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海木˙克力木代表:
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托乎拉苏景区道路二期列入伊犁州“十四五”一级公路建设规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 根据公路事权划分,国省干线公路网的规划事权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公路)“十四五”规划》已于2021年印发。
2. 根据2022年3月15日,达列力别克·坎加汗副州长率州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座谈会议精神:S331线规划终点是托乎拉苏景区,S331伊宁—托乎拉苏二期工程不在规划范围内,暂不能列入普通省道计划。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公路)“十四五”规划》预计2023年下半年启动中期调整,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积极推动将S331线伊宁-托乎拉苏公路延伸至G577高速段纳入调整后的“十四五”规划,积极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接,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我州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伊犁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