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伊犁州政府网站!

今天是
2025年4月3日  星期四
无障碍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

伊犁州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 来源: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3-09-27 18:01
  • 浏览次数: 2066
  • 文章字号:
  • 分享到: 微博 微信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州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阶段。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发挥有利条件,化解矛盾困难,科学系统地编制和实施好时期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州直建设“天山北坡西部经济强区”和“天山北坡西部中心城市和向西开放桥头堡”,推进州直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根据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编制,主要阐明“十二五”期间州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引领州直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的宏伟蓝图,是州直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编制和实施各类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全州各族人民共同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发展目标

第一章“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回顾

“十一五”时期,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团结和带领州直各族人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推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经过五年的努力奋斗,州直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10年,州直生产总值预计完成410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长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8亿元,2005年增加187亿元,年均增长27.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1亿元,年均增长27%;外贸进出口总额48.19亿美元,年均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亿元,年均增长16.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592,较2005年增加339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50元,较2005年增加6394元。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三次产业结构2005年的26.3: 37.2: 36.5调整223840。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农牧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新型工业化快速推进,资源开发规模和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旅游业加快发展,流通网络不断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健全金融服务功能明显增强,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公共领域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社会中介服务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业有序发展。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一批出口加工产业和种养殖出口基地初具规模。都拉塔口岸正式开通,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建设顺利。

                州直“十一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单位

2005年  基期数

2010年规划目标

2010年执行情况

指标属性

期末数

平均增速

预计完成

平均增速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65.16

350

16.2%

410.43

14%

预期性

人均GDP

/人

6362

12820

15%

14658

-

预期性

全社会        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80.64

181

17.6%

268

27.1%

预期性

地方财政      一般预算收入

亿元

9.5

24

20.4%

31

26.7%

预期性

全社会        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46.1

90.7

15%

99.8

16.7%

预期性

外贸进出口总额

亿美元

9.63

16.92

18%

48.19

20%

预期性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

3195

4695

8%

6592

15.6%

预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656

10241

9%

13050

14.4%

预期性

年末总人口

万人

259.61

273

 

280

 

约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6

3.5

 -

3.8

 -

约束性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建成了精伊霍铁路、奎北铁路、那拉提机场、清伊、果霍高速公路、771公里干线公路、4105公里农村公路、大中型灌区续建与改造等重大工程;开工建设了伊犁河南岸干渠灌区19座水电站、远青线、宁远变、惠宁输变电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一大批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率达到42%。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力度加大。环境保护投入资金累计达到7.67亿元,减排项目资金投入1.5亿元,截止到2009年底,州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3671吨,控制在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内。伊犁河谷已建成500万亩绿色农业示范区。平原国家级公益林达173.87万亩,三北防护林280万亩,退耕还林11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1.87%。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了100%。全面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目标。基础教育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育信息化发展有了突破性进展;“双语”教学扎实推进;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幼儿教育有了新的发展;民汉合校工作进展顺利。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行;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迅速发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解决了31.65万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职业培训稳步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已覆盖大部分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覆盖面不断扩大。

第二章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州直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难得机遇,也存在严峻挑战。

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拥有推进跨越式发展的诸多有利因素:

——拥有跨越发展的历史机遇。中央政府始终支持新疆基础设施和现代工业体系建设,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和特殊政策。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出台了包括财政、税收等一揽子政策。“十二五”期间中央投资将继续向新疆倾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数倍于“十一五”期间。天山北坡经济带战略上升到国家层面,又西延至伊犁,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极。该战略所带来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将有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仍将呈快速发展的态势,产业结构调整和消费结构升级都蕴藏着巨大的需求潜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快速推进,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明显加快,为州直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拥有乘势而上的后发优势。伊犁河流域地表水资源总量167亿立方米,河谷平原地区地下水总补给量36.81亿立方米/年,伊犁河流域水能蕴藏量706.2万千瓦。草场面积5129.3万亩,森林面积1196万亩、可耕地面积1800万亩,已开垦利用966.8万亩。是全疆乃至全国重要的粮油、制糖、棉麻、果(饮)品、蔬菜、乳制品、肉制品、蜂产品、饲料、林木生产基地,也是新疆细毛羊、伊犁马、新疆褐牛等优良畜种的培育、生产基地。伊犁河谷有165个有代表性的旅游资源单体,涵盖8大主类景观,分属22种亚类景观,40个景观基本类型。是中国西部理想的旅游目的地。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矿种9大类86种,铍、白云母、钾长石储量居全国首位,铬、钯储量居全国第二,黄金、煤炭、铜、铁、锰等23种矿产储量居新疆首位,可利用的煤炭预测资源量达6000亿吨,已探明的煤炭资源量达328亿吨。铀矿是目前新疆已知最有资源远景的地区,也是普查勘探程度最高、发现矿产地最多的地区。“十二五”期间,州直作为全国煤炭煤化工基地、全国粮食后备基地的地位将进一步凸显。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城镇化,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是实现州直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拥有加快对外开放的地缘优势。“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形成全面开放、向西开放的新格局。州直沿边设有3个国家一类口岸,其中,霍尔果斯口岸是我国西北最大的公路口岸,年过货能力200万吨。目前正在建设的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是全国唯一的跨国经济合作区。新疆工作座谈会确定设立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构筑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更是为州直乃至全疆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拥有对口支援的政治优势。“十二五”时期,全国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启动,经济援疆、干部援疆、人才援疆、教育援疆、科技援疆也将在“十二五”期间全方位推进。江苏省对口支援力度加大,并由原来的干部援疆推进成为经济、干部、资金、人才、教育、科技的全面援疆,预计投入资金达70亿元以上。这些都将为州直跨越式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拥有加快发展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州直各族干部群众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全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2010年州直GDP总量突破40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将达到31亿元。已建成伊犁河南岸干渠、精伊霍铁路、奎北铁路、那拉提机场、清伊高速公路等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全面启动,州直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基础产业支撑力不断增强,支柱产业轮廓基本形成,产业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已具备了支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物质基础。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受诸多因素影响,州直经济发展缓慢;经济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水平不高;人才严重匮乏,资源开发面临技术和资金的巨大瓶颈,产业加工层次和附加值提升难度大;发展不足仍是州直面临的最大问题;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农业、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和再就业、生态保护、困难居民住房等方面历史欠账多,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分裂和反分裂斗争尖锐复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光荣的政治使命感和强烈的工作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牢固树立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坚定信心和雄心壮志,以“新疆效率、伊犁速度”,更加奋发有为地开创州直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第三章指导思想和战略选择

“十二五”时期,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州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全疆民族团结的典范,做新疆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做全疆跨越式发展的排头兵,做全疆先进文化的引领者,推进州直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全面建设小康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促进科学发展。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州,切实抓好“五个统筹”,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改善民生。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各族群众致富摆在首位,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

——坚持立足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培育形成竞争新优势。

——坚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增长的基本立足点,在积极扩大投资需求的同时,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坚持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活力。深化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地缘优势,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努力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十二五”时期的总体要求是: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以增加农牧民收入和财政收入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综合实力为目标,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道路,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州、科教兴州、优势资源转换、对外开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速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旅游开发、外向型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突破,打造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枢纽站和面向中亚的国际门户、天山北坡西部的经济强区、中心城市,推进伊犁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进一步弘扬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传承和提升区域特色文化,激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活现代文化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内涵,发挥教育、凝聚、鼓舞和引领作用,增强开明开放的意识改革创新的意识、跨越赶超的意识;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奋发有为、扎实苦干,努力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形成“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社会氛围,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以科技教育为支撑。充分发挥科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实力、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支撑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大批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人才,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新型工业化依托大企业大集团,引领中小企业发展,深化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坚持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联动发展,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工业园为载体,以工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依靠科技创新集聚产业发展。促进优势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全面发展,打造工业新体系,率先实现工业经济跨越式突破。

——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用现代化发展理念引领农牧业,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牧业,用现代科技改造农牧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牧业,用现代化经营形式推进农牧业,提升农牧业产业层次和整体水平,提高农牧民收入。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树立现代城市理念,突出产业支撑,以提升城市竞争力为核心,以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增加就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加快旅游产业开发。围绕建设“中国生态旅游度假胜地”目标,以打造旅游精品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重点突破,差异发展、突出特色”的发展战略,依托伊犁丰富而独特的旅游资源,牢固树立打造一流景区的理念,走“高品位规划、高档次建设、高水平管理”的良性循环发展之路,以开发建设那拉提景区为龙头,整合打造草原生态游、民俗风情游、历史文化游、边境商务游、冬季冰雪游五大产品体系,着力建设中国重要的特色旅游区、世界知名的生态旅游目的地。

——节能环保。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与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原则,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施“环保优先、生态立州”发展战略,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把伊犁建成全疆乃至全国“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示范区。

——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伊犁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保障能力,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更为宽裕、均衡、充实的目标,全面提高人民生活现代化程度。实施“富民安居”、“定居兴牧” 工程,推进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突出就业惠民、完善机制利民,让人民生活更加富裕;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让人民生活更有品质;构筑高水准社会保障体系,让人民生活更有保障。

——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构筑科学跨越式发展的体制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大开放促大发展,加强大开放的平台和通道建设,打造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面向中亚的国际门户、天山北坡西部的经济强区、北疆西部的中心城市,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四章主要目标

2015年,州直城乡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西部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民族团结明显加强,社会稳定明显巩固。到2020年促进伊犁区域协调发展、人民富裕、生态良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防巩固、文明进步,确保与全疆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经济总量。“十二五”期间,州直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以上,力争19%,到2015年,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力争达到12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以上;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0%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6%以上,力争达到30%;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5%以上。

产业结构。2015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7:50:33。工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工业增加值43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城镇化水平。城镇化率达到50%,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有所缓解,城市与城镇协调发展,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新型城乡发展格局开始形成。

民生保障。2015年州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999元,年均增长12%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100元,年均增长11%以上每年净增1000元。居民消费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就业体系,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更加注重人口素质的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 ‰以内。

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下降,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功能保持稳定。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

开放型经济。全力建设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到2015年初步形成以外向型经济为重点的产业基础和国际化服务体系,到2020年建成面向中亚、西亚、东欧,辐射全疆和西部地区的国际物流中心、服务中心、区域性进出口加工中心。

“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

      

2010年预计

十二五指标

2015年绝对值

年均增长%

属性

经济总量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410

确保1000

确保16以上

预期性

410

     力争1200

     力争19

预期性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68

1000

30以上

预期性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31

确保98.4亿元

确保26以上

预期性

31

     力争115

     力争30

预期性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100

249

20

预期性

外贸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48.19

147

25以上

预期性

经济结构

工业增加值(亿元)

114

430

30以上

预期性

城镇化率(%)

42

50

 

预期性

资源环境

农业灌溉有效利用系数

0.39

0.53

 

约束性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该项指标待自治区标准确定后再定

约束性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该项指标待自治区标准确定后再定

约束性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

 

该综合指标标准由州环保局确定

约束性

森林覆盖率(%)

11.87

15

 

约束性

城市绿化覆盖率(%)

35.7

40

 

约束性

民生保障

人口自然增长率(‰)

11

11

11

约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4

3.7

3.7

约束性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

79.6

90以上

 

约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3050

22999

12%以上

预期性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6593

11100

11%以上年均净增1000

预期性

注:1、 GDP绝对值按当年价计算,GDP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2、预期性指标是政府期望的发展目标,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政府要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并适时调整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努力争取实现。约束性指标是指在预期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了政府责任的指标,是政府在公共服务和涉及公共利益领域提出的工作要求。政府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利用行政力量,确保实现。

第二篇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

根据州直属县市的发展条件、基础和潜力,努力将伊犁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面向中亚的国际门户、天山北坡西部经济强区、北疆西部的中心城市”。形成区域内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共同跨越发展的新格局。

第一章新型工业化

深化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坚定不移地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道路,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推进新型工业化。以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和地方财政实力为核心,以工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支撑,以工业园为载体,依托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支柱产业,延伸产业链,引领中小企业发展。坚持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联动发展,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优势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全面发展。构建“现代食品、煤化工、能源、石油化工、钢铁、建材、进出口加工”产业集群,把自治州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新疆最大的煤化工、煤电基地,率先实现工业经济跨越式突破。

