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政办发〔2020〕32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补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施行。
附件:1.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名单(补充)政办发32-附件1
2.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政办发32-附件2
3.自治州人民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政办发32-附件3
4.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政办发32-附件4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