色旅游商品等,采取特殊扶持政策,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稳定就业百人以上的特色家具、器具、刺绣、地毯、印刷包装等特色轻工示范企业;突出重点、扶优扶强,加大政策引导和资源整合,重点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大、市场前景好的薰衣草、香料制造、药材加工、特色轻工等龙头企业。
四、科学推进能源资源类产业
严格遵循“两个可持续”和“两条铁律”发展要求,科学有序推进石油石化、煤电能源、煤化工、金属冶炼加工、采掘业等能源资源类产业发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资源环境支撑和市场需求等,充分论证、科学布局、慎重推进。除已规划的国家级煤化工产业示范项目和技术成熟、效益显著、要素匹配、环保过关的“路条”项目外,原则不再布局新的能源类产业项目,重点在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带动、技术创新与产业示范应用、能源资源清洁循环利用和高水平转化、节能减排,产业发展更多惠及当地。
1、石油化工产业: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以解决原料保障为突破口,积极参与疆内油气块竞争出让和企业进口原油资质申办,确保宝塔石化、金玛依、天正中广等重油加工产业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加快引进石化下游关联产业项目,推进后继延伸产业和精细化工、橡塑加工、化工设备、化工新材料等项目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2、煤电产业:以大容量、高效率、高参数超超临界(USC)发电机组为重点,合理布局热电联产综合利用项目(30 万千瓦以上超临界机组),加快伊犁外送电网网架工程和骨干电源项目建设,科学推进煤电一体化项目建设。
3、煤化工产业:围绕自治区“三基地一通道”建设,科学推进新天煤化工、伊泰煤制油、庆华煤制天然气二期、中电投霍城煤制天然气等煤化工示范工程建设,加快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循环利用、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和副产品精深加工等延伸产业。力争 2020 年煤制天然气产能 50 亿立方,煤制油 100 万吨。
4、金属冶炼加工产业:加快现有三家钢铁企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差异化发展,加快培育形成以钢铁及下游加工制造为主导,金、铜、锰、镁为重点的金属冶炼及上下游产品加工产业。严格控制产能扩张,力争 2020 年钢铁产量 300 万吨,金属加工制造业 100 万吨。
5、采掘业:按照“两个可持续”发展要求和重点产业原料需求,科学推进煤炭、铁矿、铜矿、金矿等优势矿产采掘业转型升级、上大压小、绿色开发。科学论证和启动伊北矿区、伊南矿区、尼勒克矿区重点煤矿、金属矿产项目点状开发,确保重点产业原料保障需求。严格矿山开采项目准入和环保标准,加快矿业权市场整顿和资源整合,切实提高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利用率,严禁新建露天采矿、露天堆(弃)场和中小规模矿山。力争 2020 年煤炭产能 2600 万吨。
五、加快工业园区规划建设
按照“突出重点、优化布局、完善功能、错位发展”的原则,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园区标准化建设,提高园区的承载力,促进产业向园区聚集发展,进一步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打造“日月同辉、星珠璀璨”的园区集群。到 2020年,将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成产值超千亿的“太阳级”园区;伊宁市依托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苏拉宫工业园区,伊宁县依托伊东工业园、庆华工业园,分别打造产值超 500亿元的“月亮级”园区;霍尔果斯市依托霍尔果斯园区,霍城县依托清水河配套产业园、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察布查尔县依托伊南工业园,新源县依托新源工业园,分别打造产值超 100 亿元园区;尼勒克能源化工园、巩留工业园分别打造产值超 50 亿元园区。切实加快 4 个自治区级民生工业示范
基地、8 个中小微企业创业园规划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产城融合、嵌入式的产业集聚区、民生坊和标准化厂房等,方便群众就近就业创业。
六、加快工业企业成长
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推广基于互联网的“四众”新型孵化模式,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大众创业创新活力,为小微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撑服务。深化改革激发企业活力,推进油气资源开发、电力体制改革领域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合作开发与运营发展上取得新突破;鼓励和引导大中型企业支持地方政府、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股合作,创立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日月星珠”企业成长工程,加快推进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进程;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扶优扶强,既要扶持形成一批龙头企业、支柱性企业,也要扶持发展大批劳动密集型、“专精特新”的中小微企业。建设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伊犁州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县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构建较完善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加大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培养企业一线急需的技能型实用型人才,壮大新型工业化人才队伍,以人才推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第十五章 积极推进农牧业现代化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牧业现代化道路,通过提升农业生产基地、科技支撑、加工转化和市场开拓“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农业经营产业化、农业生产标准化、农牧产品品牌化、农业生态良性化、农田水利设施化、农机装备精良化、农业科技精准化、农业服务社会化的“八化”建设目标任务,把伊犁河谷打造成为自治区绿色健康精品农产品富集区、优质粮食重点生产区、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和外向型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聚集区,实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牧民收入和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力争在全疆率先实现农牧业现代化。“十三五”期间,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5%。
一、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巩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国家粮食安全后备基地建设,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标准粮田建设,稳定面积,提高单产,增加总产,加大专用小麦、玉米、豆类、水稻和马铃薯的生产和布局,优化品种结构,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突破口,以提升粮食质量和品质为重点,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十三五”期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保持在 450 万亩。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巩固提高甜菜、油料、红花、啤酒大麦、黑小麦等传统经济作物生产,扩大提升加工番茄、辣椒、大蒜、食用菌生产。加快发展薰衣草等芳香植物,贝母、杜仲等中药材、郁金香、食用瓜子、小茴香等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稳步发展种苗花卉产业,到 2020 年实现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到 80 万亩。依托霍城县大力发展出口型蔬菜种植,建设一批特色有机农产品产业园,培育一批特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到 2020 年,力争鲜食蔬菜种植面积达 32 万亩,总产达到 100 万吨。培育大型果蔬外贸出口企业、出口基地3-5 个。巩固提升、稳步发展设施农业。加快发展蜂产业,培育伊犁蜂业知名品牌,建立绿色蜂产品生产基地,到 2020年,蜂群数量达到 30 万群,蜂产品总产量达到 1.5 万吨。做大做强现代畜牧业。大力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推动畜牧业向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发展。调整区域布局和产业布局,促进农区畜牧业和草原畜牧业良性互动,草原牧区重点发展新疆褐牛、哈萨克羊和伊犁马,积极打造绿色有机牛羊肉生产基地和马产业基地;农区重点发展牛羊育肥、猪禽生产、肉羊经济杂交、多胎羊,建设高产奶牛养殖基地及肉食品、禽蛋生产基地。“十三五”期间,形成集中连片的适度规模化养殖小区,推行标准化饲养管理技术,促使一家一户分散养殖向适度规模养殖转变,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 40%以上。打造新疆褐牛、哈萨克羊、伊犁马和优质天然草原“四大”产业品牌,建设全疆最大优质牛羊肉、乳品、猪禽和饲草料“四大”优势产业基地。到 2020年,畜牧业增加值达到 130 亿元,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在 50%以上,农牧民人均新增收入中畜牧业的贡献率达到 50%以上。
稳步发展特色林果业。加快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三北防护林工程和退耕还林建设工程,到 2020 年州直森林覆盖率达到 13.5%。加快特色林果业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苹果、树上干杏、葡萄、时令水果等特色林果,进一步调整优化林果业布局结构和树种品种结构。力争到 2020年,果品基地建设达到 80 万亩以上,产量达到 50 万吨;提升果品贮藏保鲜能力,保鲜库能力建设达到 30 万吨,果品加工能力达到 15 万吨以上。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优势和面向中亚的口岸优势,培育和引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州直企业改造升级,开发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农产品。按照全产业链理念,打造牛羊肉、乳品、马产品、蜂产品、蔬菜、薰衣草、以红提葡萄为主的果品、以红花为主的中药材、甜菜、粮油等深加工的“十条全产业链”,每个产业链重点扶持 1-2 个企业。培育和建设一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一批农业产业化加工园区、一批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加快创新探索龙头企业与农牧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牧业产业融合发展壮大。到 2020 年,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 160 家,销售收入 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以上企业分别达到 25 家、3 家、1 家,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 88%,形成中国驰名商标名牌 1—2 个、新疆农业名牌 20个、新疆著名商标 5 个。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仓储配送和信息购销服务等为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内地城市建设伊犁农产品销售平台和物流中心。抢抓“互联网+”战略机遇,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推进农产品流通新型业态发展。围绕农业生产、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为农服务等四方面,构建农业物联网应用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农产品种植、采收、加工、包装、流通和销售等环节的信息监控和溯源服务体系,促进州直特色农产品依托互联网平台走出去。到2020 年,电子商务示范县达到 4 个,销售收入 1 亿元以上企业达到 25 家。
二、建设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加快农业园区建设,推进农业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到2020 年,建成有一定规模的各类农业园区 50 个,其中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业产业园区达到 8 个;强化农田水利设施,到 2020 年州直灌溉面积达到 915 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 533 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 0.56 以上,农业用水比重下降到 90%以下;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到 2020 年建成 300 万亩高标准农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基地备案、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强现代农牧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到 2020年,主要农作物良种普及率达到 100%,牛的良种及改良率达到 78%,羊的良种及改良率达到 50%,马的良种及改良率达到 40%;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电气化、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到 2020 年农林牧渔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78%;加快建设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加强重大农业病虫害、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重大动物疫情、森林草原火灾、防汛抗旱、重大气象灾害等预报、预警、控制指挥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调运等能力建设;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综合执法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到 2020 年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5000 人。
三、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实现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到 2020 年,新增规模专业大户 400 家 、示范家庭农(牧)场 300 户。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实现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农产品的全覆盖。2020 年,国家级示范社达到 20 家、自治区级示范社达到 300 家。每年培育州级示范社 20 家。
第十六章 加快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
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载体建设和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结合“四港一谷”建设,大力发展旅游、金融、物流等优势服务业,加快提升商贸流通业,培育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结合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六大消费新热点、消费新模式,不断拓展电子商务、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科技咨询、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新领域、新业态、新特点,着力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努力形成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与特色产业配套发展、与城镇化建设互相推动、与城乡居民需求同步提升的服务业体系。
一、建设国际旅游谷