第一节优势产业

——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矿权,加快整合,优化配置,提升档次。鼓励和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在伊犁河谷地质工作薄弱地区和空白区域进行风险勘探和商业勘探。支持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和“358”项目勘查。加大基础测绘工作力度,构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重点开展天山成矿带基础地质调查和重要矿产勘查,支持煤、铁、铜,金、铅锌、镍等紧缺大宗矿产和稀有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实现找矿新突破。支持紧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鼓励发展铁、铜、镍、黄金、铅锌等重要有色金属和膨润土、石材等特色非金属矿深加工业。到2015年,完成煤炭精查储量1000亿吨,铁矿、有色金属、贵金属、石油等矿产资源勘探实现重大突破。

专栏1                   成矿带和优势矿产资源

州直位于天山成矿带的西段,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矿种较齐全,区内总体上由北向南分为六个成矿带:

博罗科努金、铜、钼、铅锌成矿带;阿吾拉勒铁铜成矿带;

乌孙山—伊什基里克金、铜、铅、锌、钼、多金属成矿带;

那拉提铜、镍、钴、金、铅、锌、白云母、稀有金属成矿带;

哈尔克他乌金有色金属成矿带;

伊犁盆地煤、铀聚集区。

具有优势的矿产资源有:煤炭、金、铁、石灰石。

——煤炭工业和煤化工产业。

煤炭工业:坚持“高效、节能、环保”原则,以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依据,科学合理、有序开发、综合利用煤炭资源。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单井规模,提高煤炭回采率和原煤洗选率。煤炭开采以井工开采为主。督促企业保护生态环境,综合利用三废,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开发伊宁矿区、尼勒克矿区,重点整合伊宁县温亚尔乡煤矿区、察布查尔县山鑫煤矿区、霍城县界梁子煤矿整合区、伊宁市南台子-干沟煤矿整合区、尼勒克县瑞安煤矿整合区。新建3-5个千万吨级大型现代化煤矿,保证现代煤化工产业的用煤需求,推进国家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到2015年,形成1.6亿吨原煤生产能力。  

煤化工产业:按照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注重总体布局、重点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发展、交通及物流、水利及公用设施、综合服务设施、环境保护、危险废弃物处置、安全防灾、资源承载力、外输通道等方面与产业发展的高效配合,推进煤化工项目建设。

在察布查尔县、伊宁县、霍城县、尼勒克县、伊宁市优先布局投融资能力强、拥有煤化工核心技术、技术团队状况好的企业,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加快启动伊南、伊北、尼勒克矿区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十二五”期间,依托庆华、新汶、中电投、中煤、伊泰、国电、国投、鲁能、大唐、开滦、河南煤业、潞安、华电、瑞祥、伊犁特、晋商风电、锦疆等大企业大集团,重点发展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煤制甲醇转制烯烃、合成氨转制化肥、电石转制聚氯乙烯、焦炭、煤基多联产、煤电等产业。

规划以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煤制烯烃产业示范建设为基点,以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为核心,建筑陶瓷产业园、矿产资源(金属)加工产业园、出口加工产业园等为节点,形成煤制气、制油、制烯烃、焦化、化肥、煤电、冶金、新型建材等多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链,同时支持伊南、伊北矿区铁路专用线加快建设。鼓励企业妥善处理好生产主线与土地复垦、矿井水利用等关系,尽快形成循环经济的良性发展模式。到2015年,形成20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650万吨煤制油(其中110万吨为副产品)、煤制甲醇1020万吨转制烯烃类产品3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转制化肥100万吨;电石140万吨转制聚氯乙烯50万吨、500万吨焦炭、30万吨煤基化工多联产生产能力。

专栏2                     煤矿及煤化工重点工程

煤矿:伊宁矿区伊犁一号矿井工程(1000)、伊犁四号矿井工程(600)、伊犁二号矿(1500)、伊犁五号勘查区7号矿(1500)、伊犁五号勘查区8号矿(1000)、伊犁一矿扩大生产能力(1000提高到2000)、伊南矿区中小煤矿整合区(2500)、伊南矿区三号勘查区(1500)、伊北矿区四号后备勘查区及周边(1500)、伊犁五号勘查区1号露天矿(400)、伊犁五号勘查区2号露天矿(500)、尼勒克矿区(3000)等项目,预计总规模1.6亿吨。预计投资达500亿元。

煤化工

煤制天然气:建设庆华集团(110)、新汶集团(100,一期20)、中电投伊南(60)、中电投霍城(60)、国电平煤(100,一期40)煤制气项目,总规模 290亿立方米/年。中煤集团(40)、伊泰集团(180,一期60)、国投宝地(40)、大唐集团(40)、开滦集团(40、华电(40)、河南煤业(40)、潞安(40)、盾安集团(40)、浙能集团(60)、新汶、国电二期等煤制气项目计划前期工作,预计规模600亿立方米/年。

煤制油:建设伊泰集团年产3×180万吨煤制油项目,一期规模2×180万吨/年。庆华集团(350)、新汶集团伊南(150+300)、潞安(360)煤制油项目计划前期工作,预计规模1160万吨/年。

煤制甲醇转制烯烃:建设中煤(180万吨甲醇转制60)、新汶集团(180万吨甲醇转制60)、庆华集团(一期600万吨甲醇转制200)、大唐集团(180万吨甲醇转制60)煤制甲醇转烯烃项目,国投公司(180万吨甲醇转制60),国电平煤(180万吨甲醇转制60)、总规模500万吨/年。

煤焦化:建设国投宝地(100+100)、瑞祥(100)、伊犁特(100)、伊泰集团(100)煤焦化项目,总规模500万吨/年,河南煤业(100)煤焦化项目计划前期工作。

合成氨转制化肥:建设潞安(3052)、国电平煤(3052)、新疆(4070)合成氨转制化肥项目,总规模174万吨/年。锦疆(300)合成氨转制化肥项目计划前期工作。

煤基多联产(煤制乙二醇、醋酸乙烯、聚乙烯醇、醋酸甲酯、醋酐、1,4-丁二醇、聚甲醛、聚四氢呋喃、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丁辛醇、氯碱、聚氯乙烯、氯醋树脂等几十种建设河南煤业(20)、国电(30)、庆华(20)煤基化工多联产项目,总规模70万吨/年。建设河南煤业年产51万吨PVC及40万吨烧碱、国电平煤年产20万吨煤制甲醇蛋白项目。此外河南煤业年产60万吨DTP(聚丙烯)、年产200万吨煤干馏多联产项目;开滦集团20万吨煤制乙二醇等项目计划前期工作。预计投资达3500亿元。

备注:)内为项目规模,单位为:亿立方米/年、万吨/年。

——能源产业。按照“统一规划、电源电网协调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加快能源开发建设。科学开发水电,重点支持特克斯河干流、木扎特河、夏塔河、库克苏河、阿克牙孜河、大吉尔格浪河、喀什河、恰普河、巩乃斯河水能梯级开发;大力发展火电,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建设大容量机组煤电项目,“上大压小”发展热电联产。同时,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电源总装机达1400万千瓦以上,其中水电400万千瓦,煤电1000万千瓦。

专栏3                     水电及煤电重点工程

水电:在建尼勒克一级(22)、塔勒德萨依(8)、萨里克特(8)、斯木塔斯(11)、库什塔依(10)等水电站,装机60万千瓦;新建特克斯河干流(5,120.2);库克苏河(5,52.2);阿克牙孜河(4,16.4);木扎特河(4, 8.22);夏塔河(5, 6.47);大吉尔尕郎河(4, 22.8);巩乃斯河(8,43.3);恰甫河(1,3.2);喀什河(8, 68.5);吉尔尕郎河(3,1.159);伊犁河干流(6,45)水电站,计划新建50座水电站,装机385万千瓦,预计投资达350亿元。

煤电:在建国投伊宁市(2×33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新建国电尼勒克一期(2×66)、国投伊宁县一期(2×66)、鲁能一期(2×33)、二期(2×66)、国投宝地尼勒克一期(2×66)、华电一期(2×66)、中电投一期(2×66)、大唐一期(2×66)、中煤一期(2×66)、河南煤业(2×35)、巩留(2×66)电厂、新汶昭苏县(30)热电联产以及企业余热发电(110)项目,总规模1566万千瓦,预计投资达620亿元。

备注:)内为项目规模,单位:座,万千瓦。

——石油化工及配套产业。以奎—独石化工业园为依托,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化工技术,发展合成氨精细化工产业链及化工机械,发展品种新颖、附加值高和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端石化产品。重点支持甲醇制烯烃及下游产业链,乙、丙烯下游加工产业链、天然气化工和生物化工产业链的发展延伸。

专栏4                     石油化工重点工程

奎屯市新疆和山巨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TDI、30万吨MDI项目、浙江信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丁基橡胶项目、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有限公司、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奎屯锦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30万吨磷酸二铵项目、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重油加工项目、奎屯新大陆化学有限公司2万吨/年微晶纤维素项目、宝塔石化集团年产800万吨重油制烯烃项目等。

第二节传统产业

以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为重点,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加大资源整合和资本重组,突出龙头企业的带动,做大做强农牧产品精深加工、冶金、建材、纺织等具有区域特色的传统产业体系。支持企业加大产品研发中心的建设,吸引各类专家研发新产品,提高传统产业竞争力。鼓励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支持企业采用现代生产工艺和技术,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加强质量体系认证,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建设现代食品产业集群。引进培育一批资源进口型、出口主导型企业,建设进出口加工产业集群,进一步扩大地产品在哈方及周边国家的市场占有率。

限制小型加工,加快传统产业发展的集中度。畜产品及相关生物制品重点发展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特色蜂产品、乳制品、冻干食品、生物制品、果蔬等为主的绿色食品工业和生态特色农产品重点发展尼勒克县、巩留县、伊宁市、霍城县;油脂产业重点发展新源、巩留、昭苏县,纺织产业重点发展奎屯、霍尔果斯口岸;制糖产业重点发展霍城、新源、伊宁县;烟草产业重点发展奎屯市;钢铁产业重点发展新源县、奎屯市、尼勒克县、霍城县。

——农牧产品精深加工业。

--烟草:以奎屯市为重点,实施品牌联合、资本嫁接,增强卷烟新产品开发能力,到2015年形成40万箱生产能力,继续支持香料烟基地建设。

--制糖:以中粮屯河集团相关糖业公司为龙头,进一步挖潜改造,在目前加工能力的基础上,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加工和综合利用,提升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到2015年,制糖规模达到25万吨。

--酿酒:降低白酒粮耗、能耗,提高优级品率,到2015年,白酒产量稳定在6—7万吨。支持葡萄酒加工企业开发新产品。

--乳制品:支持发展奶酪、脱水黄油、干酪素(食品级)、酪蛋白、乳清粉、乳糖、无水黄油等高新产品,提高乳制品知名品牌创建能力。培育全疆知名乳制品龙头企业,创建2个新疆知名品牌,建设全疆重要的乳品产业加工区和奶业生产基地。

--肉制品:支持发展牛、羊、马、鸡等肉制品精深加工业,大力发展速冷制品、真空冷冻制品、分割肉、冷鲜肉、小包装制品、熟肉制品、牛羊副产品深度加工和系列化生化制剂。

--饲料:优先发展新型饲料,支持饲料添加剂技术及饲料加工设备的研究开发,带动形成200万吨饲料生产规模。

--油脂:重点推进大豆、双低油菜、红花、油葵基地建设,引领产业向精深加工转变。加快品牌建设,开发中高端产品、小包装新品种。到2015年,油脂加工能力达到40万吨/年。

--粮食:支持现有粮食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向精深加工转变。加快品牌建设,开发中高端产品、小包装新品种。

--果蔬:重点发展果蔬贮运保鲜、果蔬汁、果酒、果蔬粉、切割蔬菜、脱水蔬菜、速冻蔬菜、果蔬脆片、大蒜深加工等产品,支持果蔬皮渣的综合利用,到2015年,形成100—120万亩基地,果品总产达到60—80万吨,浓缩果汁万吨以上。

--酵母:支持高活性干酵母、活性干酵母等酵母和烘配配料生产。开发以酵母抽提物为主的酵母精、酵母味素和酵母调味料等产品。支持麦角固醇(维生素D2原料)、海藻糖、辅酶A、细胞色素C等产品生产。

--中药材:建立甘草、麻黄、贝母、党参、西洋参、生地、柴胡、桔梗、山药、枸杞子、板蓝根、杜仲、白芷等北方药材优势区域,加快专业化人工种植基地和深加工企业建设,建成新疆重要的药材种植基地。

