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7日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李海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阿勒泰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顾霞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阿勒泰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决定任命别尔德别克·吐尔逊拜为伊犁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马新平为伊犁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杰恩斯别克·托合塔尔汗的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刘向峰的伊犁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
任命单保荣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邓波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四
任命施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副院长(兼);
任命张熙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潘伟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杜慧杰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拉扎提·达吾提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陈纯纯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文丽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赵艳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葛江河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张智慧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杜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尹玉婷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五
任命也力木拉提·热扎别克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沙吾列提·哈勒克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赵祥建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
批准任命艾合旦木江·克力木为霍尔果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艾尼瓦尔·玉奴斯为伊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赵军为奎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肖文为察布查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萨黑曼·阿布塔力甫为新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艾山江·托合提尼牙孜为巩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李学庆的霍尔果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依布拉音·玉山的伊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任启民的奎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李龙的察布查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艾尼瓦尔·胡力加汗的新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艾合旦木江·艾力木的巩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