紧紧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支点的战略机遇,遵循“特色为要,文化为魂,自然为基,人民为本”方略,按照全球眼光、国际标准、伊犁特色,构建“ 一个中心、三条景观带、三个组团板块”的旅游空间布局。将伊犁河谷建设成为产品独特、服务优良、品质上乘、独具魅力的国际化程度高,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独特,社会文明祥和的世界级精品旅游目的地和国际一流的休闲度假胜地。重点打造十二大世界级精品旅游景区、八个集散基地、二十二个特色旅游小镇,加快打造世界级旅游精品进程。不断提升伊宁市旅游集散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统筹推进新源、尼勒克、巩留、特克斯、昭苏、霍尔果斯、奎屯、霍城八个县市旅游集散基地建设;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与差异化发展战略,围绕天山世界自然遗产地,依托州直旅游资源自然分布,协同推动草原旅游景观带、伊犁河旅游景观带、边境旅游景观带建设;构建牧歌天山、西域天府、神圣国土三大旅游板块;坚持“素面朝天、还其自然”原则,高水平建设那拉提景区、霍城惠远古城景区改造提升、喀拉峻国际生态旅游区、库尔德宁国家公园、夏塔古道探险旅游区、昭苏天马文化旅游产业园、特克斯八卦文化旅游名城、霍尔果斯中哈跨境国际旅游区、唐布拉百里画廊景区、丝路花城·喀赞其伊犁老城文化旅游区、果子沟-赛里木湖旅游景区、托乎拉苏景区等十二大世界级旅游精品景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进交通枢纽型、文化主题型、景区依托型、服务基地型和复合型特色旅游小镇建设。重点推进:乔尔玛、种蜂场、那拉提、肖尔布拉克、库尔德宁小镇(集散营地)、阿克吐别克(拉克风情小镇)、琼库什台、夏塔、喀夏加尔、孙扎齐(锡伯古镇)、爱新舍里、芦草沟(餐饮小镇)、惠远古城、清水河、莫乎尔(桃花缘小镇)、琼库什台、喀甫萨朗、克孜库拉、愉群温(回族花儿小镇)、吉里于孜(杏花小镇)、英塔木(天鹅泉小镇)、巴英岱等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小镇,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大力发展草原文化、民俗风情休闲观光景点、星级农家(牧家、渔家)乐等,支持原生态休闲农业旅游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水利风景区等新业态发展,奠定旅游惠民富民工作的基础;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骨干交通至重点景区的连接线,加快推进自驾车、房车旅游综合营地、重点旅游滑雪场以及游客服务中心、安全救援、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到 2020 年,打造特色乡村旅游小镇 22 个,创建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 2 个、中国最有魅力旅游乡村 2 个、自治区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20 个。支持创新高端休闲度假、医疗康体养生、旅游电商咨询、文体商务会展、房车自驾基地等旅游新业态的发展,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主导、新型业态为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坚持旅游富民战略,加快民族特色购物街区建设,依托民俗文化开发特色旅游商品,鼓励农牧民开办农牧家乐,发展特色餐饮、主题酒店和家庭茶吧,参与到旅游服务各个环节。突出发挥互联网+旅游作用,全方位地宣传和推广河谷旅游主题形象,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和智慧旅游城市。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创作一批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深入挖掘惠远古城、特克斯八卦文化名城、锡伯古城景区历史文化内涵,做大做强国际天马旅游文化节、国际雪联越野滑雪赛等节庆品牌,促进旅游和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增强伊犁旅游魅力。围绕“游客送疆、产业援疆、人才扶疆”的思路大力开展旅游援疆工作,助推伊犁旅游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到 2020 年,国家 5A 级景区达到 3 处。州直旅游产业实现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 2800 万人次,年旅游收入达到 230 亿元,旅游产业接待人数、收入两项指标实现年均增长 15%,州直直接带动农牧民从事旅游业为 10 万人。
二、打造国际金融港
着眼于新疆建设面向中亚、西亚、南亚的国际金融中心定位,充分利用“一行三会”赋予的特殊金融政策,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以霍尔果斯和伊宁市为重点,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人民币离岸中心,着力打造国际融资、清算、外汇交易平台,形成新的产业增长极。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大力吸引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来伊犁设立总部、分支机构以及后台服务机构,支持证券、期货、保险及信托租赁、私募投资、资产管理等金融业态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或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金融控股集团,加快建成以银行为主体、多种业态竞相发展、设施完备齐全的区域性金融集聚区。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发展国际离岸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直销银行、微银行和非接触“闪付”等互联网金
融业务,积极发展保单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票据质押、股权质押等多品种的抵(质)押融资担保方式,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提供强力支撑。加快发展保险业,推动信用保证保险领域产品创新,大力拓展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政策性保险,全面提升保险业的保障功能、融资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在伊犁设立分中心,鼓励企业利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政策实现股改和上市融资,积极搭建产业发展基金和城市开发基金,努力引进和组建开放性的股权、林权、土地使用权等产权交易平台,加快推进农村综合资源证券化试点,努力实现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统一。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完善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体系。到 2020 年,实现银行金融机构达到 30 家,存贷款余额总和达到 3600 亿元;主板上市公司数量达到 3 家,新三板市场上市中小企业达到 10 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10 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达到 30 家,典当行达到 20 家,私募投资类投资公司达到 50 家。
三、打造国际物流港
加快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优先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衔接,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多式联运、保税物流和冷链物流,探索建立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国家海关协作机制,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大宗矿产品、重要工业品等重点领域物流发展。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加快建设霍尔果斯市、奎屯市和伊宁市三大物流中心城市建设,推动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伊宁保税物流中心(B 型)、奎屯保税物流中心(B 型)、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商贸物流基地、新源县鑫疆商贸物流园、巩留县农副产品加工物流园、霍城县清水开发区“五通国际物流加工园”、都拉塔口岸国际物流中心等物流功能集聚区有序发展,加快建设伊宁国际航空港,积极推进广东龙浩航空物流奎屯枢纽基地、奎屯综合保税区前期工作。推广现代物流管理,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推进中国“一带一路”(西线)商业与文化金融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加快产权交易中心、专项产权和投资平台、商贸物流园、农商中心、畜产品交易中心、商业综合体,小商品市场建设。
四、培育特色文化产业
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重点发展文化演艺业、文化旅游业、会展服务业、广播影视业、创意设计业、民族工艺美术品业、动漫业、数字文化服务业、文化娱乐业、文化贸易业等十大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聚集化发展。建立伊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培育文化龙头企业,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建立完善文化创业园区,重点扶持天马文化、乌孙文化、草原文化、易经文化、屯垦戍边文化等具有伊犁深厚历史文化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突出发挥伊犁“歌舞之乡”的优势,以伊犁“天马节”、“西迁节”、“薰衣草节” 、“杏花节” 、“库尔德宁森林文化旅游节”、“天山文化旅游季”等文化节庆活动为支撑,推进演艺与旅游、传媒、科技相结合,依托重点旅游城市和景区平台,打造一批富有伊犁特色的演艺项目。深入挖掘伊犁优秀历史文化,以伊犁将军府、特克斯八卦城、锡伯古城等为基础,建设一批影视文化基地,争取拍摄 1-2 部有影响力的影视剧。积极发展面向中亚市场的文化产品制造业,建立伊犁工艺品集散营销中心,大力发展手工刺绣等民族特色手工艺,支持伊宁市建设“沙砾画之乡”,推动沙砾画和油画产业化发展。推进奎屯中格丝路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体育彩票销售,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到 2020 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 2.5%以上,使文化产业成为伊犁州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提升发展商贸流通业
坚持城市功能提升、市场需求引领和新技术应用带动,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努力把伊犁打造成新疆西部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把霍尔果斯合作中心打造成中国西部最大的免税购物区,做大做强霍尔果斯国际会展产业。优化城市综合超市、购物中心、批发市场等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支持便利店、中小超市、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发展,积极发展家电、食品、建材等专业超市,大力推进各类工业品交易品市场建设与标准化改造。鼓励和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服务网点,支持农村配送中心与邮政、电信等网络结合,提高农家店的综合功能,新建或改造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大力培育规模适中又适当超前的流通企业集团。积极发展连锁经营,支持内地和疆内大型连锁经营集团在伊犁设立分店。创新消费理念,积极拓展移动通讯、电子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汽车 4S 店、房地产中介等新兴消费热点。大力发展餐饮、美容、茶室、酒吧等生活服务业,规范发展旧货业、租赁业、典当业、拍卖业等特种行业,努力促进二手车流通。大力促进节假日和会展消费,带动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消费。探索发展新型消费手段,加强银企合作,普及现代支付、结算和交割方式,改善电子支付环境,方便刷卡消费。积极推进网上购物、邮购、电话销售、无人售货亭等无店铺经营。到 2020 年,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308 亿元,年均增长 10%以上。
六、培育发展服务业新领域
全面贯彻国务院“互联网+”战略,进一步深化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应用,培育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培育一批骨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优化电子商务产业链,建立健全电商服务配套体系,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力争 2020 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 300 亿元,电子商务企业营业收入超 30 亿元。建设一批公共科技服务载体和公共技术平台,加快发展生产力促进、科技评估、科技信息、技术交易、科技创业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中介服务,支持发展以绿色农业、生物技术、煤化工为重点的研发设计服务,培育发展科技金融和创业孵化服务。探索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认证认可、信用评估、经纪代理、法律服务、市场调查与营销、信息与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规范发展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加快发展工程咨询、项目策划、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企业管理服务,促进广告、会展业健康发展。培育发展健康及养老服务业,开拓中医药保健、康复疗养、高端体检、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健康服务业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体系。
七、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以现有的各类服务业载体为基础,在伊宁市、奎屯市、霍尔果斯市及重点开发区、三大口岸、重要交通枢纽等地规划建设一批以现代物流园、专业市场、商务楼宇集聚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文化创意产业园、健康产业园为主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引导各集聚区加强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建设,以公共数据库、公共信息网络、公共实验平台等为重点,提高集聚区整合资源和集约发展的能力。到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超 5 亿元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5 家以上。
第十七章 全面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工业化关键技术、重要目标产品、重大产业化环节,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激发全民创新活力。到 2020 年,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 1.5%,大中型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提高到 1.5%。
一、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平台
围绕新兴产业培育和优势产业升级,在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产业园和产业集聚区,新建、整合和提升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质检中心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三站三中心”(即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产学研合作,鼓励开发区、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成果中试和孵化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创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创新资源配置能力和自主品牌创造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力争五年培育 3 家国家级创新型企业,20 家自治区级创新型企业。
二、构筑创新创业人才体系
实施引才引智战略,结合人才援疆计划,加快引进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和科技领军人才,广泛吸纳各类学科带头人、管理专家和优秀青年人才。突出本地人才培养,大力培育新型工业化、现代农牧业、能源资源、国际经贸、旅游管理等经济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实现人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加大人力资源开发投入,建立自治州“千百十人才信息库”,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育、管理使用、考核评价、奖励“五位一体”的人才工作机制。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人才交流合作服务平台,鼓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人才改革实验区,先行先试,在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管理、评价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激发人才活力。