--蜂产品:支持河谷蜜蜂养殖区研发蜂产品,提高蜂产品附加值;开展蜂花粉开发利用研究,以发展蜂蜜、蜂王浆、蜂花粉、蜂胶等深加工保健产品为主,大力发展有机蜂产品、保健蜂产品等。

--香料、香精:支持霍城县、伊宁县、察布查尔县建立薰衣草种植产业带。支持薰衣草规模化种植,建成全国独一无二的薰衣草种植基地,建立香料香精产业园区,培育加工龙头企业。支持产品研发,打造产品品牌。

专栏5                    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重点工程

察布查尔巴口香150万牛羊肉串加工、年屠宰30万头牛生产线等项目;霍城县年产6000吨番茄制品项目;奎屯市年产2万吨玉米种子加工项目;伊宁市植物蛋白、油脂加工等项目;昭苏县年屠宰2万头牛、20万只羊、大蒜深加工项目; 天宝祥、向新禽业、新姿源等肉制品加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康尤美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德康粮贸有限责任公司等油脂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新疆农夫霍城果业开发有限公司、伊犁昌泰实业有限公司等果蔬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百信蜂业、“金汇食品、天汇开发等蜂产品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冶金工业。

--钢铁:鼓励上游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建设,支持首钢等进入伊犁进行产业整合和产能扩张,重点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到2015年形成700万吨钢铁生产规模,将新源县打造成全疆第二大环保型钢铁产业基地。同时支持可燃气体、工业废水、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形成以钢铁产业为核心,与水泥产业、煤电产业、建筑材料、肥料产业以及居民用气配套的循环产业链条,发展上游煤炭(炼焦)、铁矿石、运输、下连汽车、家电、装备工业、建筑等产业。

--有色金属、贵金属:结合国内、国外两种资源,重点发展铜、铝、铅、锌、锂深加工产品,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培育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形成一批采、选、冶及深加工产业群。建设面向中亚的黄金产业协作区,发展黄金对外加工贸易。到2015年,黄金深加工用金量占到40%,培育大型黄金企业集团。

专栏6                         冶金工业重点工程

钢铁:新源县伊钢、首钢钢铁冶金发展项目、霍城县年产25万吨油、气等长距离输送钢管项目、奎屯市100万吨合金钢项目、尼勒克县200万吨还原铁产业示范项目、特克斯县年处理铁精粉50万吨生产项目、昭苏县日处理3000吨夏塔铁选矿厂项目等。

有色金属、贵金属:霍城县36万吨电解铝、10万吨铝型材、2000吨/日处理铅锌浮选法选矿、10万吨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伊宁市110万吨电解铝项目;尼勒克县建设20万吨镁合金项目、50万吨铁精粉、20万吨铜精粉开发项目、四座日处理4000吨铜选矿厂项目、年处理200万吨矿石,100公斤黄金加工项目;新源县新建铜矿、铅锌矿等产品加工生产线;特克斯县新建10万吨金属镁项目、日处理2000吨的铜镍矿、金矿、锌矿选矿;巩留县新建铜钼矿项目;昭苏县4万吨电解锰项目;奎屯市阿舍勒3×30万吨尾矿综合利用、新疆有色伊犁循环工业园项目等。此外,阿希金矿加快生产,金山金矿正在建设

——建材工业。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等新产品,形成1200万吨水泥生产能力,支持下游循环经济产业链。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卫生陶瓷、非金属矿深加工制品、玻璃及深加工制品、塑钢型材等。支持发展非黏土类墙体材料。支持企业整合中亚非金属矿产资源,组建建材企业,实现水泥和其它建材产品本地化销售。

专栏7                      建材工业重点工程

伊宁县庆华集团(300);察布查尔县金龙(200)、天山股份(200);霍城县新正泰(120)、三山(100);新源县鑫疆(100);伊宁市沪新(100);巩留县新大安(300)、塔斯(100)、茂润(200)、奎屯南岗(100)水泥、昭苏县水泥(100)等新建或技改水泥项目,预计产能1820万吨;此外还有巩留永泰矿业 100万吨石灰石、新大安2.4亿块轻质标准多孔砖项目;霍城县250万吨石灰石综合利用、1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生产、100万吨灰渣综合利用、500万立方米的空心砖新型建筑材料项目;伊宁市以10条陶瓷生产线、年加工70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年产2万吨涂料项目为主的建材工业园项目;尼勒克县年产5亿块粉煤灰制空心砖、年产3000万平方米石膏板项目以及伊宁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奎屯市等一批碳化硅精粉、金属硅项目、伊宁市1万吨多晶硅项目等。

备注:)内为项目规模,单位:万吨/年。

——纺织工业。承接内地纺织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奎屯纺织工业园,重点发展中高档优质面料的棉纱精深加工;建设霍尔果斯纺织品出口加工基地,鼓励发展针织、印染、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深加工产业。稳步发展亚麻特色产业。

——其他轻工业。鼓励发展地毯、玉雕、民族手工艺、旅游纪念品等劳动密集型民族特色产品的加工,注重提高产品质量和品位。优化发展塑料、家具及人造板、皮革、造纸、日用化工等产业。

第三节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着力推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竞争优势。支持关键领域联合科技攻关,支持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创新药物的筛选与评价等自主创新重大专项,支持产学研合作和区域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积极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新能源产业。合理有序引进多晶硅、微电子、家电、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光伏发电等产业链,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鼓励发展节能环保、风电产业、生物能源产业、核能产业。

--生物产业。推进生物技术产业化进程,促进生物育种、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和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民族医药产业,加大对民族医药产业的科研投入,鼓励自主创新,重点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医药产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整合开发民族医药资源。重点发展天然植物原料药材种植、新型中成药、天然植物药、植物药提取物、孕马尿结合雌激素、孕马血清促性激素、生物马脂等系列产品,发展符合国际认证规范的制药原料及其生物制品,建成新疆重要的生物制药基地。支持发展酵母、a亚麻酸、番茄红素等生物技术产业。  

专栏8                           重点工程

伊宁市生物化工产业“新疆生态园”、苏源生物化工年产万吨苯丙氨酸、科伦药业年产5万吨发酵体积硫氰酸红霉素、年产4000吨富硒酵母项目;新姿源、伊犁纪元、海祥生物孕马尿结合雌激素、孕马血清促性激素、生物马脂等项目。

--新材料产业。支持发展铝电子材料产业链,支持发展以石油、天然气、煤炭为基础的工程塑料、新型高分子材料、聚氨酯、弹性体、有机硅、新型复合材料。推动稀有金属材料、光电功能材料、高纯度、高性能的合金材料、功能陶瓷材料、非金属矿物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的产业化发展。

--特色装备制造业。鼓励发展农业机械、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设备、采煤机、液压支架、大型矿用电动轮式自卸车、大型露天矿用挖掘机等大型矿山机械设备,围绕区内市场和中亚市场需求,培育一批专业化制造企业,建设我国西部特色装备生产和向西出口基地。

--电子信息产业。支持发展石油、电力、新能源、农业等领域特色电子产品及应用软件。鼓励开发多语种自主知识产权基础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形成多语种软件产业。

第四节工业园区

加快建设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节能环保、产出率高、辐射带动能力强、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园区,抓好园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园区对项目的吸纳和承载力,聚集生产力要素,引导园区产业向集约化发展。建设好霍尔果斯进出口工业园区、清水河江苏工业园区、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奎屯-独山子石化工业园、伊东工业园区、伊南工业园区、尼勒克煤化工业园、庆华煤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新源工业园区。推进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园区,形成炼化系统一体化配套园区,打造自治区重要的石化产业带。推进新源工业园区升格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推进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伊东工业园等具备条件的园区逐步升格为国家级园区。

重点发展“现代食品、能源、石化、煤化工、进出口加工”产业集群。以大企业大集团为依托,支持中小企业配套发展。鼓励科技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引进发展一批面向中亚、西亚、俄罗斯市场的来料加工、机电产品组装企业。鼓励发展金融、物流、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商会领办园区,招商引资,落实项目,形成企业和商会共同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到2015年末,园区产值占州直工业产值比重达到85%;工业废水达标排放达到8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20%,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水耗下降10—15%。

第二章发展现代农牧业

围绕农牧民增收这个核心,以建设现代农业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坚持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方针,以夯实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攻方向,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改造提升传统农牧业,支持发展现代畜牧业、特色种植业、特色林果业和劳务经济。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农牧业发展,鼓励企业投资现代农牧业,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建设自治区重要的粮食、油料、畜产品、林果、蔬菜和农副产品出口加工六大基地,提升州直农牧业的规模、档次和水平。加大惠农强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牧民生活水平,到2015年实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1100元目标。

第一节高效种植业

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实施《伊犁河流域粮食后备基地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国家粮食安全后备基地。强化标准粮田建设,加大中低产田和盐碱地改造力度,农牧业生产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水肥利用率提高5-10个百分点。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品种结构,积极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广高投入、高产出、节约水资源农业,农业标准化种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85%以上,绿色无公害种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80%以上。建立基层农业技术公共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体系;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高效节水技术,扩大标准化生产技术,主要农作物良种普及率达到98%以上。继续推进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2015年,粮食播种面积450万亩,粮食生产能力保持在200万吨,其中:优质小麦面积稳定在200万亩,产量80万吨以上;玉米面积扩大到150万亩,产量120万吨以上;大豆面积80万亩,产量16万吨;油料播种面积100万亩,产量20万吨;甜菜面积40万亩,产量160万吨以上;亚麻面积50万亩,产量15万吨;设施农业面积30万亩,总产75万吨。

--细粮:优质小麦区优先发展伊宁县、察布查尔县、新源县、霍城县、巩留县,专用小麦优先发展伊宁县、巩留县、尼勒克县,优质水稻优先发展察布查尔县。

--大豆:引进高产大豆、高油大豆品种进行试验示范、推广。重点发展新源、巩留、伊宁县等优质大豆区。

--油料:双低油菜重点在昭苏、特克斯发展,油葵重点在伊宁县、巩留县、特克斯县发展。

--甜菜:引进高糖、丰产、高抗逆性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推广。重点发展霍城、新源、伊宁县、察布查尔、巩留县。

--亚麻:优质种植区重点发展伊宁县、新源县、巩留县、特克斯县、昭苏县、尼勒克县,把伊犁建成全疆乃至全国最大的优质亚麻原料生产加工基地。

--蔬菜:立足本地及北疆市场,面向中亚五国市场,打开鲜菜“绿色通道”。反季节蔬菜生产重点在伊宁市、伊宁县、察布查尔县、霍城县发展,陆地蔬菜生产重点放在河谷内八县一市。

--特色种植:红花:引进优质红花新品种进行推广种植,重点发展霍城县、伊宁县、察布查尔县;中药材:重点在巩留县、新源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和昭苏县发展贝母、甘草、蒿苯等中药材种植;薰衣草:重点在霍城县、伊宁县建设种植基地;香料烟:重点在察布查尔县发展香料烟种植。

专栏9                         重点工程

国家粮食后备基地项目:在伊犁河谷县市建设水利、种子、农田配套及仓储设施等工程,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新增耕地326万亩,种植粮食800万亩,总产量96亿斤,可提供优质商品粮70亿斤左右。

标准农田工程:在粮油主产县(市)共建设标准化农田500万亩,其中标准化粮田250万亩、高产稳产标准油料田100万亩;积极实施耕地质量建设,完成中产田改造面积50万亩,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100万亩。

第二节现代畜牧业

围绕建设全疆重要的、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绿色、有机牛羊肉、禽蛋奶生产基地,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农区重点发展牛羊育肥和奶牛生产;牧区以草定畜,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继续支持建设高标准养殖小区,建成集中连片的养殖小区和大批的育肥专业乡、专业村、专业户,促进特色养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牧民定居工程建设。

2015年,肉类总产量年均增长10 %;奶类总产量增长12%;禽蛋总产量增长7%;水产品产量增长3.4%。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55%;畜种畜群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良种畜比例提高到60%以上。牧民定居率达到90%以上。

--牛奶牛养殖以伊宁市、伊宁县、察布查尔县、霍城县为重点,发展和壮大奶业,建成十大片区万头高产奶牛基地,形成年产50万吨以上商品奶生产能力。肉牛养殖以巩留县、新源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昭苏县为重点,发展新疆褐牛,建设五大肉牛基地,形成年产10万吨优质牛肉的能力。

