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依据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国运民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安排,积极制定和完善符合自治州实际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制度建设,着力促进自治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大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七大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成效。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8〕83号);
2.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120号);
3.2018年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4.2018年自治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党的领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聚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重点难点问题,勇于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集中力量打攻坚战,抓落实、见成效,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投入保障可持续、健康事业得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主要有七项任务:一是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二是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三是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四是大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五是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六是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七是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四、改革涉及范围
州直各县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
五、执行标准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8〕83号);
2.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120号)。
六、注意事项
(一)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各部门既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还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联动。
(二)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七、关键词、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
惠民利民举措。执行自治区医保目录内抗癌药集中采购制度,对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按照自治区医保准入谈判结果执行,明显降低抗癌药品价格;深入实施健康扶贫,继续做好大病专项救治,持续做好结核病防治专项行动。通过综合改革,采取有效保障措施,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伊犁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