三、贯彻质量兴州战略
大力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积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实施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的监管,加强对农产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进出口商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纤维制品、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完善质量服务体系,加快筹建伊犁州检验检测研究基地项目,打造集检验、检测、校准、培训、咨询等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管理先进、质量水平一流的知名品牌企业和产业集群,新疆名牌产品达到 20个以上。
第五篇 协调发展 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以构建新型城镇体系为抓手,以提高城镇承载力为支撑,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人口转移与市民化,创新发展模式,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第十八章 加快构建新型城镇体系
按照战略机遇、城镇分布、生态资源等差异特征,重构伊犁城镇体系,打造伊—霍经济圈,培育奎屯发展极,构建北部工贸、南部旅游、西部延边城镇发展轴,形成“一圈、一极、三轴”的城镇空间布局。一、“一圈、一极、三轴”大伊宁经济圈。按照建设自治区三个副中心之一的规划定位,积极打造伊-霍经济圈,形成以伊宁市为核心的汽车交通一小时覆盖、经济紧密联系、产业分工协作、空间内部集聚的经济快速发展区域。形成以伊宁市、霍尔果斯市为核心,以伊霍高速为轴线,以伊宁县、霍城县、察布查尔县、四师可克达拉市为重要节点的“两核一轴多点”的圈内空间架构。
奎伊霍隆起带--奎屯增长极。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依托,以高速公路、铁路、航空为支撑,积极培育奎屯市成为伊犁州北部、对接乌昌都市圈的克拉玛依-奎屯-乌苏区域经济发展增长极。
北部工贸型城镇发展轴。依托 218 国道(G218)、312 国道(G312)、清伊高速公路(G3016)、规划伊哈高速公路,串联 1 个中心城市(伊宁市)、2 个副中心城市(霍尔果斯市、新源县撤县建市)、6 个一般县(市)(霍城县、伊宁县、察布查尔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可克达拉市)和若干乡镇,形成伊犁州直北部以现代服务业、优势资源转化加工业、旅游业为特色的工贸型城镇发展轴。
东南部旅游城镇发展轴。依托东南部天山余脉自然、人文资源优势,强化特色,整合优化旅游服务空间,串联新源县、尼勒克县、巩留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建设东南部旅游城镇发展轴。
西部沿边城镇发展轴。依托 212 省道、国防公路,串联四师沿边境主要团场及霍尔果斯、都拉塔、木扎尔特等口岸城镇,形成通关物流、对外开放、现代生产、屯垦戍边相结合的西部沿边城镇发展轴。
二、城市和县城定位
强化首府城市伊宁市作为国家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天山北坡西部中心城市、新疆外向型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全国智慧城市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的作用。全力推进霍尔果斯建设成为亚欧大陆桥的综合交通枢纽、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国家向西开放的窗口。支持奎屯市建设北疆重要的交通枢纽、国际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城市。支持霍城、新源、巩留、察布查尔、尼勒克建成县域中心城市和优势资源转化基地。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支持特克斯、昭苏建成有机农畜产品加工基地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智慧旅游城市。
三、重点及特色小城镇
重点培育交通区域优越、现状基础较好、产业发展潜力较大的 17 个重点乡镇,使其在引导农牧民人口就地转移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积极引导拥有优良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和特色产业发展潜力的 15 个乡镇特色化发展,打造产业集聚发展亮点。
第十九章 大力提升城镇承载能力
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及未来人口集聚的趋势,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为核心,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一、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面向未来大量新增加的城镇人口需求,适度超前建设主要城镇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住宅小区、产业集聚区、绿地游园、环境保护等设施。以满足生活生产需要、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为目标,加快启动实施一批与新型城镇化相配套、事关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和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全面推广 PPP 模式,优先开展城镇供排水、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
二、强化城镇公共服务辐射能力
加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教育、文化、医疗、体育、就业、养老、社会保障等体系,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以城镇为依托、城乡衔接、布局合理的城乡公共服务网络,促进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城镇住房建设,围绕“富民安居、定居兴牧”工程的实施,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抓好抗震安居、牧民定居和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提高城镇规划建设品位
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重大问题的战略性研究,突出规划的前瞻性,高起点、高水平编制完善县市总体规划、乡镇(村庄)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大力推进集约城镇、绿色城镇、低碳城镇、特色城镇、人文城镇、智慧城镇建设,引导各县市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适应伊犁旅游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宜居城市、生态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章 着力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遵循“经济、方便、集约”原则,大力推进“富民安居”和“富民兴牧”工程,缩减农牧民居民点数量,适当扩大居民点规模。对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点)以及生态保护禁止开发地区内的村庄,应加快其外迁进程;对于零星散落在山沟的、户数很少、且交通可达性较差的村庄,结合“退牧还草、定居兴牧”工程,撤并后就近集中布局。尊重乡村文化的多样性,重点保留具有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遗存的村庄。进一步推进环境综合治理,美化绿化村庄,统筹安排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县市打造城乡发展一体化示范区。每年创建美丽乡村 5-10个,州级新农村示范村 20 个。
第二十一章 有序引导人口转移与市民化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使城镇产业集聚与人口转移相协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引导农牧民逐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到 2020 年,实现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不低于 48%。
一、提高城镇吸纳就业人口能力
以产城融合为路径,不断强化产业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支撑。促进工业园区与城镇互动发展,培育城镇产业工人群体。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生活向城镇集中、工业园区与中心城镇互动”的要求,依托城镇科学布局工业园区。新建轻工业园区与依托的城镇实行一体化建设,实现服务设施共享;远离城镇的工业园区,应建设快捷通道,或就近规划建设独立工矿镇。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引导服务业向城镇集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二、完善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逐步实行辖区范围内居民户口通迁制度;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制定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定居兴牧”、“安居富民”等工程,制定促进农牧民落户城镇的政策措施,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牧民进城落户,对技术型、知识型等农民工简化人才准入手续,放宽人才引进、技术引进、培训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政策限制;建立覆盖农民工群体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体系,对农民工建房、购房、租房给予支持。
三、引导农牧民适应现代生活方式
加快现代科技产品和先进文化在农牧区的传播,鼓励农牧民接受健康有益的先进文化,逐步形成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引导农牧民采用现代生产方式,通过农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农牧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加强与内外部的交流,鼓励农牧业优秀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结合,促进当地旅游业和民族商品经济的发展。
第六篇 分类引导 构建空间发展新格局
把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构建州域空间新格局作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伊犁的重要途径,科学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形成空间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第二十二章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一、科学划分三类空间
根据国家及新疆主体功能区规划,伊犁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按层级,包括国家和自治区两个层面。“十三五”期间,要在严格落实国家及新疆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结合伊犁州独特的自然地理状况、“一带一路”倡议机遇及新时期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将伊犁州区域空间开发功能进一步细化,以重点开发区为核心,进一步划定都市圈发展区、区域联合发展区;以限制开发区为核心,进一步划定提升发展区、生态发展区;禁止开发区与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划定的范围保持一致。
二、合理引导各类空间发展方向
重点开发区域应该从增强产业集聚能力、提升人口集聚度、打造区域发展增长极的主体功能定位出发,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平台、通道建设,大力实施招商引资,科学合理扩展建设空间,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 8%以内。限制开发区应从保障区域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大局出发,重点打造以粮食、特色林果和畜牧业为主的国家级优质农产品主产区,根据未来人口流出的趋势,稳定或逐步减少建设空间规模,将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 3%以内。禁止开发区域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三、完善分类管理的空间政策
按照区域空间开发功能定位,配套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政策。完善州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生态激励型财政政策,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实行按空间开发功能与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按空间开发功能安排的投资主要用于支持生态发展区域和禁止开发区,按领域安排的投资要符合各区域的空间开发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修改完善现行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不同功能区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对不同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引导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
第二十三章 科学优化生产力布局
坚持就业第一、环保优先、规划先行,依据伊犁的资源分布、区位、政策、产业园区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产业转型、错位竞争、协同发展”的要求,突出县域经济特色,明确各个县市产业发展定位,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体系,努力打造打造“一圈两带金三角”区域发展新格局。
一、大伊宁经济圈
充分把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机遇,以打造新疆“五化”建设示范区为目标,突出一体化建设理念,推动伊—霍经济圈率先实现空间一体化发展,打造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形成城镇连绵带,提升区域承载和辐射职能,在区域城镇化进程中充分发挥聚集和带动作用。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完善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系统,构筑网络化的交通廊道,引导城镇空间进一步集聚,实现“1 小时经济圈”的发展目标。
二、“奎—伊—霍”经济隆起带
紧紧围绕积极谋划以奎屯市、伊宁市、霍尔果斯市、霍城县、察布查尔县、伊宁县为支撑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构建天山北坡经济带“奎-伊-霍”经济隆起带,奎屯市、伊宁市、霍尔果斯市、霍城县、察布查尔县、伊宁县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区,是支撑伊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先行一步、快进一筹、率先突破,以高于其他地方的发展速度,打造产业布局的示范区、工业发展的聚集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成为自治区天山北坡经济带的隆起区,为州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贡献力量。
三、昭—尼绿色生态特色经济带
充分发挥昭苏县、特克斯县、巩留县、新源县东南部、尼勒克县东部生态优势和特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康养产业等生态经济,建设比较优势突出的特色经济带。发挥好现有企业作用,同时利用援疆优势,做大做强马产业和生物产业等,不断提升产业层次。
四、新尼巩资源开发“金三角”
新源、尼勒克、巩留县要研究探索实现面上保护、点上开发,走适应生态要求的资源开发新路径。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不成熟的区域不开发,成熟的区域多论证,切实做到“两个可持续”。
第二十四章 分县市产业定位
伊宁市。以霍尔果斯伊宁配套产业园、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苏拉宫工业园为依托,重点发展生物产业、纺织服装、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型建材、特色轻工、煤电煤化工等产业。除现有煤化工项目外,不再引进和布局新的煤化工项目。围绕中心城市定位,突出产城融合、科技研发、产业孵化、就业培训、服务配套等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积极发展高端信息服务、电子商务、金融、保险、咨询等服务业。围绕伊宁国际物流园的规划建设,着力发展与之配套服务的商贸物流、中介服务和房地产业。围绕伊犁世界旅游精品定位,打造区域旅游集散和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商业服务、酒店宾馆、文化餐饮等旅游服务功能。围绕市场消费需求,重点发展蔬菜、食用菌等生产,稳步提升设施农业水平。