--羊:加大绵羊的选育和杂交工作,支持发展羊毛、羊肉生产、饲料加工、羊皮、肠衣、制革、生物肥料等精深加工业。

--马:重点发展肉用马和运动马,利用生物技术,开发生产结合雌激素、孕马血清促性激素等高附加值产品,打造国家马产业高地。

--:以伊宁市、伊宁县、霍城县、察布查尔县、新源县为重点建设生猪养殖基地。加强生养殖小区建设,积极推行生态养技术,巩固6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建设。

--禽:建设3000万羽良种禽基地。蛋鸡和肉鸡养殖以伊宁县为中心,辐射伊宁市、霍城县、察布查尔县、巩留县;昭苏县、新源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发展伊犁雁鹅和肉禽生产。逐步扩大规模,打造伊犁雁鹅、草原牧鸡等绿色禽类品牌。

--水产品:在加快发展常规渔业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特珍稀渔业。在伊宁县、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建立冷水鱼类养殖基地;积极发展吉仁台水库、恰甫其海水库和山口水库等大型水库及霍城县小型水库养殖;在察布查尔县大河灌区重点发展稻田养殖试验区。

第三节特色林果业

围绕生态立州战略目标,按照工程造林、产业兴林、依法治林的发展思路,加快建设以优质高效特色的林果产业体系,以农村防护林、六沿绿化为重点的、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内涵丰富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强势推进林果业基地建设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加工转化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建设,以打造全疆最大的优质苹果为主的特色林果业大州和强州目标。在深入实施“三北”五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重点公益林建设工程基础上,重点实施农村防护林建设、新农村建设村庄绿化、城市绿化和防护林建设、铁路公路绿色通道四大工程,同时加大荒山荒坡的绿化,改进林业发展方式,探索出一条新的突破口。进一步转变栽植方式、加快苗木基地建设,加快天山北坡河谷特色林果产业基地建设2013年州直林果面积达到300万亩,2017年达到450万亩以上。林果产量达到180万吨,果品储藏保鲜率达到45%以上,加工率达到35%,果品出口率达到50%,特色林果业收入在州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十二五”期间,创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处;启动伊犁河流域湿地保护工程360万亩;区划地方公益林300万亩,完成国家退耕还林四荒造林任务50万亩,完成三北”五期防护林240万亩,封育12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十一五”的11.87%提高到15%。

专栏10                       林果业建设工程

一是百万亩特色优质果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其中林果良种苗木基地达到1万亩,建设地点涵盖除昭苏县和奎屯市的其它县市;二是现代林果高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建设地点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伊宁县、察布查尔县、特克斯县;三是特色林果基地产业服务体系建设: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工转化能力建设、市场营销体系建设。

第四节生态有机农业

围绕建设全疆乃至全国重要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带,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发展生态有机农业、现代设施农业和外向型农业,建立健全农产品准出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全面推广多熟高效种植,大幅提高土地产出率和水资源利用率。

进一步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在州直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准出制度,继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设施农业实现区域化布局、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到2015年30万亩的设施农业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加工辣椒、加工番茄、打瓜、亚麻、红花等特色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进一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种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85%以上,绿色无公害种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80%以上。

第五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加快农村安全用水、电网改造、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到2013年全面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小水电、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占到适宜农户数的50%,让各族群众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新农村建设以实现村庄“绿化、美化、硬化、亮化”为目标,以扎实开展“五清、五改、五通、五有”为工作重点,着力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富有特色、村民满意的新农村。从2011年起,每年实施70--100个村,2015年完成350-500个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8至10年的时间,基本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

加强村庄公共设施建设。村通乡镇主干道及村内巷道全部实现柏油化或水泥硬化。村庄渠系配套完善,供排水等设施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农村供电线路和设施,保证安全、稳定供电。加强信息入户工程建设,确保电话、互联网和邮路畅通,为农牧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实现广播电视全面进村入户。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和农村公共文化功能。加强农村基层阵地建设,完善和拓展阵地功能,充分发挥基层阵地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良好平台。

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加快农牧民住房改造,鼓励农牧民改造庭院布局和围墙,发展庭院经济和美化庭院。鼓励农牧民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农牧民改厕,普及卫生厕所,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引导和帮助农牧民逐步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分离问题。

切实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的新机制,完善配套设施,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运、集中处理。积极引进实用的新技术,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污水治理办法。

第六节农业产业化

围绕“立支柱、调结构、建基地、扶龙头、上规模、抓创新、创品牌、循标准、保质量、拓市场”总体要求,以市场开拓能力、加工转化能力、科技创新能力为突破口,培育和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形成原料生产基地化,产品加工规模化,产品品牌名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化,从而实现产加销、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新格局。

重点龙头企业实力明显增强,2015年,固定资产总额2000万元、 5000万元和1亿元以上企业分别达到 30 家、20 家 18 家;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幅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分别达到80%、90%;农产品加工总产值和龙头企业总产值分别达到65亿元和56亿元。

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2015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带动农户数达到占州直农牧总户数的90%以上,直接带动农户增收增长40%以上。

第七节促农增收保障机制

拓宽投资渠道,加大农业投入。各县(市)都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新增财力15%、土地出让金的50%用于“三农”工作,建立财政支农长效机制,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重点工程和农村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对重点农业项目的投入资金进行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投资转向农业,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同时建立农业保险引导机制,加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降低农业风险。

加强知识更新,推进科技进步。建立科技兴农长效机制,把依靠科技贯穿于现代农业发展全过程,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覆盖率和成果转化率,建立科技支农体系,重点普及推广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加强农牧民实用致富技能培训,加快培育新型农牧民。加强农机化建设,进一步推广各类新型实用农机具。加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农业信息在生产中的指导作用。

加快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指导,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到2015年农业合作组织实现全覆盖。构建以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为主体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快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对现有专业协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充分发挥协会对行业发展协调、政策建议、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作用。

第三章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围绕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生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着力培育就业容量大、经济效益好、社会功能强的现代服务体系。

第一节生产性服务业

--现代物流业。发挥铁路、高速公路、主要国省道干线等交通枢纽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集运输、仓储、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功能于一体的物流基地和物流中心,把伊犁建成出口产品加工基地、商品物流基地、东联西出承接基地。引导和支持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通过兼并、参股、联合等方式,实现物流产业要素的优化配置,培育大型物流企业。建设伊宁市、奎屯市、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和伊宁县布列开火车站物流中心。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大力推广农业生产资料的连锁经营,加快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建设。支持冷链物流设施和铁路物流专用线建设,进一步完善铁路、公路、航空的立体物流运输网络。

专栏11                      物流重点工程

物流重点项目:伊宁市国际物流园、奎屯保税物流中心(B型)、亚欧电子交易平台、霍尔果斯区域性物流中心、伊宁县布里开火车站物流中心、霍尔果斯保税物流园区、霍尔果斯铁路物流园、都拉塔口岸国际物流中心海关监管项目、伊犁州粮食物流配送中心、霍城县清水河西卡子物流园、新源则克台工业物流园等物流项目。

铁路专用线:伊犁特铁路专用线、伊犁州粮油经济铁路专用线、国投犁能煤炭铁路专用线、中储粮粮油铁路专用线、中石化中石油成品油铁路专用线、伊犁惠农农副产品铁路专用线、中核铀铁路专用线、霍城可利煤炭专用线、霍尔果斯口岸保税区铁路专用线、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铁路专用线、伊宁市城西市场物流专用线。

--金融、保险业。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完善服务功能增加金融服务品种,支持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招商银行、浦东银行、中信银行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在州直开设支行,鼓励国家进出口银行和外资银行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等。完善地方金融体系,深化村牧区金融改革,选择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农村牧区合作银行和农村牧区商业银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支持各大银行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服务。大力发展保险业,增加险种,改进服务,开拓市场,提高覆盖程度和保障水平。

--中介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通行规则,公正执业、自律有序的中介服务体系,规范服务标准,引导中介服务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积极发展文化传媒、广告咨询、会展、战略策划、投资顾问等其他新型服务业。

第二节生活性服务业

--社区服务业。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组织,增强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商业零售、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社会化养老、医疗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安全保卫、餐饮娱乐等便民服务。引导社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开放服务设施。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社区服务业,支持社区服务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加强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发展智能化小区,推进社区服务现代化

--房地产业。进一步完善城市发展规划,加快住宅小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步伐,在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同时,优化商品住宅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适度开发中、高档住宅。提高住房建设质量和配套服务设施水平,为居民建设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居住、办公和商业环境。按照国家有关住宅小区标准,建设商品住宅示范小区。加快培育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加强调控和市场监管。整合土地资源,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提高城区土地综合利用率。加大对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建立健全住宅开发经营体系,加强物业管理,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开发、消费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商贸服务业。加快商贸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有形市场升级改造。新建、改造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备、交易规范、辐射面广的重点市场和专业市场,推进各类交易品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改造。积极推进城乡配送中心建设,积极发展物联网,加大对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的支持力度,到2015年基本实现农家店全覆盖。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服务贸易产业发展。改造提升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完善现有市场服务设施,整顿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提升市场档次。高起点建设15家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活畜交易市场,按照农改超的要求改造城区农贸市场,建好社区生鲜副食品超市,改造30个县乡农贸市场。

专栏12                       商贸重点项目

伊宁新欧“家天下”家居文化中心、江苏常熟国际服装商贸城、“新发地”国际商贸城、伊宁市城西汽车交易市场、奎屯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北疆汽车机电城、奎屯天北新区蓝天白云棉花交易中心、伊宁县布里开商贸综合市场、布里开火车站成品油储备库等。

第四章加快旅游产业开发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品牌带动、统筹发展”的发展战略,走“高品位规划、高档次建设、高水平管理”的良性循环发展之路。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开发为中心,以建设旅游目的地为重点,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将州直建设为集观光、会议、节事活动、休闲避暑、温泉疗养、滑雪度假和特种旅游等多种产品于一体的中国西部生态旅游度假目的地。

伊犁州直旅游产业空间布局以伊宁市城区为旅游集散和服务中心,伊犁河谷旅游资源整合为大那拉提草原生态旅游区、西域历史文化体验旅游区、伊宁民俗风情旅游区、中亚跨国边境旅游区四大片区,形成那拉提、特克斯-昭苏、霍尔果斯口岸三个区域旅游增长极。重点开发覆盖那拉提、唐布拉、库尔德宁、喀拉峻、夏塔、果子沟、托乎拉苏和白石峰等景区的大那拉提草原生态旅游区;覆盖霍城惠远古城、特克斯八卦城、察布查尔锡伯民俗文化旅游名镇、昭苏夏塔“三古”(古城、古道、古墓群)等景区的西域历史文化体验旅游区;覆盖伊宁市喀赞其民俗风情旅游区、察布查尔锡伯民俗风情园、伊宁县回民一条街等景区的伊宁民俗风情旅游区;覆盖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木扎尔特口岸等景区的中亚跨国边境旅游区。以那拉提景区升级为国家5A级景区为契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景区设施建设水平。力争将霍尔果斯口岸国际合作中心、夏塔景区、惠远古城景区建成国家5A级景区,喀赞其民俗旅游区、喀拉俊景区、库尔德宁景区、唐布拉景区、托乎拉苏景区建成国家4A级景区。旅游业成为州直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到“十二五”末,旅游业总收入达到3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8%。接待旅游总人数达到806万人次,年均增长20%。

专栏13                     旅游产业发展目标

“十二五”末,培育1家国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1家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行列;4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到10家以上,其中5A级旅游景区3家以上;四星级以上饭店达到15家,其中五星级饭店3家以上;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达到10家以上;星级“农家乐”达到200家。

第三篇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关键时期。要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与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原则,实施“环保优先、生态立州”发展战略,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把伊犁建成全疆乃至全国“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示范区。

第一章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第一节资源开发利用

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兼顾全流域,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综合平衡,坚持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的原则,实现水资源的有偿、高效开发利用,为后续项目的进驻留有足够的水资源使用空间。以农业节水为重点,推行现代节水灌溉新技术,大幅降低灌溉定额。到2015年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3,毛灌溉定额降到613立方米/亩;加强地下水保护,严格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加大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大力发展节水型工业,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到2015年末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20%。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努力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逐年增加。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和矿业权市场建设。加快矿业资源整合力度。

