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伟代表:
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312国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G312线奎屯至乌苏公路项目,一级公路,全长26.6公里,已委托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已纳入《伊犁州直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
二、根据公路事权划分,国省干线公路网规划的事权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公路)“十四五”规划》已于2021年印发,预计2023年下半年启动中期调整,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加强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接跑办,积极推动将G312线奎屯至乌苏公路项目纳入调整后的《规划》,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我州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伊犁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