奎屯市。围绕建设国家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依托,以奎屯-独山子经济开发区为依托,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现代纺织、装备制造业、光伏、冶金、现代物流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全力打造千亿级工业园区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依托交通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及生产性服务业,打造天山北坡西部商贸服务中心。依托棉花资源,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业。围绕纺织产业和城市消费需求,发展棉花和蔬菜种植。
霍尔果斯市。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和配套产业园为依托,突出合作中心“前店前沿”的引领集散作用,大力发展进出口商贸和口岸物流,建设全国性的出口商品集散地,打造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配套园区围绕纺织服装、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机电产品生产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优先发展外向型和联动性强的产业,严高能耗,投资强度低的项目入驻。重点发展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稳步发展油料、薰衣草种植,提升蔬菜和林果业生产水平,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基地。
霍城县。充分发挥地缘、资源和配套区优势,以清水河配套产业园区、霍城经济开发区为依托,重点发展以出口加工为主的纺织服装、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机械装备制造和出口组装加工等产业,全力打造东部产业转移的接纳基地和面向中亚的出口产品加工区。建设优质小麦、玉米种植区,提升蔬菜和林果业生产水平,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基地。稳步发展甜菜、油料、红花种植。发挥薰衣草种植优势,着力打造“东方普罗旺斯”。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伊宁县。以伊东工业园区为依托,重点发展以畜禽养殖为重点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以金、硅为主的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适度发展新型建材(陶瓷)产业、煤电煤化工及后续深加工产业。发挥河谷气候与土地资源优势,建设优质小麦、玉米种植区,稳步发展甜菜、油料、薰衣草种植。提升蔬菜和林果业生产水平,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积极扩大蜜蜂养殖规模。
察布查尔县。以伊南工业园区为依托,重点发展现代煤电煤化工及配套产业,延伸煤电煤化工下游产品产业链。围绕建立全疆重要现代煤电煤化工基地的目标,积极发展关联的环保、机械装配等配套产业。稳步推进针织服装产业发展,推动杜仲、小茴香、红花等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稳步发展甜菜、红花种植。建设优质小麦、玉米种植区,发挥优质水稻和蔬菜种植优势,建设绿色有机水稻、蔬菜生产基地。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新源县。以新源工业园区为依托,以建设新疆第二大钢铁产业基地为目标,重点发展钢铁产品的深加工,配套发展工程机械与装备制造业。积极发展生物、有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重点突出造酒产业,着力打造“新疆白酒第一县”。建设优质小麦、玉米种植区,稳步发展甜菜、马铃薯种植,扩大薰衣草种植。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依托草原特色生物资源积极扩大蜜蜂养殖规模。
尼勒克县。以尼勒克(武进)能源化工园区为依托,适度发展焦炭、煤电和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同步发展后续延伸产业和资源循环综合利用产业。重点发展专用小麦、马铃薯、红花种植,适当发展青贮玉米。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扩大黑蜂养殖规模,着力提升加工水平。
巩留县。以巩留(张家港)工业园区为依托,加快构建区域融合、兵地融合、利益分享的低电价产业聚集区;以建成伊犁河谷重要的特色绿色农牧产品加工基地为目标,着力发展生物、食品、LED、毛纺织、针织、轻工(五金工具)以及特色旅游纪念品等劳动密集型项目,加快发展水电及电能就地消纳项目。建设优质小麦、玉米、水稻种植区,稳步发展甜菜、油葵、大豆、薰衣草种植,稳步扩大以贝母为主的中药材种植,提升苹果种植水平。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依托草原特色生物资源积极扩大蜜蜂养殖规模。
特克斯县。以特克斯(江宁)小微工业园区为依托,重点发展以旅游产品、民族特需产品开发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依托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现代农业生态示范园,发展绿色有机食品(有机菜籽油、葵油、养生杂粮)、特色香料及生物产业。重点发展双低油菜、黑小麦、蔬菜、红花种植,适当发展青贮玉米,提升苹果种植水平。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建设哈萨克羊繁育、生产基地;依托草原特色生物资源,积极扩大蜜蜂养殖规模。
昭苏县。依托特色生物资源和旅游资源,重点发展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有机食品加工、民族服装服饰和特色旅游纪念品产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并按照全产业链发展方向进一步延伸和拉长特色优势产业链条。重点发展双低油菜、专用小麦、马铃薯种植,稳步发展郁金香、紫苏等特色种植。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重点打造集繁育改良、养殖、加工与旅游于一体的马产业基地及生物产业。依托草原特色生物资源,积极扩大蜜蜂养殖规模。
都拉塔口岸、木札尔特口岸。积极借助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加强与伊宁市、霍尔果斯市及周边县镇的融合发展,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打造公路货物联运、转关过境、货物集散、商贸物流、边境旅游的重要通道。
第七篇 强化支撑 完善重大基础设施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提前谋划、抓紧建成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推进伊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十五章 建设现代交通体系
加快构建国际战略大通道、能源安全大通道和国家交通运输枢纽,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形成铁路、公路、民航、管道等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快速、专业、安全的综合运输服务。
一、高速公路与国、省干线
加强高速公路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国道和省道,实现国际通道中重要口岸、中心城市与州际间出口以一级或高速公路连接,中心城市与县城、团场、机场、铁路枢纽以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各县城、普通口岸和重要乡镇之间以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重要旅游景区、资源开发区以三级及以上公路与干线公路连接,重要草场之间的转场牧道实现四级及以上公路连接。进一步加快伊犁河谷对外通道建设,加快推进精河县沙山子—伊宁县麻扎乡一级公路、昭苏县—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二级公路、新源县那拉提—巴仑台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十三五”开工建设。
二、农村公路
大力实施“农村富民畅通工程”,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易地移民安置点通硬化路建设。建设改造一批重要的县乡公路、旅游路、资源路、园区路以及国边防路,加强县乡联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农村公路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工程,基本消除农牧区公路缺桥少涵现象,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改善农牧区出行条件。
三、公路客货运输站场
一是推进伊宁市、奎屯市两个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的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着力提高两个区域中心城市的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县级客运站的改造建设,全面提高县级客运站的服务品质,初步实现与县城发展格局相协调、与县城公交相衔接、方便百姓安全便捷出行的县级客运站系统;三是根据城乡客运服务需求,有序推进乡镇便民停靠点和建制村便民停靠点建设;四是创新运作模式,促进站管结合、运邮结合、运商结合、客货结合,推动现有乡镇客运站朝乡镇综合服务站发展;五是逐步推进县级物流分拨中心,乡镇物流配送站点和村级物流配送网点建设,初步建立农村物流配送站点网络。到“十三五”末,实现乡镇客运班线覆盖率达 100%,建制村通班车比例达 100%,逐步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隙衔接”。
四、铁路
开展奎屯市—伊宁市—霍尔果斯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前期研究,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加快推进伊宁—巴仑台铁路、伊北资源铁路、伊南资源铁路及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推进伊犁河谷南部旅游观光轨道交通(那拉提—库尔德宁—喀拉峻—夏塔)前期研究。加快推进奎屯-库车铁路项目前期研究。
五、民航
加快伊宁机场改扩建,完善功能,尽快建成国际航空港,积极研究推进伊宁机场迁建。加快建设昭苏民用机场,积极推进奎屯国际航空物流港机场及霍尔果斯口岸、尼勒克唐布拉、特克斯喀拉峻、巩留库尔德宁(直升机)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
六、管道
推进西气东输四线、新粤浙管道建设,伊犁段约 210 公里。加快伊泰煤制油专用管道建设;新汶煤制气专用管道建设;中电投煤制气专用管道建设。
第二十六章 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电力体系
根据国家能源和电力发展战略,结合州内新能源发展,布局和建设好能源电力干线设施,优化电源和电网结构,提升伊电外输能力,将伊犁打造成我国西部重要的能源电力基地。
一、扩大电源装机容量
在煤电开发条件较好的中心城市和产业园区,结合城市用热需求,建设一批负荷中心热电厂。结合疆电外送通道建设,加快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 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在伊犁河等河流上游建设一批有调节能力的梯级水电站项目;结合本地光热资源,在霍城、伊宁县、特克斯县等地建设一批风电和太阳能并网发电示范基地。到 2020 年,实现电力装机容量达到 15000MW 左右,其中火电装机容量 12000MW,水电装机容量 2550MW,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 800MW。
二、优化电网结构
结合城镇和产业园区用电量增长需要,加快坚强电网建设,依托伊犁 750 千伏变电站,加快建设伊犁电网 220 千伏大环网以及伊犁西部负荷中心环网。新增 220 千伏电网布点,进一步延伸至负荷中心,提升各县及产业园区的电能质量。通过农网升级改造和城市电网等多方式,多渠道完善 110 千伏、35 千伏等各电压等级输配电网络,积极整合四师电网与伊河建管局电网,合理划分供电范围,优化供电半径,提高供电可靠性。
三、提升伊电输出能力
围绕伊犁能源基地打造,加快伊犁–乌苏–凤凰 750 千伏二回线路、伊犁–库车 750 千伏二回线路建设,保障将伊犁丰富的水电和火电资源可靠输送至全疆。
第二十七章 完善水利基础设施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把城乡供水、防灾减灾、农田水利、牧区水利作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着力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能力、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一、流域防洪设施
基本建成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主要河流综合防洪减灾体系。继续加大内陆河治理、中小河流域治理、界河治理力度,推进城镇防洪、应急防洪和重点山洪沟等防洪工程建设。加强洪水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健全抗灾减灾机制。
二、民生水利工程
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利发展格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农田水利、盐碱地改良和牧区水利等民生水利设施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资源,限制开采地下水。加强区域水资源配置,初步形成与城镇化、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供水保障体系。加快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发挥其灌溉、防洪、供水、发电、生态保护等综合利用功能;实施一批小型水库工程,提高地表水供水保证率;启动重要城市和重点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提高应急供水能力。
三、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
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行节水型社会建设,优化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到 2020 年农业用水比重降低到 90%以下;全面推行流域、区域、行业取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大力推广和建设滴灌、喷灌、膜下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措施;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
四、水土防护体系
逐步完善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逐步构建河湖及地下水生态保护体系。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对伊犁河等重大流域进行综合治理,使生态脆弱区域、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区域环境恶化趋势得以有效遏制。
第二十八章 积极打造国际信息港
坚持以建设国际信息港为目标,加快信息高速公路、移动通信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三网融合”,打造电子网络应用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提升经济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到 2020 年底,信息化发展水平力争达到西部地区中等水平。
一、完善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宽带接入,鼓励电信基础设施、光纤网络共建共享,提高宽带接入率。加快光纤网络建设,城镇普及光纤入户,农村实现光纤入村。加快数字广播、电视的建设与改造,促进数字广播、电视的普及覆盖。完善 3G 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加快 4G 移动通信网络建设。促进“三网”融合,打造高带宽、高融合、高安全性的信息基础设施。到“十三五”末,城镇光纤网络改造基本完成,行政村光纤覆盖率达到 95%以上,家庭宽带接入比例大幅提高,4G 网络覆盖率大幅提升。
二、深化电子政务应用
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化,加快建设和完善基于云计算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初步建立形成以应用服务为目的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加快伊犁州重点业务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信息工程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化应用水平。到“十三五”末,实现政府部门网上办公和为民服务覆盖率达到 100%,电子公文流转和网上行政审批覆盖率达 70%以上,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上网率达到 90%。
三、扩大信息化覆盖面