第二节节能减排降耗

以节能减排为重点,严格环境准入条件,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把节能环保放在突出位置,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对燃煤电厂积极实施“上大压小”和同步脱硫、增产减污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项目二氧化硫排放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逐步淘汰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纯凝式火电机组。“十二五”州直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50920.88吨,排放总量控制在76439吨;氨氮新增量为2319.46吨,排放总量控制在5104吨;二氧化硫新增量为5673.9吨,排放总量控制在70642吨;氮氧化物新增量为3601吨,排放总量控制在61232吨。“十二五”末州直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控制在7.68 kg/万元;氨氮排放强度控制在0.512kg/万元;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控制在10.7kg/万元;氮氧化物排放强度控制在10.72kg/万元。

支持重点行业更新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鼓励制糖、酿造、化工、纺织、制革、造纸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节能,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加快推广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当地市场需求的建筑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推进居住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继续加大对老污染源的污染治理力度,鼓励水资源利用向循环利用和中水回用发展。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节循环经济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加快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排放。加强共伴生矿及尾矿综合利用,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园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废物集中处理。强化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有序开发、合理利用煤炭、石灰石、铁矿石、黄金等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实现资源保护性开发。应用先进适用的采、选、冶工艺提高开采回采率、选矿、冶炼回收率,重点确保煤矿回采率达到65%以上。推进尾矿、废石综合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矿业的优化与升级。提高资源消耗领域的节材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对煤炭、木材、电力、化工、建材、纺织、冶金、亚麻等重点行业能源、原材料、水资源等消耗定额管理,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努力提高资源产出效益。在生产领域中实施废弃物产生和污染预防全过程控制,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加强对冶金、食品、电力、煤炭、石化、轻工等行业的生产废弃物管理,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将高载能、煤电煤化工、建材产业建成“规模大、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废弃物充分利用”的循环经济产业,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走科学发展之路。

第二章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一节城乡环境保护

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抓好城市环境保护。以伊宁市和奎屯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继续推进城市环境治理工程。大力调整能源结构,积极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关闭小锅炉,推广清洁能源,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加大城市及周边企业的污染治理力度,治理城市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增加绿地面积,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达到8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布局,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努力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主要切入点,将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建设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占到适宜农户数的50%。推行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探索分散型污水处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提高农作物病虫害综合治理水平,控制化肥农药污染。落实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二节保护修复自然生态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保护平原生态系统。做好天山西部水源涵养林,巩留、新源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和伊犁河上中游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在伊犁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和监督区、重要防风固沙区等建立州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优化灌区灌溉绿洲内部及整个生态环境质量,治理洪害,推进伊犁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防止土壤次生盐碱化。保护草甸绿洲生态,防止面积减少和萎缩。更加重视生态与社会效益,继续建设一批新的自然保护区。保护生物资源多样性。严厉打击滥捕滥杀、滥采滥挖和倒买倒卖野生动植物的违法活动。维持现有的湿地面积并严加保护。合理利用和保护山地森林和草场资源,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和保持山地生态系统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维护生态方面的功能。

依托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坚持与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并举,加快建设综合生态防护林体系,在城镇、村庄、道路、河渠两侧等人口聚集区,启动一批重点绿化工程,加快建设生态景观林体系,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到2015年将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5%。

加强草原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畜牧业与草原生态的和谐发展。继续组织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围栏建设、草场改良和饲料粮补贴;强化人工种草、饲草料基地、飞播草场、棚圈、草原节水灌溉、自然保护区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行和完善草原承包责任制度、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草畜平衡制度、草原轮牧休牧禁牧等基本制度;建立和完善牧草良种繁育体系、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体系、执法监理体系、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和草原防火及鼠虫害等灾害防治体系;推广现代草原集约型的舍饲、半舍饲畜牧业,加快推进草原经济增长方式、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和农牧民生活方式的转变。

专栏14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水土保持:“十二五”期间,伊犁州水土保持建设综合治理面积达到182.5km2,计划投资0.85亿元。

--湿地保护:“十二五”期间规划完成喀什河湿地管护区建设项目、巩留湿地管护区建设项目、特克斯河下游湿地管护区建设项目、巩乃斯河湿地管护区建设项目、伊犁河北岸湿地管护区建设项目,以上项目总投资8006万元,项目区涵盖州直尼勒克县、巩留县、特克斯县、新源县、伊宁县、伊宁市、霍城县151997.7 公顷的管护区面积,其中湿地总面积139170.6公顷,占管护区总面积的91.5%。项目建成后,将大大加强伊犁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湿地资源对伊犁河流域气候调节和生态平衡作用。

--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十二五”期间,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完成项目总投资59.68亿元。建设规模31.79万公顷(476.85万亩),新增耕地21.8万公顷(326.97万亩),新增耕地率68.59%。

--工业废水处理项目。项目总投资3亿元,州直各县市对纳入伊犁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中的企业,进行工业废水处置及深度回用,30个子项目完成后可消减COD10272.4t/a。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在奎屯市、伊宁市、霍城县、伊宁县、新源县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第四篇构筑对外开放新格局

发挥伊犁沿边开放的地缘优势和丰富的资源优势,坚定不移地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加快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扩大对外贸易,加大对外合作,提高引资水平,加强兵地融合,将伊犁建成向西开放的桥头堡。

第一章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

抓住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的有利机遇,发挥精伊霍铁路全线贯通以及与哈萨克斯坦对接的优势,加快建设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以伊宁为中心,霍尔果斯、清水河为一体的区域中心城市,使之成为天山北坡西部的中心城市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发展面向中亚、西亚的进口资源加工、食品、轻纺、建材、机电、制造以及会展、商贸物流、高新技术和文化产业,到2015年初步形成以外向型经济为重点的产业基础和国际化服务体系。

第二章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第一节外向型经济

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为龙头,加快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辐射区域建设。落实合作中心入区退税政策、营业税减免政策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优惠政策。加快合作中心配套区建设,实现配套区的保税物流功能在铁路口岸的功能延伸和叠加,使配套区成为物流集散地和进出口加工基地。

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涉外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加大边境口岸、公路建设力度,改善口岸查验设施条件和通关条件,扩大通关能力。新建霍尔果斯铁路口岸,将伊宁机场口岸升格为国家一类口岸,开通木扎尔特口岸,完善和加快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木扎尔特口岸边民互市建设。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和边境小额商贸企业能力建设,依托口岸大力发展旅游购物和边民互市。通过霍尔果斯特别经济开发区辐射带动作用,把伊犁建成我国开拓中亚、欧洲市场的前沿阵地,进出口产品加工基地、商品物流集散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安全大通道。2015年州直口岸进出口货物达到1500万吨以上,出入境人次达到300万人次以上。

第二节  对外贸易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在保持外贸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加快从数量规模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从低成本、低价格优势向综合竞争力优势转变。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地产品出口比重,支持食品、纺织、化工、建材等传统出口地产品升级换代,鼓励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建立境外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优化市场结构,在巩固中亚、俄罗斯、东南亚等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欧美、东亚、南亚、中东等新市场,增强抗御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加快一般贸易发展,推进边境小额贸易、旅游购物货币结算和运输通关方式向国际通行规则转变,实现白色通关。大力发展外向型产业,壮大出口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加快水果、蔬菜、禽畜产品种养基地和农副产品、纺织品、化工、建材等出口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全面提升脱水蔬菜,生物制药、建材等外向型产业层次和水平,在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哈方阿拉木图市、阿斯塔纳市分别建立农产品交易平台,扩大农产品出口。

第三节对外合作

巩固和扩大对外交流,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企业走出去,培育和壮大外向型企业。加强与周边国家进行以能源资源互补为主的深层次合作,鼓励企业到境外勘探、开采、加工和进口矿产品,进行矿业和农业开发;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多形式、多渠道走出去,到周边国家投资办企业和在境外设立办事窗口,建立国际营销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支持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参与国家援外项目,建立具备援外项目经营资格的企业队伍,开展中亚援外项目承包;建立境外项目、政策、投资环境信息库,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便利化服务。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鼓励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到国内发达地区建立产品营销网络,参加各类展销会,举办伊犁特优产品专项展销会,提高产品国内市场占有份额。

第三章提高引资水平

转变招商理念,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领域,紧盯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收集梳理投资信息和动态,形成有梯度、有深度、有高度的多层次招商引资格局。积极参加区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能源、石化、煤化工、矿业开发、出口产品加工、生产性服务业等为重点,引进一批与州直优势产业关联高、实力雄厚、位居行业龙头的大企业大集团和具有国际国内最先进技术、最先进生产工艺、关系全局、影响力大、对伊犁发展起关键支撑作用的大项目和高端科技项目,以大企业带动大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延伸产业链,促进就业。鼓励内地企业到伊犁参与开发区、工业园区、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加强与内地发达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积极承接发展前景好、技术含量高、资源能源消耗低、产品附加值高的产业转移。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创造公平的政策和法制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引进企业稳定经营和扩张创造好的外部环境。

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积极引导外资投向农业开发、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商贸物流、节能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促进农业产业化和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外向型农业发展。加快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扩大会计、法律、金融、物流、商贸、旅游等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

                                             

第四章加强兵地融合

围绕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目标,支持兵团走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发展道路,不断增强兵团自我发展、带动发展、维稳戍边“三大”能力,发挥好兵团建设大军、中流砥柱和铜墙铁壁“三大”作用。

统筹州直地方与兵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政策。推进市场化进程,加快形成区域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兵团主动融入当地发展,着力推进优势资源共享、基础设施衔接、产业布局配套、企业联合重组,市场体系对接和人才培训交流。加强兵地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的共享,发挥兵团在农业装备、科技推广等方面优势,扩大农技服务覆盖范围,示范带动州直经济发展。加大兵地干部挂职交流力度,促进干部融合发展。发挥沿边地缘优势,支持兵团参与向西开放大通道建设,支持兵团积极推进农业、资源和服务西进,大力开展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共同实施外贸强州。加强维稳戍边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兵”的地位和作用,努力把各团场打造成一支政治意识强,特别能战斗的坚强队伍,成为增强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第五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把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跨跃式发展的重要内容,树立现代化城市理念,突出产业支撑,以提升城市竞争力为核心,以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增加就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城镇的集聚效应和吸纳劳动力的龙头作用,统筹城乡发展,合理布局,规划和建设既符合伊犁实际又体现浓郁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城镇体系,为新型工业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保障。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按照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到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努力提高农民转岗转业能力,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推进农民工转移为城镇居民。制定优惠政策,使农民工在城镇住房租购、社会保障和子女教育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权益。探索农村转移人口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推动农民工进城定居、转业创业。

第一章构建新型城镇体系

合理规划,保持特色,围绕中心区域城市发展逐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城镇化建设中突出规划起点高、聚集效益佳、辐射能力强、个性特征明、人文气氛浓、城镇联动紧、城乡互补好的特点,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伊犁作为天山北坡经济带西部区域和向西开发大通道的优势,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以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为契机,加快建设伊宁-霍城-察布查尔经济区。有序推进城市合理分工,促进城镇间产业对接、设施配套、服务联动和协调发展,迅速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形成向西开放的窗口和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着力发展伊宁市、奎屯市2个重点中心城市,辐射州直县城、口岸和中心镇的城镇空间体系格局。

紧紧抓住伊宁市作为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中心区的有利条件,围绕建设天山北坡西部中心城市、打造百万人口城市的目标,以伊犁河为中枢,沿河两岸进行开发建设,实施城市东扩、南移、西进,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支撑功能较强的城市格局。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管理,建设宜居环境,增强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力,把伊宁市建设成为富有民族风格、文化与现代化时代气息相互辉映、和谐共存的现代化城市,成为生态、宜居、宜业的,在我国西部地区和中亚、西亚一带具有活力、具有吸引力和投资潜力的标志性城市。

围绕区域发展和产业基础,继续坚持高标准建设,把奎屯市建设成为商贸物流中心,成为天山北坡经济带重要增长极和连接南北疆大通道的重要枢纽城市。

支持各县市按照高标准的小城市进行规划建设,提升县城人口聚集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积极推进新源县、霍尔果斯口岸建市工作。立足转移农牧民、辐射带动农村经济,着力建设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文化旅游名镇,鼓励和支持乡镇农牧民向县城转移、县城居民向伊宁市流动,构筑优势互补、整体协调的城镇体系。在城市建设中,着力运用市场机制进行多元化融资,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对城市资产进行集聚、重组和营运,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宜业宜居、环境良好、设施齐全又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增强对周边小城镇的辐射带动力。

充分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桥梁作用,提高城镇服务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立足辐射带动农村经济,将区位优势、发展潜力明显的小城镇发展成为以加工、贸易、旅游等为主的特色小城镇。支持边境城镇发展,活跃边境地区经济。根据城镇生态环境容量,合理控制建设规模,优化开发方式,合理划定绿化空间,努力改善人居环境。

