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自治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抵御安全风险的韧性不断增强。今年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是什么?在提升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方面有哪些新举措?3月29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自治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德祥介绍了相关情况。
聚焦热点难点 监管举措频出
问: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自治区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农村交通、消防、自建房等领域有了新的突破,形成一批制度化成果,具体有哪些?
答:我区推动建设集智慧城管、智慧市政、智慧社区功能于一体的省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施城市供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和预警能力。建立完善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全力预防农村地区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在消防安全领域,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工作机制。在建设领域,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城镇房屋建筑和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
问:大型商业综合体已全面融入百姓生活,同时因建筑体量大、业态多、人员密集等因素成为消防安全管理难点,自治区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何?
答:目前,自治区投入使用、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有57个,主要集中在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等地。我区将持续开展综合体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单位内部管理标准,落实更高、更严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综合运用定期必查、专项核查和专家检查等方式,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严格监管,推动商业综合体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其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感。
强化监测预警 提升救助能力
问:我区在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答:新疆自然灾害总体形势复杂严峻,我们积极探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加强与各涉灾部门信息共享,不断提升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水平。
同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针对高温、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对自然灾害风险水平、风险类型及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进行综合分析,发布预警信息,指导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引导公众有效避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还将开展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多灾种预测分析模型研究试点,有效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的预测水平。
问:我区将采取哪些举措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答:首先是强化监测预警,建立多方参与的灾害形势会商机制,构建涉灾部门、专家团队、属地政府等多方参与的会商平台,科学分析研判灾害发展趋势,提高灾害综合风险分析报告质量。同时,加快推动重点工程建设,提升防御水平。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坚持社会共治,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强化救援力量协同配合,加大物资保障力度,提升救助能力。优化应急救援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机制。
发挥数据价值 筑牢安全防线
问:今年将开展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自治区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根据相关部署要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时间为期一年,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老旧装置、高危细分领域等11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安排部署。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今年2月中旬前为动员部署阶段,2月下旬至11月为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为总结验收阶段。
问: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今后我区在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什么打算?
答:自治区将在大数据支撑体系建设和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构建覆盖全域应急管理的数据资源池;完善三级数据接入和治理能力,打通行业数据壁垒,打造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形成良好的共建共治共享数字生态,充分发挥数据价值,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管理机制,以信息化和智能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