稳步推进社会信息化,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较为普及,中小学基本实现远程互动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社保卡与各类平台对接能力增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广泛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州直范围内即时结报。两化深度融合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覆盖 50%以上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 70%以上。涉农信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全部正常运行。推进“两化”融合,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物联网和云计算。大力培育信息技术骨干企业,增强对信息化发展的支撑能力,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四、推进“互联网+”融合发展
大力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的融合发展。到“十三五”末,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五、建设国际信息港
充分发挥霍尔果斯西承中亚五国、东接内陆省市的区位优势,加快亚欧信息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中亚信息通道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综合信息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快研发中心、数据中心、会展中心、网络管理中心及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电子公共支撑体系,使伊犁成为国内外信息流、物资流、资金流有序、关联、高效流动的窗口。积极争取国家建设第三条从乌鲁木齐出发经伊宁市传输到霍尔果斯出境光缆,打造提升伊犁干线光缆为一级骨干线,使伊宁市成为一级骨干线上的信息节点重要城市。充分利用射频识别等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加快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海关、检验检疫、仓储、物流车辆、人员等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推进绿色通关能力。
第八篇 绿色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家园
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州,坚定不移走“两个可持续”道路,创新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优化国土开发格局,以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持城乡发展,全面提升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构建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人居和能力支撑保障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人居环境良好、生态经济发达、人民生活富裕,将伊犁州直建设成为各族人民的美好家园,建成全疆“两个可持续”示范区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第二十九章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环境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有度有序利用自然,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坚决保护森林、河流、冰川、植被、草原,保护好优美自然景观,保持原有生态,严守生态红线,落实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实施重大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以现有生态功能为基础,结合伊犁辖区生态空间分布的基本特征,构建形成四个结构性生态控制区(中高山水源涵养区、低山水土保持区、平原绿洲区和防沙固沙区)、多条水系形成的生态廊道和多个生态节点组成的“四区多点线”生态空间安全格局。
严格执行生态功能区划。伊犁州直国土空间划分为人群聚居、农产品环境安全保障、防沙固沙、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地下水源、地表水源、特殊保护等八类生态环境功能区,严格执行各生态功能区的管控要求。严格生态红线管理。包括特殊保护区红线、水源涵养区红线、生态脆弱区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红线、生态脆弱保护区红线。生态红线划定的区域将实行限制开发,执行休养生息政策。各红线区之间实施一体控制,根据控制类型,分类管理。
以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治理和修复河谷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为核心,加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保护,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国家公益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重点开展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建设及生态修复工程、封山封沙育林、野果林生态治理和农田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等林业工程,建立水源涵养林、河谷林、荒漠林和绿洲防护林为重点的网、片、带相结合的森林体系,到 2020 年,森林覆盖率达 13.5%。加强重要湿地保护,建设 4 个国家级湿地保护区、7 个湿地公园,建立以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加强国家级、自治区级保护区管理建设。
强化生态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继续实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全面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和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工作,加大草原保护执法监管力度,促进草原退化自我修复。加强矿区资源、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开发,强化矿区选址和立项管理,禁止在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域进行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对现有矿山实施生态修复后评价制度。加强对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限制生态敏感区域旅游开发活动。
扎实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创新示范区创建促进机制,健全财税、投资、金融、产业、人才、对口支援等支持政策,完善差别化考核机制,促进各地积极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州级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市)。“十三五”期间,争取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3 个(昭苏县、特克斯县、巩留县)、自治区级生态县 5 个(昭苏县、特克斯县、巩留县、尼勒克县、新源县),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 39 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 43 个、自治州级生态乡镇 49 个。到 2020 年,确保 80%的县(市)达到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县创建指标或基本达到指标要求,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州。
第三十章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把节约资源放在优先位置,高效循环利用资源,主要资源产出率大幅提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严守资源消耗上限。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依法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合理控制能源消费增量,能耗强度逐年下降,控制在约束指标范围内。加强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强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单位产品能源消费限额标准,抓好重点企业能耗达标工作。加快钢铁、电力、有色、化工、建材等高载能行业节能改造,鼓励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广新建建筑节能技术,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全面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在线监测平台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能源审计工作。推行合同能源和合同节水管理。鼓励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等先进用能管理模式。加强节能减排监察能力建设,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监察工作。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科学有序开发主要河流、湿地水资源,保证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河流、湿地健康生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建立自治州、县市二级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建立流域和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机制,落实节约用水制度,强化节水考核管理。合理制定水价,在有条件的区域启动水资源使用权登记和水权交易试点工作,发展水权交易市场。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大力发展节水农业、节水工业、节水服务业、广泛开展节水型城镇创建活动。加强地下水保护与管理,严格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坚决制止非法开荒,有序实施退地减水。到“十三五”末,实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 0.56 以上,农业综合毛用水定额降至 498m3/亩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 40m3/万元以下。
实行严格的用地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按照国家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部署,以恢复地力和节约水资源为根本目的,循序渐进开展轮作休耕试点,做好与退地减水政策衔接。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高效节约使用二、三产业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配置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向集约型转变。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坚决防止无序开发、乱采滥挖和盲目圈地占资源,避免资源浪费。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保护生态环境,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率和冶炼回收率。
第三十一章 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
坚持保护与治理并举,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保障环境安全。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让全州各族人民呼吸新鲜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保障环境安全。
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伊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严禁在水源涵养区和河流、湿地周边建设重化工、涉重金属等工业污染项目,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度治理和管控纺织、化工、有色金属、制浆造纸等重点行业废水污染。大力推进达标生活废水、工业废水综合利用。严格控制地表水敏感区、地下水富集区等区域污染物排放。积极防控地下水污染。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继续加大电力、钢铁、水泥、煤化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力度。加大机动车尾气、道路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力度,有效防控颗粒物污染。推进重点区域污染联防联控,继续开展奎屯—独山子—乌苏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抓好伊宁等城市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防治。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范围。加强矿区环境保护与修复,切实加强矿山废水、废气、废渣排放管理,实施重点工矿企业污染物场地治理和土壤修复工程试点与示范。落实国家及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有关规划,加强对涉重废水、涉重废气、危险废物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处置排查和监管。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改水改厕、污水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程,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置,坚决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局面,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化肥、农药、农田残膜污染物防治力度,地膜、秸秆。粪污的收集利用率达到 90%以上。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持续推进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对有色冶炼、化工、制革、电镀、金属矿采选地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实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通过五年的生态环境治理,到 2020 年,力争州直城市空气质量好于Ⅱ级的天数比例达到 90%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60%以上。
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制止奢靡之风。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个环节落实全面节约。管住公款消费,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第三十二章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