专栏15                       主要城市和城镇组群

城市体系:重点发展州直2市、8个县城、霍尔斯口岸,把伊宁市建成6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

城镇组群:

一个核心区:伊宁市-霍城-霍尔果斯口岸:抓住国家设立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的优势,建设天山北坡向西开放的重要口岸城镇组群,建设新疆西部边境大型物流市场、综合性现代商贸和旅游集散中心,构筑加工贸易一体、双边开放发展的边境经济区。以伊宁市为中心,打造我国西部地区和中亚、西亚一带具有活力、具有吸引力和投资潜力的标志性城市。

三个城镇组群:

伊宁、霍城、察布查尔、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建设以外向型工业化和城市化为重点的西部城镇聚合组群。

新源、尼勒克、巩留:建设以能源、农副产品加工和旅游业为重点的东部城镇聚合组群。

特克斯、昭苏:建设以矿产开发、畜牧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为重点的南部城镇聚合组群。

第二章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水平

加快城市道路、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垃圾处理、供热、园林绿化、环卫和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小城镇中心区道路、供水、排水、环卫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使城市供水率和燃气普及率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解决城镇居民用气问题,所有城市和县城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城镇达到二级处理水平,逐步实现所有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城镇交通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通行能力,改善群众出行条件。配套完善城镇各项服务设施,使城镇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

专栏16                     城镇基础设施发展水平

人均道路面积城市达到16平方米/人、县城达到17.5平方米/人;

供水普及率城市和县城均达到98%;

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达到8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排水管网密度城市争取达到7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县城达到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

燃气普及率城市基本达到95%以上、县城达到80%以上;

集中供热普及率城市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建成区绿地率城市达到40%以上,县城达到40%以上;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县城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达到9平方米、县城达到9.5平方米。

第六篇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章水利

以水资源开发为重点,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调配,做到统筹兼顾,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伊犁河流域引水配套工程、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伊犁河拦河引水枢纽及北岸干渠等工程;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支持牧区水利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设施、水土保持等项目。2015年,伊犁州直灌溉面积达到1000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现在的0.39达到0.53,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占总灌溉面积的30%。实现“草畜平衡”、“水土平衡”,新建饲草料地全面普及节水灌溉。初步建成伊犁州直县市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以监测、通信、预警及相关政策法规等非工程措施为主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

专栏17                        

灌区工程:继续实施团结渠、跃进渠灌区、喀什河下游灌区、昭苏县夏塔灌区、察县伊犁河灌区和巩乃斯河北岸大渠灌区5个大型灌区继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在2015年前重点启动昭苏县木扎特灌区、新源县那拉提灌区、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大渠灌区、特克斯县萨尔库甫灌区、尼勒克县喀什河中游灌区专项规划任务。

节水工程:建设伊犁河拦河引水枢纽及北岸干渠工程、恰甫其海南岸干渠工程和山区调蓄水库工程;抓好以渠道防渗为主的输水环节节水改造建设,加强配套工程建设。到2015年,伊犁州直灌溉面积达到1000万亩,新增干、支、斗三级防渗渠道3200km,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现在的0.39达到0.53,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占总灌溉面积的30%。

防洪工程:2011-2015年实施伊犁河干流及三大支流险工险段防洪堤118.85km。实施建设内容包括伊犁河干流、特克斯河、巩乃斯河和喀什河防洪工程,计划投资9.25亿元;2010-2015年计划实施实施治理州直境内匹里青河、吉尔格朗河、萨尔布拉克河等重点中小河流,主要包括修筑堤防165km,排洪渠33km等,投资5.12亿元。

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州直共有28座大、中型病险水闸,其中18座为三类病险水闸,10座为四类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估算总投资5.12亿元。2011-2015年计划投资4.11亿元,2016-2020年计划投资1.01亿元。

第二章交通

构建国际战略大通道、富民强州大通道、能源大通道。优先打通主要国际、州际干线公路,加快建设旅游、资源公路,大力实施农村富民通畅工程,初步形成“一横三纵”高速公路骨架、“四横九纵三联”干线公路支撑、农村公路高效衔接的公路网络体系;建设贯通南北疆、贯通中哈的铁路交通大通道;开辟飞往内地、沿海城市以及哈萨克斯坦和中亚国家的国际国内航线。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形成铁路、公路、民航、管道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快速化、专业化的综合运输服务。

--高速、干线公路。国际通道中重要口岸以高速公路连接,其余以一级及一级以上公路连通;州际之间出口公路主通道以高速公路连通,其余以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连通;州府所在地与所有县(市)、兵团团场、机场和铁路枢纽以一级以上公路连接;各县(市)之间、县(市)中心与重要乡镇之间以二级公路及二级以上连接。重要旅游景区、资源开发区以二级公路与干线公路连接。重要草场之间的转场牧道实现三级以上公路连接,保证机械化转场需要。边防公路满足巡防要求。“十二五”期间,建设干线公路165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27公里,一般干线公路1125公里。

--农村公路。“十二五”期间,加强县乡村公路网建设,使各节点到达干线公路最为便捷,以利于完成干线交通的集散,提高干线公路使用率。建设农村公路1万多公里,实现县与乡之间以三级公路为主,乡至村以四级公路为主;行政村至行政村之间通等级公路,提高路网密度和等级。力争到2015年末,农村公路通公路乡镇数达127个(农牧团场),油路通乡镇率达到100%。通公路建制村数达到811个,公路通村率达到100%。通油路行政村数达到744个,公路通油率达到91.74%。

--运输网络。加快公路枢纽站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客运服务水平。建设霍尔果斯口岸、伊宁市、奎屯市、伊宁县等公路枢纽站点,建设农村乡镇标准化客运站、行政村公路沿线招呼站,实现乡镇客运班车通达率100%,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98%,逐步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隙衔接”。

专栏18                     公路网布局和重点工程

“一横三纵”高速公路网布局:横线为霍尔果斯至巩乃斯高速公路(州界),纵线一为奎屯至克拉玛依高速公路,纵线二为精河至都拉塔口岸,纵线三为连云港至霍尔果斯高速公路。

“四横九纵三联”干线公路网布局:横线一为恰乔尔玛至巴彦岱,横线二为清水河至若羌,横线三为阿热勒托别至伊宁市,横线四为那拉提至昭苏。纵线一为阿勒泰至库车,纵线二为蜂口至新源林场,纵线三为尼勒克至吉尔格朗,纵线四为墩麻扎至拜城,纵线五为伊宁县至伊宁市,纵线六为察布查尔至特克斯,纵线七为伊宁至温宿,纵线八为伊宁至察布查尔(跨伊犁河三桥),纵线九为霍城至察布查尔。口岸联接线一为乌鲁木齐至霍尔果斯,口岸联接线二为伊宁至都拉塔,口岸联接线三为夏塔至木扎尔特

公路建设重点工程:

—高速公路:重点建设奎屯至克拉玛依高速公路、伊宁至墩麻扎高速公路、把国道218线与省道316线功能对调,建设墩麻扎至巩留至新源至那拉提高速公路。

—干线公路:重点建设伊宁至精河一级公路、昭苏夏塔至温宿二级公路、巩留至尼勒克二级公路、改建S313伊宁至都拉塔口岸公路一级公路、改建S220伊宁至巩留旱田段二级公路、改建S315墩麻扎至巴依托海段二级公路、改建S315乌拉斯台至墩麻扎段、改建G218线巩留、新源境内段二级公路、改建S237察布查尔县至昭苏夏塔二级公路、改建S220巩留旱田至特克斯段二级公里、改建S220特克斯至昭苏段二级公路、建设尼勒克至新源二级公路 、尼勒克至吉尔格朗二级公路、吉尔格朗至特克斯二级公路、伊宁至察布查尔(含伊犁河三桥)一级公路、那拉提至库尔德宁二级公路等。

—农村公路:新建改建重要农村公路总里程2518公里;通达工程3342公里;建制村通油工程5371公里;改\新建桥梁6785米。

—运输网络:公路客运站场规划建设5个一级客运站点,6个二级客运站点,3个三级客运站点,39个四级客运站点,62个简易客运站点和789个招呼站;公路货运站场规划建设7个一级客运站点,16个二级站点,14个三级站点,和35个四级站点。

--铁路。加快精伊霍铁路伊霍段的电气化、铁路专用线以及精伊霍铁路与哈方铁路接轨项目建设。开展精伊霍铁路复线、伊宁至南疆铁路线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启动连接伊南、伊北矿区铁路建设。

--机场。伊宁机场满足B737-800和A320机型的飞行要求和B757-200的起降,到2015年末,伊宁机场达到150万人次旅客吞吐量,那拉提机场实现四季通航,达到60万人次旅客吞吐量。开展奎屯民用机场新建、伊宁机场迁建前期工作。着力发展疆内通用航空以及通勤航空,开辟航线网络。开辟飞往内地、沿海城市以及重点景区直航航线,开辟哈萨克斯坦和中亚国家的国际航线,加快安全及应急设施、空管及航油保障设施以及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适应经济社会交流及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

--管道。在伊南矿区和伊北矿区分别建设输气能力每年20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接入西气东输二线;对在尼勒克矿区基地生产的天然气,比选穿越天山输气方案。建设全长约400公里的煤制油专用输油管道。

第三章电网

坚持“统一调度、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原则,加快电网企业整合,调整电网供电结构。建设伊宁—凤凰、伊犁—库车2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启动3回±1000千伏直流(输电容量2800万千瓦)直接送华中地区输电线路的前期工作,保证水电煤电基地的电力可靠送出。加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构筑以750千伏电网为核心,220千伏电网为主干网架,110千伏电网为基础、35千伏及以下电网为配网的全覆盖坚强电网网络,全面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基本解决无电户用电问题。到2015年末,伊犁电网电压合格率达97%,供电可靠性达98%。

专栏19                       电网建设重点工程

重点建设伊宁-凤凰、伊宁—库车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巩留、察县、温泉至青年变、尼勒克温泉、庆华、伊宁市西郊、新源、奎独石化工业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伊宁750千伏变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尼勒克一级水电站220千伏接入系统工程、国投伊犁火电220千伏接入系统工程以及220千伏变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等。

第四章   信息化

加快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建设,鼓励电信基础设施、光纤网络共建共享,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力。支持光纤尽量靠近用户为原则,加快光纤宽带接入网络部署。优先采用光纤宽带方式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到村入户。加快3G网络建设,加大加深网络覆盖,积极开展网络优化,改善网络性能。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和完善州直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形成以应用服务为主的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加快州直重点业务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信息工程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化应用水平。到2015年,州本级、各县(市)及口岸政务部门100%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电子认证,推进物联网技术的应用。以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为重点,基本完成州直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第七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伊犁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提高全民保障能力,着力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章全力推进富民工程建设

第一节“富民安居”工程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安全适用的原则,加快“富民安居”工程建设步伐,完成州直21.85万户农村安居工程新建任务和24.13万户农村安居工程改造提升任务。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到“十二五”末,州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自治区城镇人均住房面积28平方米的同等水平。拓宽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增强政府住房保障的能力。加快城镇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住房改造力度,完成城镇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强新建住房上下水、供热、供气、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

专栏20                       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

经济适用住房:5823套,38.56万平方米;

廉租住房:18085套,90万平方米;

棚户区改造:21752户,217万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42804套,227万平方米;

限价房:7200套,58万平方米。

第二节“定居兴牧”工程

基本实现《伊犁州直2009-2015年牧民定居规划》内游牧民定居目标, 2015年完成2.5万户游牧民定居任务,到2020年完成州直全部5万户游牧民定居任务。通过灌溉饲草料地建设,改善牧民生产条件,推动牧区经济发展,为牧民奔小康提供基础保障。到2015年,牲畜出栏率由现状的50%提高到80%,草原畜牧业实现由单纯数量型向效益型的转变。依托企业援建水库工程,“十二五”期间完成4座牧区小型水库和1座引水枢纽;到2020年,完成325.8万亩灌溉饲草料地面积,其中,新增灌溉饲草料地面积201.8万亩;改良灌溉饲草料地面积37.94万亩;节水改造灌溉饲草料地面积66.66万亩;结构调整灌溉饲草料地面积19.37万亩,实现2.263万户牧民定居搬迁。

