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的有关规定,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召开伊犁州直(不含奎屯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听证会。目前,听证会参加人员已通过自愿报名、推荐、聘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下午16:00
地点:伊宁市天缘国际酒店三楼满缘厅(体育馆旁)
二、听证内容
伊犁州直(不含奎屯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方案包括确定配气成本,制定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方案;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等三个部分。
三、背景及定价依据
(一)背景。根据自治区有关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任务要求,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1〕212号)《关于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3〕496号)精神,要求各地州于2023年9月底前建立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联动机制。为此,州发改委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用户承受能力和燃气企业基本运营等实际情况,经请示州人民政府同意,研究拟定了《伊犁州直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及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定价依据。
1.定价权限。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新政发〔2023〕34号)规定。
2.定价原则。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8〕593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1)212号)《关于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3〕496号)等文件规定,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按照购气价格+配气价格的原则确定。
四、听证方案主要内容
确定配气成本,制定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方案;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等三个部分。
(一)确定配气价格。为科学合理地制定配气价格,准确客观反映燃气公司实际配气成本情况,州发展改革委委托伊犁溯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伊犁新捷燃气公司定价成本进行专审,确定单位定价成本为0.75元/m³。其中:居民用气0.3961元/m³、车用气0.9533元/m³、商服用气0.7586元/m³、锅炉用气0.5661元/m³、工业用气0.7056元/m³。
伊犁新捷配气价格由配气成本、准许收益、表具更换费用和税金四部分构成。分类配气价格为:居民用气0.6118元/m³、车用气1.3017元/m³、商服用气1.2128元/m³、锅炉用气0.9970元/m³、工业用气2.1456元/m³。
(二)购气价格确定。伊犁新捷2018—2020三年平均购气单价1.21元/m³,确定购气单价1.21元/m³。
(三)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建议。按照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形成机制,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拟定调定价方案如下:
1.居民用气生活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居民用气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壁挂炉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
本次调定价方案,坚持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原则,对居民用气(包括CNG、LNG)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同时,充分体现州党委、州人民政府让利于民的定价决策和部署,发挥燃气企业社会化责任,拟定居民生活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方案:
河谷地区各县市居民用气价格由现行的1.4元/m³调整至1.73元/m³,形成州直统一终端销售价格。为保持低收入群体的特殊化政策,对持有效证件的低收入群体仍执行1.4元/m³的价格政策。
2.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州直各县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各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根据市场经营及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市场销售价格。
3.商服用气价格。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能够有效反映天然气供求变化、与市场交易机制有机衔接的价格形成机制,有序放开商服用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4.工业用气价格。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3〕496号)要求,工业用气价格综合考虑气源、供应方式等,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鼓励工业用户与上游供气企业直接签订中长期购销合同,减少供气环节,稳定供应气量和价格。本次调定价方案建议放开工业用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车用、商服及工业用气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由各天然气经营企业根据市场经营及供求状况等因素,按照终端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的顺价销售原则,自主确定市场销售价格。同时,对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制定的市场调节价采取备案制管理。
(四)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拟定方案
1.阶梯气价:居民用气价分为三档。基本气价一档为1.73元/立方米;二档价格为2.076元/立方米;三档价格为2.60元/立方米。
2.阶梯气量:为持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拟定用气阶梯方案如下:
分档 |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 |
超额累进加价标准 |
|
居民生活用气 |
壁挂炉采暖 |
||
第一档 |
0-300 |
0-2000 |
基础气价,即1.73元/立方米 |
第二档 |
300-420 |
2000-2800 |
基础气价1.2倍,即基础气价基础上上浮20% |
第三档 |
420以上 |
2800以上 |
基础气价1.5倍,即基础气价基础上上浮50% |
(五)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主要是指购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配气价格+联动调整额。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并参考其他地州确定的联动调整数据,拟定伊犁州直州居民用气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12%,变动金额达到或超过每立方米0.12元为启动条件,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周期原则上不少于2年。在联动周期内,当购气价格变动达到启动条件,终端销售价格相应调整,未达到启动条件时,终端销售价格不作调整,纳入下一周期累加或冲抵。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58名)
(一)听证会听证人(3名)
穆 勇 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服务与管理处处长
赖代文 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
付晓婷 伊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二)听证会参加人(48名)
消费者居民用气代表23名
王忠英 伊宁市居民
乔显珍 伊宁市居民
王志刚 伊宁市新疆华翌建筑有限公司经理
阿克 伊宁市居民
邹慧敏 伊宁市居民
邓志平 昭苏县九九广告公司法人
马欣林 昭苏县居民
徐志彦 巩留县东买里镇乌图布拉克村治保主任
郑虎元 巩留县居民
蒋海波 察布查尔县居民
陶志强 察布查尔县居民
王燕 伊宁县居民
格明哈子 伊宁县居民
马桂芳 新源县居民
陈端瑞 新源县先迈装饰有限公司法人
王子龙 尼勒克县居民
刘庆贺 尼勒克县居民
杨芳园 特克斯星辰物业员工
在依娜古丽 特克斯县居民
穆荣杰 霍城县居民
郭 雷 霍城县居民
李 侠 霍尔果斯市居民
焦明辉 霍尔果斯市居民
消费者车用气代表3名
马丽娟 伊宁市私家车用户
张新和 伊宁市出租车司机
顾新禹 伊宁市私家车用户
消费者工业用气代表3名
孙晓冬 伊犁三润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治华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主任
何 清 察布查尔县众鑫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消费者商业用气代表3名
詹 涛 伊宁市书香门第负责人
贾国平 伊宁市荣泉洗浴中心后勤主管
朱景元 伊宁市大河宴椒麻鱼负责人
州人大代表1名
古勇利 伊宁市陆阳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州政协委员1名
张传海 伊宁市净康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政府部门代表7名
曹仲勤 伊犁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处处长
张哲 伊犁州财政局经建处干部
崔蕴诚 伊犁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干部
木拉提 伊犁州商务局市场运行处干部
杨光 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处处长
李虎军 伊宁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
王伟 伊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科长
专家学者代表2名
谭博文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马琪林 江苏威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伊犁项目负责人
经营者代表5名
刘苁仙 广汇公司伊犁地区总经理
王超光 正加气站总经理
王斌 伊犁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谢勇 伊宁市国惠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阿里木江 伊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三)监督代表1名
史林盆 伊犁州司法局行政复议副处长
(四)其他人员6名
新闻媒体:伊犁广播电视台记者2名
第三方代表1名
刘珊珊 伊犁溯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
旁听人员3名
何尚雄 伊犁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部价格管理
刘 爽 伊犁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城南服务站客服
李宸洁 伊犁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发区服务站客服
特此公告。
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