加大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力度,强化二氧化碳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碳减排目标控制在约束指标范围内,实现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增长“双控”目标。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增加森林碳汇。大力实施节能减碳和绿色生态工程建设,推动能源革命,加快技术创新,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供应和消费体系。积极推动低碳试点示范,重点支持一批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和低碳企业试点示范项目。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支持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示范项目。加快建立电力、钢铁、化工、建材、有色等全区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报告和第三方核查制度,推动形成转方式、调结构的全社会温室气体减排倒逼机制。逐步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配额分配制度,发展碳排放交易市场,推动重点控排单位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坚持适应与减排并重,全面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加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城乡建设、农、林、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脆弱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水平。加强高排放产品节约和替代,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推广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开展低碳产品认证,推广一批具有良好节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发展,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制造,从企业、园区、县(市)多层面扩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范围,实施园区循环改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循环经济综合示范区、资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重点工程,建立循环型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工业、建筑业、农业等重点行业和城市生活垃圾的废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阶梯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加强共伴生矿及尾矿综合利用。到 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60%以上。
第三十三章 优化国土资源开发
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统筹安排各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实施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坚持从确保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出发,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做到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所提高,总体布局稳定。依托伊犁河谷土地开发整理等重大工程,保障耕地平衡,到 2020 年,确保耕地保有量达到 59.73 万公顷,基本农田不低于 39.23 万公顷。
科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守耕地红线,适度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充分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保障民生工程和重点县市的重要项目用地,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高度重视天然林、天然草场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保护,严格控制对基础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的开发利用,保障合理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规模。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生态退耕、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构建以绿洲为主体的生态安全屏障。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搞好居民点、农田、林地、草场、河湖水系等用地的协调配置,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土地生态空间格局。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强退化土地防治,合理安排水土流失治理和防沙治沙项目用地,鼓励保护性土地利用方式,加强对耕地污染的综合治理,切实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九篇 共享发展 普惠改革开放成果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伊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教育、文化体育、人口管理、医疗卫生、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社会管理与服务,提高全民社会保障能力,着力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使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十四章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中心,以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为突破口,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教育生态环境,为伊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双语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双语教育,新建、改扩建一批学前双语幼儿园,实现学前教育对乡(镇、场)、村(队)、社区的全覆盖,有效解决入园难问题。着力抓好双语教学各学段的衔接,积极扩大双语教育覆盖面,继续推进民汉合校,加强多语种学校管理,加大双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双语教育质量。到 2020 年,实现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双语教育目标,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 9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85%以上;实现双语教育各学段全衔接目标,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占少数民族中小学在校生的比例达到 95%以上;实现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基本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目标。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农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按照义务教育标准化办学基本标准,配齐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健全办学功能。合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牧区薄弱学校倾斜,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弱势群体公平接受教育。到 2020 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6%以上,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目标和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构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积极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办学与多样化发展,建设一批基础学科、科技、外(双)语、艺术和体育等见长的特色高中,提升办学质量,努力满足各族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到 2020 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0%,普通高中特色办学与多样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优质教育资源和办学规模明显扩大,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发展壮大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整合现有的中、高等教育资源,以职业教育园区为基地,发展壮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积极筹建伊犁大学,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学科覆盖自治州支柱产业和重点领域的专业体系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推进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加强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第三十五章 加快发展文体事业
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新疆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发展伊犁特色文化为重点,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建设文化强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功能,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巩固伊犁州直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实现伊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完善文化体育设施。以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为契机,大力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美术馆以及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建成州、县、乡镇、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州广播电台数字化、网络化和州电视台技术设备数字化及网络电视台建设,实现全网有线电视数字化。加快建设有线电视城域网和宽带数据城域网,推动有线电视网向条件成熟的乡镇和农户聚集较多的建制村延伸。“十三五”末,完成模拟信号向数字信号转换,实现辖区广播电视数字化 100%,使中央、自治区和伊犁州三级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覆盖人口达到 95%以上。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推进 “四馆一站”免费开放工程、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积极组织文化下乡,繁荣基层群体文化生活。注重满足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的文化需求。实施农家书屋数字化工程、城乡阅报栏(屏)工程、东风工程、全民阅读工程,提高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能力与传播能力。建立和完善伊犁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重点实施惠远古城等伊犁九城重大古迹保护利用工程,编制修复保护利用发展规划,打造丝绸之路重大历史文化保护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进察布查尔县丝绸之路文化博览园建设。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文物保护工作。
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项目,丰富校园体育活动内容,提高青少年儿童健康素质。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优化竞技体育项目结构,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发展健身休闲体育,开发体育竞赛和表演市场,在霍尔果斯承接国际赛事的体育场馆,推广国际赛事,提升国际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发展体育用品、体育中介和场馆运营等服务,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第三十六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结合伊犁发展实际,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努力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提升人口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落实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推动出生人口素质稳步提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十三五”末,总人口控制在 330 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11‰以内。
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积极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依法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建立通报和约谈制度,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弘扬新型婚育文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大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工作力度。推动村规民约修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维护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合法权益。
健全计生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整合各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注重家庭发展。积极推进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设备升级,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优质服务示范站。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城乡全覆盖,免费孕前检查人群覆盖率达 80%以上。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力度,预防和控制先天性感染、遗传性因素对出生人口质量的影响。
落实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通过实施同区域同生育政策,引导内地优秀大中专毕业生、技术工人和退伍军人、少数民族到伊犁就业创业、安家落户,提高综合素质,优化布局结构,促进人口融合发展。加强对流动人口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均等化服务相关政策,保证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服务、同管理,切实保障外来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章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到2020年,实现医疗卫生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全覆盖,城乡卫生资源的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 73 岁。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快第二批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配备和标准化建设,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杂症不出州的就医目标。支持伊犁州友谊医院、州中医医院、州新华医院、州奎屯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加大医院硬件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成为能够辐射哈萨克斯坦、具有国际服务水平的重点医疗机构,把伊犁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医疗服务中心”。