专栏21                         

牧民定居工程:2015年完成游牧民定居2.5万户,建设地点州直八县一市(除奎屯市)主要建设内容为住房、暖圈、草料棚建设,其中:住房面积80平方米/户、暖圈100平方米/户、草料棚80平方米/户。项目实施可提高牧区游牧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牧区生产、生活条件,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加快牧区经济的发展。

定居兴牧工程:2015年完成霍城县麻杆沟二库、察布查尔扎格斯台水库、特克斯巴合勒克水库、昭苏小洪纳海水库及新源县那拉提渠首工程;项目实施后可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5万亩。

第三节城乡居民收入

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按照“一户一人一技”要求,着重抓好致富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培训,引导推动农牧民就地就近转移、向二三产业转移和向外地转移,形成农牧民增收新增长点。加强农民非农就业技能培训,落实惠农补贴政策,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到2015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100元。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到2015年州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999元,年均增长12%以上。

第四节扶贫开发

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思路,继续增加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以整村推进为重点,逐步改善农牧民贫困落后的面貌。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自治区整村推进标准,通过项目扶持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使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场、行政村,边境重点乡和山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有学上、有医疗保障、有科技文化室、有集体积累、有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贫困户做到能用上安全饮用水、能用上电、能有一项以上稳定收入来源的生产经营项目、能有抗震安居房居住、能及时得到培训和获得信息。边境乡镇、边境扶贫开发重点村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解决温饱问题,返贫率控制在5%以内。到2015年末,全面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实现160个扶贫工作重点村的整村推进,重点乡村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4800元以上,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第二章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大力发展促进就业、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就业

依托州直县市、霍尔果斯口岸和都拉塔口岸的经济组织及社区服务性行业等各种途径,开发就业岗位15万个,实现就业再就业25万余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年均达50万人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做好未就业大学生就业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24小时内动态清零。

加快职业培训机构改革,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再就业培训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网络和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突出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十二五”期间,完成50万人的职业培训目标任务,培训合格率达95%,培训后就业再就业率达到85%,创业成功率达到55%。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落实就业准入控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提高到80%,其中高技能人才的比重达到技术工人总数的20%以上。

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着力开发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实施就业激励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大力促进城乡就业。深入推进抓培训-兴产业-推创业-强企业-促就业的“1+4”城乡就业模式。鼓励创业。逐步放开税收、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就业政策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并扩大覆盖范围;完善就业登记、劳动用工管理、职业培训与就业结合等各项就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帮扶等就业制度,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第二节医疗卫生

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建成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州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进一步提高,不同县市、不同人群享有卫生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距缩小,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进一步提高。

继续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筹资标准不低于150元,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加快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善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完成县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牧业医院和村级卫生室的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备;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落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疗管理,改善服务;健全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提高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遏制传染病、地方病的流行,到2015年末,人均期望寿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接近自治区平均水平;全力推进中(民族)医药事业科学发展,加快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加大中医药、民族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各级红十字会建设。

第三节公共文化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吸收各种先进文化,大力发展多元、融合、开放的现代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充分利用伊犁丰厚、独特的文化资源,创作一批反映伊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优秀文化作品。实施文化建设“春雨工程”,加快文化馆、图书馆、乡村文化站(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加强艺术人才培养和基层文化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现代文化传播能力建设。继续实施“西新工程”、“东风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到2015年末,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加大优秀出版物和广播电视节目免费赠送力度。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工作和精神文化产品翻译工作。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城乡群众性系列文化活动,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大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力度,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具有伊犁特色的对外文化交流等活动,构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的平台,增强对外传播能力,不断扩大伊犁民族文化在周边国家的国际影响力。加大历史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积极培育和壮大具有伊犁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档案事业,加强档案馆功能建设,保护和开发利用好档案信息资源。

以提高各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第四节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启动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实账运行,不断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将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参保范围,按照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平稳过渡的要求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在州直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保人员在“十二五”末达到54万人,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基金收缴达95%,参保率达90%以上。

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将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十二五”末参保职工达到20万人,基金收缴率达95%,职工参保率达90%。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功能,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使用效益,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努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改革政策。建立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落实好财政承担的医疗保险费政策,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继续加强医疗服务管理、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完善医疗保险公务员补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基金等政策,提高州直统筹层次,州直实行统一政策、标准,基金统一收取、支付。建立参保职工医疗消费公示制度,改进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将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依法纳入参保范围,“十二五”末参保职工达30万人,基金收缴率达96%以上,参保率达99%。重点推进风险较大的矿山、建筑等行业和企业的工伤保险,发挥大数法则作用,不断扩大覆盖面,完善州级统筹办法。

第五节人口和计划生育

2015年末,初步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局面,生育水平逐年下降,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水平。人民群众普遍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服务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十二五”末,州直总人口控制在308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 ‰以内。

深化综合改革,普遍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加快标准化规范化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建设,提高计划生育整体服务能力。加强依法行政,提升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政策,建立更加积极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坚持先进文化引领,弘扬新型婚育文化,促进生育文明建设。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计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提高农牧区人口生活质量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体制深化人口统计改革,推进人口信息化建设

第六节民政

2015年末,初步建立起比较成熟的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社会捐助的市场化模式,建立完善捐助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城乡福利院和敬老院为重点的为民服务网络体系。努力实现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救助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深入开展双拥活动。进一步巩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逐年提高低保对象人均补助标准,年递增8—10%,到2015年,州直的人均补助水平位于全疆前列。全面建立救灾工作应急救援机制,整合社会救灾资源,切实保障受灾区群众应急时期的基本生活。建立健全孤寡回乡老复员军人集中供养保障体系。开展社会福利等业务升级达标工作。“十二五”期间州直属精神病院达到卫生部二级精神病院标准,部分达到卫生部三级精神病院标准,床位从2010年的300张增加到500张。不断发展老年服务事业,走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之路。积极推进农村社区服务建设,稳步推进集农村社区党建、文化体育教育、农牧业科技指导和社会综合治理等为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建设工作。

专栏22                        

行政村综合文化室建设:规划建设村级文化室,到2015年末基本实现州直行政村均建有综合文化室。

县级体育场馆建设:加强体育场馆建设,规划建设州直属各县(市)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综合性体育运动场所。

重大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加强州直区域内的世界遗产、国家及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等保护和利用设施建设。

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州直民族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和县(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医(民族医)发展,规划建设伊犁州中医医院哈医医院哈医医药研究所综合楼一期工程。规划建设伊犁州友谊医院综合病房楼二期工程和州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项目。“十二五”期间,力争全面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计划生育:规划建设伊犁州生殖保健中心;力争完成乡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建设任务。

社会福利推进基层社区服务设施和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

第八篇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人才事业

第一章加大科技工作力度

实施科教兴州战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优势领域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基本建立起与伊犁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成伊犁农业科技园,各县(市)都建设1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实现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制造业信息化得到全面推广。科技创新环境和基础条件明显改善,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农业传统优势领域技术水平达到自治区领先水平,科技综合实力跻身自治区前列。到201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显著提高,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伊犁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2%,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达到2%。

第一节农业科技

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农机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及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良种体系等支撑体系建设。支持农业传统优势领域的自主创新,重点开展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目标的育种和高效栽培、养殖技术研究;以提升农产品加工技术升级为目标的贮藏、保鲜和精深加工技术研究;以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为目标的农业生态技术研究。要重点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同时要做好设施农业技术的引进、推广与服务工作。加强基层科技队伍建设,拓宽技术服务网络。加快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实现科学致富。加快制造业信息化建设步伐。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贡献率比“十一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2015年末农业机械化程度保持99%以上,播种机械化程度达到97.3%,收获机械化程度达到76%。

鼓励企业建立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科技进步成为引领企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农业产业化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2015年达到60%以上。稳步推进品牌战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到2015年形成中国名牌4个、中国驰名商标4个、新疆名牌15个、新疆著名商标10个。

第二节工业科技

鼓励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围绕煤化工、石油化工、能源、矿产资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支持企业引进开发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撑产业培育和发展。支持科技基础条件与创新载体建设,鼓励企业与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人才培养机构,组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形成产学研合作机制,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高效节能、清洁生产、循环再利用技术的应用推广。支持大企业大集团提高技术开发投入,以生物技术和化工技术为突破口,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到2015年,建成2个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通过国家科技部和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家,民营科技企业达到200家。

第三节社会科技

推动医疗卫生领域的科技进步,围绕人口与健康、公共卫生与药品食品安全、重大疾病等方面加强研发,重点加强地方病、特殊人群多发病和传染病防治技术的研究,突破重点关键技术,提高医疗水平。加快特色中药、民族药研制、产品开发和生产标准化研究。加强食品安全控制、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等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技术研究与推广。加快资源环境领域的科技进步,加强对伊犁河流域水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研究。提高对重大自然灾害防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科技水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推进平安伊犁建设。

第二章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满足人才资源开发需要,人才资源配置优先保障教育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财政预算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城乡建设优先考虑学校发展,社会公共资源优先向学生开放。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和扩大职业教育,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加快普及双语教育,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推进教育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重视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到2015年末,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 90%,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2%。

加快普及双语教育。有序衔接和全面普及各学段的“双语”教学。加快学前双语幼儿园建设,大力推进中小学民汉合校,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双语教育,全面提升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到2012年,学前两年双语入园率达到90%。到2015年末,基础教育各学段的双语教育实现有序衔接和基本普及,中等、高等教育民汉教育一体化取得重要进展。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高职业教育专业化办学水平,增强职业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双向挂职、培养管理人才1500人左右,培养培训职业技能型人员50万人次。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解决择校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关注留守儿童,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到2015年末,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

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着力推动高中阶段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缩小普通高中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办学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形成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合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到2015年末,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8%,高中阶段在校生普职比达到5:5,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实现初中毕业生基本纳入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目标。

办好高等教育。面向伊犁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远程和成人等高等教育。加快提升办学基础能力,明确办学定位和服务领域,加强相关特色学科、紧缺专业平台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拓展重点学科覆盖自治州支柱产业和重点领域的范围,提高办学质量,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增强继续教育实效性,统筹继续教育发展,建立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专栏23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善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功能室、运动场(馆)。

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解决特设岗位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包括大学生志愿者西部支教教师、异地交流教师、免费师范生和顶岗实习教师);离城镇较远的边境地区、高原、山区、牧区教师和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等暂无固定住所的教师的住宿问题。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建设霍尔果斯职业技术学校、伊犁州职业技术学院、伊宁卫生学校基础设施,同时支持县级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和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改善办学条件,形成一批职业教育骨干基地。

第三章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强州战略。以提升人才能力、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开发、培养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关键领域人才为重点,以人才工程项目建设为载体,以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为动力,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抓好人才队伍发展建设,努力为伊犁经济跨越式发展、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到2015年,人才资源总量增加到20.72万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0.5%。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党政人才的理论和业务培训,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主线,加大理论教育、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到“十二五”末,党政人才达到1.68万人;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规模,提高现有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加大煤电、煤化工、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财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设施农业、旅游等方面人才培养开发力度。到“十二五”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8万人;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列入政府的培训计划。加大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的力度;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到“十二五”末,州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约0.48万人。大力培养煤炭煤电煤化工技能型人才;加强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到“十二五”末,高技能人才达到3万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抓好少数民族青年职业技能培养;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十二五”末,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0.45万人。

加强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才市场建设。建设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人才管理综合实验区。用好江苏省对口支援这一平台,重点加大公共事业专业人才、经济发展的急需人才以及党政干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各受援地人才援疆投入资金援疆资金的5%。进一步加强基础性人才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功能,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才市场。积极培育专业化人才服务队伍建设,成立人才服务行业服务协会并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快人才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人才市场网上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供需对接。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支持企业、集团、行业创建工程(技术)中心,支持州直科研院所与内地发达地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建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培育一批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产研联盟;加强有利于人才发展的创业环境建设。构建社会化的人事公共服务体系、市场化的人才中介体系和法治化的人才市场监管体系。整合人事公共服务资源;积极营造生态优良、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人才生活文化环境。

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注重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各类新经济组织、农业示范基地、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岗位培训、技术指导、技术交流、科技示范和成果展示,在农村生产经营实践中培养实用人才。建立完善有利于农村实用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激励机制。到“十二五”末,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6万人以上。

第九篇加强和谐社会建设

第一章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团结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切实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上来,引导到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上来,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面向城乡基层,运用各种载体,加大正面教育和面对面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三个离不开”、“新疆三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知识分子、青少年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教育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模范创建活动,建立完善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切实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