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能力建设,切实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强艾滋病筛查网络实验室建设,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步建设成为全州传染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控制及慢性病防治的业务技术中心。建立健全妇幼保健工作体系,加强州、县(市)妇幼保健机构的等级医院创建工作。加强采供血及急救中心机构建设,独立设置伊犁州急救中心,支持奎屯市急救中心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州、县级医院公立医院改革和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药品零差率制度。合理配置卫生资源,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机制。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加快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库和电子病历数据库,推广应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远程医疗信息系统、预约诊疗等平台,逐步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探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技术下沉到乡村的工作机制,落实乡镇卫生院驻村带教制度,进一步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兴办高水平和特需医疗机构,鼓励民营医疗机构提升能力水平,进一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支持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设好1 家国家级示范中医医院,1-2 家自治区级重点中医院,州中医医院建成专科特色明显、与现代医疗技术相结合、具有现代化水平的综合性中医院,争取伊犁州哈萨克医医院独立设置,各县(市)中医民族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中医民族医医院标准。支持优秀中医民族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打造一批设施完善、特色突出、具有示范效应的中医民族医院。全面实施基层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化“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挖掘哈萨克、维吾尔等民族医药资源。
第三十八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把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健全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推进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加快实现基本社会保障的制度全覆盖,完善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健全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制度。逐步形成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养老金计发办法和增长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伊犁河南岸康养基地建设,推进养老与旅游、创业融合发展。支持和促进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十三五”期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 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 95%以上。
大力发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着力解决支出型贫困,不断扩大困难群体受益面。健全灾害突发等临时救助制度。建立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运行机制,实现社会救助系统管理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强为失业者、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优抚群体的福利服务。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组织。
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要切实加大养老服务体系投入力度。优化投资结构,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扩大社会化养老服务覆盖面。鼓励支持社会、民间资本建设养老长期护理机构、老年公寓和休闲养老基地,推进养老与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有资质、有能力、有品牌的养老设施专业运营管理机构。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实现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辅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增加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第三十九章 全力抓好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把促进就业作为伊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民生改善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促进就业,加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促进就业结构优化和劳动关系和谐。“十三五”期间,开发各类就业岗位 23 万余个,城镇实现就业再就业 20 万人,培训技能人才 14.8 万人,就业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援助,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以内。
抓好就业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建立企业招用当地劳动者就业承诺制度,落实各类企业新招用人员中本地劳动者比例不低于 50%的规定,其中政府投资和各类援疆项目、国企要严格执行 70%以上新增用工指标要用于吸纳当地劳动者。鼓励自主创业,支持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及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全面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毕业生实名登记就业管理和就业跟踪服务”,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自主创业。
建好就业服务平台。健全城乡全覆盖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和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乡镇级标准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到 2020 年,力争 100%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达到自治区标准化水平,基本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依托现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产业集中度高的县市及开发区、园区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积极探索与知名高校合作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农村劳务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建设。完善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制度。
多渠道提升就业能力。大力发展社区(行政村)创业就业孵化中心,力争 5 年实现培育小微企业孵化园区 10 个(力争达到自治区级 2 个),培育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中心 100个,帮助扶持 2 万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 5 万人,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年均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50 万人次,劳务创收 30 亿元,每年新增 20 个大学生见习基地,到 2020年实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达到 85%以上。
第四十章 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组织协调、合理配置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等方面的资源,采取产业扶持和转移就业、教育扶贫、异地搬迁、生态保护、低保兜底“五个一批”方式,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和精准度,倒排工期,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坚持开发式扶贫、开放式扶贫和攻坚式扶贫的工作方针,增加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到 2017 年扶贫对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家庭住房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州直平均水平;贫困地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州直平均水平,贫困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州直平均水平,贫困地区人均生产总值增幅高于州直平均水平;实现 2 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全部“摘帽”、148 个贫困村整村推进达标退出,现行标准下的 42106 户 152740 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
健全精准扶贫机制。把建档立卡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条件,健全精准村、户和个人的识别体系,实行精准化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建档立卡数据和识别成果,逐村进行分类,逐户分析致贫原因,确定扶贫和脱贫路径,制定针对性扶贫规划和扶贫措施。
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立足于进村入户、编制村级发展规划和贫困人口扶持计划,重点瞄准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大村级道路、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农村电力、危旧房改造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扶贫开发的氛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加大产业扶贫、智力教育扶贫力度。把增产增收作为开发式扶贫的着力点,加强技能培训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积极推广良种良法,提高贫困地区各族群众科技致富能力。加大贫困地区信贷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扩大规模,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引导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参与园区建设,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奶畜、干杂果等增收产业,通过项目扶持提高贫困地区人口自我发展能力。鼓励致富能人和大户组建各种行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为群众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服务,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第十篇 创新发展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把深化改革作为加快伊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和企业是市场主体的方针,大力推进经济和投资体制改革,稳妥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环境管理体制改革,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第四十一章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改革方向,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积极推广政务公开,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
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各地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政府职能部门要公布保留实施的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对不涉及国家安全和企业秘密的审批,在网上公布审批流程、条件和进度,接受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质询。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集中审批,缩短审批流程和时间。
完善政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加快编制全州资产负债表,建立离任审计制度。
第四十二章 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为突破口,加快消除非公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管理,优化区域投资环境。
放宽非公经济市场准入。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入”和“公平待遇”的原则,全面清理并废除对民营经济的不合理规定,积极扫除民营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相关体制障碍,鼓励采用 PPP 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医疗养老和旅游等领域建设。
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鼓励非公企业和非公资本参与国资国企改制重组,支持和引导非公企业与国有企业建立配套协作机制。鼓励促进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制为私营企业,推动相关企业赴各类市场上市融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管理。编制和公开投资项目审批目录,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大幅精简审批事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稳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
第四十三章 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推进农村体制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社会事业跨越发展,努力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一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承包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各地积极推广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地有人种的托管服务模式;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加强耕地保护,防止耕地非农化,确保占补平衡。深化林业和水利改革。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通过租赁承包、农户经营、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投资造林。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统一化、水利建设多元化、水商品运营市场化、水利管理信息化和水利现代化,切实提高水利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经营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各种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实行折股量化、按股分配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升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和农村服务体系,创新发展经营服务,进一步增强整体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三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以及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改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降低贷款风险。增加农民小额贷款总量,建立农牧业现代化政策性贷款制度,妥善解决农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四是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机制。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严格控制职务消费。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
第四十四章 环境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完善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供水价格政策。积极推进电价改革,推行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和竞价上网试点,完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改革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积极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提高排污费征收率。改革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适度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水平。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规范发展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市场,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规范排污权交易价格行为,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促进资源环境产权有序流转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建设环境监测信息化平台和应急信息平台,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第十一篇 加强合作 开创互利互赢格局
坚持扩大开放与区域合作相结合,广泛吸引各方面的优势资源,倾心做好对口援疆工作,促进兵地融合发展,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扩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互利共赢的区域发展格局。
第四十五章 倾心做好援疆工作
按照中央新疆工作总体部署的要求,支持伊犁州与江苏省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加快由“输血型”援疆向“造血型”援疆转变,助推伊犁州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科学编制对口援疆规划。抓好六项重点援疆任务。将促进就业放到突出位置,把产业带动就业作为对口援疆的优先目标,拓展就业岗位,强化宣传引导和培养培训工作,最大限度带动就业,让企业能得到效益,安心在伊犁州长期发展。深入推进教育援疆,以双语教育为重点,切实提升教育水平。紧扣现阶段教育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将教育援疆的重点由“硬件”向“软件”延伸。推进干部人才援疆规划,加强干部人才培养培训。培养专业技术干部、人才,增加教育、科技、医疗、文化等方面人才比例,优化援疆人才结构。要探索对医院、学校建立“组团式”人才支援方式,并建立“帮带提升”工作机制,加大对当地基层人员的培训力度。继续改善各族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重点解决好水、电、路、气、房五大问题,同步推进配套工程,打通“最后一公里”。把援疆资金用于基层、用于民生,重点向农牧区、边境地区和特困人群倾斜。促进跨地区各民族交流交往。着眼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团结和融合发展。尽可能吸纳当地少数民族参与规划和建设,增强他们的成就感和认同感。重视文化援疆,加大基层文化场所和设施的投入,广泛开展援受双方的交流活动。深入开展“结对子、结亲戚、交朋友、手拉手”等活动,让自治州与江苏各族群众走动互动起来。扩大向内地选派新疆少数民族干部的范围和规模。支持基层政权和反恐维稳能力建设。把基层反恐维稳纳入援疆工作范畴,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帮助基层提高反恐维稳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加大乡村活动场所的支持和投入,加强基层干部的培训,帮助基层党组织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完善援疆工作机制。各县市要建立与对口支援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良好的后勤保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简化对口援建项目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项目,优先配置土地资源,优先允许环境准入,优先安排配套资金,优先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制度,切实加强对援疆资金和项目的检查、稽查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干部安全。
第四十六章 促进兵地融合发展
围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支持兵团走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现代化“五化”同步发展道路,不断增强兵团自我发展、带动发展、维稳戍边“三大”能力,发挥好兵团建设大军、中流砥柱和铜墙铁壁“三大”作用,使兵团成为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示范区。
统筹制定政策与规划。统筹制定地方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政策,加快形成区域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加强兵地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的共享,着力推进基础设施衔接、产业布局配套、企业联合重组、市场体系对接和人才培训交流。发挥兵团在农业装备、科技推广等方面优势,探索建立与周边农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租和代耕代种合作关系,推进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地方农村建立长期稳定的基地关系,扩大农技服务覆盖范围,示范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推进四师可克达拉市与伊宁市、七师与奎屯市融合发展。
加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兵团依托资源优势和自身产业基础,规划建设一批兵团产业园区,延伸发展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氯碱化工、矿产开发等新型工业。 支持兵团参与向西开放大通道建设,在边境垦区建立集货物进出口、保税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边境经济合作区。支持可克达拉市城市建成区建设,增强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促进人口、产业、公共资源向团场集聚。加快团场城镇水、电、路、气、房、通信等工程建设,使团场城镇居民享受与小城市同等公共服务。
加强维稳戍边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兵”的地位和作用,努力把各团场打造成一支政治意识强、军事素质硬、特别能战斗的坚强队伍,成为增强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实行特殊招人留人政策,通过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大规模吸纳复转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城乡其他劳动者留在兵团,最大限度稳定现有人口,稳步增加兵团人口数量。加强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预备役力量建设及维稳戍边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兵团民兵的动员能力。
第四十七章 广泛开展区域合作
借助“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等合作平台,加强与内地和沿海省份的合作交流,联合疆内其他兄弟地州,积极开展招商引资、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合作,进一步拓展市场和资源,为伊犁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加强疆内合作。主动融入天山北部经济带,全面深化与乌鲁木齐的合作交流,借力首府行政、商务和交通资源,更好地发挥霍尔果斯的口岸优势,引导带动全州经济加快发展。加强与博州、塔城、阿勒泰在招商引资、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奎屯-独山子-乌苏融合发展,强化三地的协调和沟通,共同制定和实施区域发展规划。
加强国内合作。抓住东部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大力实施东引西进,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积极主动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升级。鼓励各县市建立规模适度的产业转移园区,重点支持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围绕特色优势产业,与沿海地区进行点对点、城对城对接或产业链整体转移等形式进行承接。鼓励各县市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方式,设立合作共建园区,按照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利益共享的原则,共同开发项目、共建开发园区。
第十二篇 强化实施 保障规划有效落实
本规划纲要经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要充分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强化监督检查,凝聚各界力量,确保有效实施。
第四十八章 完善规划协调机制
加强规划衔接。推动“多规融合”,做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完善规划体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一批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要以本规划为依据,切实贯彻本规划的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各县市要依据本纲要确定的发展方向和总体要求,立足本区域实际,因地制宜地编制好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细化年度计划。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年度计划报告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做好约束性指标的分配落实工作。
第四十九章 推进落实重大工程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加强重大项目实施管理,为实现伊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保障。
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工程。实施主导产业倍增计划,重点建设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和特色产业基地。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计划,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产业技术含量和装备技术水平。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重点发展设施农业,扶持一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实施服务业提速计划,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创新型园区建设、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平台推进、科技惠民、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五大工程,着力提升创新载体发展水平,形成完善的创新平台服务体系。
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工程。加快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交通枢纽建设,强化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开展大中型灌区改造,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优化燃煤发电装机结构和燃煤电厂区域布局,广泛推广利用新能源,加快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基地,优化电网结构。
绿色伊犁生态环保建设工程。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节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应用。实施“清水蓝天”工程,加强流域污染、城市扬尘、工业废气等治理,明显改善水质和空气质量。推进绿色生态格局建设,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工程。实施教育强州计划,重点实施一批学前教育、双语教育、职业培训、高等院校等工程项目,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化发展。实施文化事业繁荣计划,建设一批城乡文化体育设施,推动城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实施公共卫生建设计划,实施一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基层医疗服务网络。
人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程。实施重点人才引进培养计划,重点推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党政人才、科技人才、教育人才等人才工程。实施就业和社会保障提升计划,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信息和服务平台。
第五十章 健全配套公共政策
强化政策导向。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规划实施的财政、金融、税收、价格、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保等相关配套政策,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加强宏观经济监测预警,完善宏观调控政策,把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各项政策协调配合,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强化资金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和城乡一体化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进一步统筹、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重点加大对培育大企业、大项目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乘数效应和引导放大作用。完善银企合作,拓宽投融资渠道,扩大社会投资,科学谋划项目,争取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资金。积极探索资本市场融资办法,促进多元化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统筹资金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和城乡一体化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进一步统筹、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提高政府投资的引导力和带动力,鼓励社会投资。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加强政策储备。
第五十一章 加强党对规划的领导
党的领导和各级干部的支持是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必须要以创造新的人间奇迹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造福全州群众为己任,准确把握发展形势,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不断增强科学执政能力,提高经济发展活力。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州党委、政府的号召,以非常饱满的热情、坚韧不拔的意志、昂扬向上的斗志、勤勉务实的作风、甘于奉献的精神,全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设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伊犁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