第二章加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社会主义民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一批推动自治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地方性法规。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形成能够有效平衡、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实行基层组织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民主自治,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村务、党务、政务、厂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不断深化。努力实现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基层组织。

第二节依法治州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加强地方立法研究,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资源、管理体制创新等领域提出立法建议,完成《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编制工作,积极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不断推进立法工作民主化进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决策跟踪反馈、评价及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加强公众论坛等信息平台建设,努力构建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诚信守责的法治政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构建“大预防”、“大调解”机制的工作格局,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广泛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全社会依法办事。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三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提高各民族文明素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2015年,力争州直有1-2个县(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县)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城市(县)行列;有4-5个县(市)跨入自治区文明城市(县)或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行列。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和平、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倡导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坚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加强军政军民联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三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高度重视,严密防范,综合施策,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基础性工作,把促进改革发展同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维稳工作常态化。紧紧围绕“五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反恐严打斗争,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不断加强反邪教工作,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牢牢掌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加强社会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五项机制”,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一创带多创活动,整体推进平安县(市)创建工作。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重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乡、村和街道、社区群防群治网络体系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正面教育和面对面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预防和制止工作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切实提高政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加强基层综治维稳中心(站)、民兵组织和公、检、法、司、安的基础设施建设、政法机关技术手段建设,提高政法机关装备水平,完善工作手段。加强禁毒、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加快州禁毒培训教育基地的建设。支持口岸、边防和驻伊部队建设,继续实施金边工程,强化边境一线管控,提高边境物防、技防水平,夯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加强基层政权和组织建设,改善基层乡镇政权设施、村级组织(含社区)活动场所、综合服务设施条件,强化基层力量建设和运行保障,实现社区和村级基层组织有场所议事,保障基层组织正常有效运转,稳定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章加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重点做好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严格安全许可,淘汰安全技术性能低下、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技术、工艺和装备,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快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设施、装备及支撑体系工程建设。

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和国家级救援基地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御应对能力。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加快基层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应急资源管理、预警监测、隐患排查、数据统计、应急值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整体规划和应急平台体系规划建设,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宣传培训教育。到“十二五末,依托消防部队完成巩留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察布查尔县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现有的指挥平台优势,2011年底前,建立集DLP大屏幕显示系统、移动通信指挥中心、火场图像传输系统、可视化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为一体的统一、高效、节约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13年底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现通过卫星实施图像、数据传输。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增强对滑坡、泥石流和森林、草原火灾的防治。加强救灾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救灾仓库和避险场所建设,提高救灾装备水平。强化公共环境安全,坚决防止工程建设、环境污染等人为引发的环境灾害。加强地震安全基础工作,全面完成学校、医院等抗震加固任务,积极推进城镇生命线工程、文化体育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公共建筑抗震加固工作,提高地震综合防御能力。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气象服务体系,加强气候变化监测及评估能力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水平。

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第十篇深入推进体制改革

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必须全面推进各领域的改革。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一步调动各方面改革积极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消除影响跨越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章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大国有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力度,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产权主体多元化。

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开放。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服务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培育上市资源,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大力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推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参与优势资源开发、参与大企业集团产业配套的相关服务业和配套产业,增强中小企业的实力。

第二章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问责制度,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强化外部监督体制。

第三章加快投资、财税体制改革

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稳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全面推进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支出保障有效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完善收入征管措施,实现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确保财政稳定增长。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财政改革。加快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逐步将所有部门、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到改革范围,积极配合做好税制改革工作。推进税制改革。

第四章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加快生产要素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气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关系,在保持电价基本稳定情况下,逐步推进商业与普通工业用电同价工作,支持服务业持续发展。落实霍尔果斯经济特区电价和天然气特殊政策,为经济特区跨跃式发展创造条件。根据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保障煤炭生产供应,稳定居民生活用煤、电煤、热煤价格,促进煤炭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重要商品、服务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着力解决与民生关系密切的价格问题,落实“米袋子”、“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扶持粮、油、肉、奶、蛋、蔬菜等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高水平设施农业。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制定特克斯和昭苏的粮食收购价格政策,不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立粮食、油料、棉花等重要农副产品储备制度,稳定农副产品供应,保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依法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增强政府调控能力。深化收费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施城市污水、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价格监管力度,打击囤积居奇、恶性炒作、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第五章加快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和责任,突出社会事业的公益性,深化社会领域和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保障民生事业的发展。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第六章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体制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动摇,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有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农牧场制度改革。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深化粮棉流通分制改革,完善保障粮食安全和保护粮农利益的粮食购销体制。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加大农业农村建设贷款供给,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拓宽农业保险领域,积极开展林果业、设施农业等主导产业政策生保险,依托龙头企业资助农户进行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认真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

第十一篇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第一章做好对口支援规划

对口援建工作注重规划先行,民生优先,产业支撑,人才支持。规划编制统筹考虑江苏省资源条件和州直实际需求,科学安排计划进度和目标任务,确保规划符合实际、衔接协调、切实可行。根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总体方案制定对口支援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细化方案和具体措施,加强对接和服务,做好对口支援项目的储备和申报,积极落实对口支援项目。民生工程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因地制宜,顺应民意,加快实施,尽快让州直各族群众得到实惠。产业发展充分借助江苏省的优势,以园区建设为平台,引导江苏省产业资本进入。结合“三支队伍、两类人才”建设,全方位开展人才培训工作,“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让伊犁的干部人才走出去,转变观念、增长本领。通过采取双向挂职、两地培训和支教、支医、支农等方式,培养一批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

第二章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苏伊双方援疆沟通协调机制,研究援疆工作模式,协调组织相关项目实施。按照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对口援助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好对口支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健全工作制度,落实部门责任,确保对口援助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简化对口援建项目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推广一站式办公,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优先配置土地资源,优先安排配套资金、优先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按照对口支援专项规划,合理引导资金投向。加强援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制度,强化检查、稽查和审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和完善援疆干部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做好援疆干部进疆后的住房、办公、交通等生活保障工作。制定援疆干部选派轮换办法。建立完善援疆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完善援疆干部考核、评优、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全方位对口交流机制、协调配合机制。创新和完善结对帮扶模式。建立援疆工作宣传机制,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援疆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三章落实对口支援任务

第一节援疆工作目标

对口援建工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首要目标,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任务,坚持规划引导,完善保障措施,围绕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经济援疆、干部援疆、人才援疆、教育援疆、科技援疆,重点实施富民安居工程、卫生教育、产业合作、人才选派培养等工程。到2015年使州直经济发展明显加快、结构层次明显提升、各族群众生活明显改善、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础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增强。

第二节援疆工作重点任务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对口支援的首要任务,着力解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住房、饮水、教育、卫生、交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实施经济援疆、干部援疆、人才援疆、教育援疆、科技援疆,着力增强受援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以抗震安居、牧民定居和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加快推进富民安居工程,同步配套建设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及周边绿化等环境整治工作,改善居住条件。以援建双语寄宿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职教实训基地等为重点,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推动江苏高校到伊犁进行合作办学。着力改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医疗机构硬件设施。选派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建立医疗团队,形成当地培训的长效机制。探索江苏高等师范院校、高等医学院校定向招收民族学生的机制体制。以产业合作为重点发展经济。农业援助以设施农业、特色林果业和养殖业为重点;工业援助则以资源性产业、农副产品加工、面向当地市场及开拓中亚市场的消费品制造等领域为重点,建设完善重点园区基础设施与产业共性平台,引导和促进江苏产业资本进入;服务业援助则以旅游业和物流产业发展为重点,凸显地缘和资源优势。以选派和培养为重点,加大人才援疆力度。培养一批包括党政人才、管理人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在内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培养大量覆盖一、二、三次产业部门的应用型人才队伍。

(援疆规划待国家审定后补充完善相关内容)。

专栏25                       对口支援重点工程

富民安居工程:重点建设抗震安居、牧民定居和棚户区改造等工程。立足民族特色,体现现代化要求,注重改善生活、方便生产两大功能,配套建设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及周边绿化等环境整治工作。使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医疗教育:教育方面,重点建设双语幼儿园、双语寄宿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职教实训基地。优先帮扶已明确列入国家资金的双语寄宿制中小学建设项目。推动江苏高校到伊犁地区进行合作办学。医疗方面,支持医院提升急救设施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新建、改扩建一批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强专业医疗机构和专业卫生机构建设。重点支持中医院、民族医院建设,推进民族医药发展。

产业援建:发挥江苏省的资金、产业、科技优势,依托伊犁的资源、地缘等方面优势,推动农牧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节水农业、建设设施农业示范区,建立果蔬延时销售平台,提升产业的科技水平;支持建设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体系,引导江苏产业资本进入,进行互利合作,搭建外来资本与本地优势结合的平台,深度拓展市场,突出地缘和资源优势。

人才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引导各类专业人才向教育、医疗卫生、科技、建设与管理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集聚。选送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赴江苏培训。鼓励委派青年志愿者、大学实习生以及各类人才到受援地基层开展“支医、支农、支教”工作。引进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向国民经济重点领域、重大科研项目、建设工程、重点基地聚集。引导江苏省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受援方就业、实习。培养一批重点产业技术型急需的紧缺人才,采取双向挂职、两地培训、在线学习、基地教育等方式,培养一批党政管理人才。

第十二篇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党的领导、充实完善规划体系和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是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条件。针对发展的特定领域和薄弱环节,编制和实施好专项规划,加强各类规划之间的相协调,实施分类指导,建立和改善目标考核机制,为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章加强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推进伊犁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的根本保证。必须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开拓创新的精神,全面提高党的决策科学化水平,更好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州直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以推进现代化建设、社会发展和造福各族群众为己任,准确把握发展形势,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不断增强科学执政、激发经济活力、发挥当地优势最大化的能力。要以坚韧不拔的意志、昂扬向上的斗志、勤勉务实的作风、甘于奉献的精神,以“新疆效率”、“伊犁速度”,加速推进伊犁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第二章加强协调

“十二五”规划包括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县市发展规划。总体规划是统领州直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纲领,是编制其他各类规划的指导、依据。重点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落实,是总体规划在领域上的延伸和细化;县市发展规划是以县市行政单元为中心地域编制的发展规划,是总体规划在市县行政区域的延伸、细化和落实。州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总体规划和26个专项规划,实现州直空间布局总体谋划。各县市要根据《规划(纲要)》,修编各级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有关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下级总体规划要在约束性目标、空间功能定位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上级总体规划进行衔接;重点专项规划要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县市规划要在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总体规划以及周边县市规划进行衔接。要将《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具体落实,突出建设性、控制性,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提高规划的编制、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

第三章实施分类指导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确履行政府职责,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有效的分类实施机制。

--本《规划(纲要)》提出的产业发展的方向和任务、发展重点,主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实现,政府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确保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

--本《规划(纲要)》确定的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旅游开发、外向型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等重点任务,主要通过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和政策导向机制实现。政府的工作重点是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

--本《规划(纲要)》确定的社会公益事业、文化产品供给、社会保障、促进就业、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目标和任务,是政府的承诺,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应用公共资源和调动社会力量努力完成。

--本《规划(纲要)》确定的空间功能区划、环境保护、生态保护、资源管理、加强社会公共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任务,主要依靠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并辅之以一定的经济手段予以实施。

--本《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体制改革任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要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按进度安排抓紧推进,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州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本规划提出的约束性目标,州人民政府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县市,要定期检查,强化落实,重要的预期性目标也要分解落实。

--健全完善重大项目责任制,要对《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县市各负其责,确保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实施。及时竣工一批、开工一批、加快建设一批、储备一批关系州直发展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广泛的重大项目,始终保持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强有力的支撑。

第四章考核评估

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进一步改进考核评价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坚持把经济总量的增长与经济增长的质量和资源环境付出的代价联系起来,着重考核约束性指标、人均经济指标,以及更多的人文、社会、环境指标,更全面的反映区域发展的水平和政绩。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沟通机制,加强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其中,要对“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经中期评估,若需要对本规划进行修订,州人民政府提出修订方案,提请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实施。在规划实施期间,如遇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重要原因导致实际运行与规划目标发生重大偏离时,州人民政府将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提请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十二五”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行动指南,是为推进伊犁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打基础的重要规划。州直上下一定要以对党和国家、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州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伊犁面临的重大历史机遇、历经的发展时期、发展阶段和面临的重大挑战,肩负起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凝聚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顺利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相关解读:
附    件: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