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政办函〔2019〕50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保持财政收支平衡,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结合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9〕10号)精神,现就加强和规范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组织财政收入力度
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征过头税、严禁虚收空转”的原则,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严格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严禁擅自减免税和缓税,坚决防止和纠正“虚收空转”行为。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的征缴管理,杜绝违规减免、缓缴现象,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做到只减不增。从严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一般性支出,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结余资金要按政策规定及时收回本级财政。进一步压减非亟需、非刚性支出,消减或取消无效资金,2019年一般性支出要比上年压减10%以上。
三、切实规范部门预算执行
(一)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把预算支出关口。除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外,2019年下半年执行中一律不追加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原则上通过部门现有预算调剂解决。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支出政策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严禁擅自制定超过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的政策,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合理适度。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质量,确保每月支出进度不低于全年支出任务的8.34%。健全部门单位当年预算执行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业资助,不得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
(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部署,严守政府债务管理的红线、底线,确保2019年和以后年度零违规举债。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间节点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加快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建设,做好限额内债务发行申报工作。按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政策规定,管好用好债券资金,支持地方建设和事业发展。
(五)规范库款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不得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主动配合调查核实动态监控发现的疑点问题,认真纠正、严肃整改违规问题。
四、着力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
(一)优化资产配置。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管理,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严禁账外管理。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对已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对没有资产配置标准或暂未纳入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编报审核范围的,要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配置。
(二)盘活存量资金资产。一是严格执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对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予以收回统筹使用。二是对于当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以及预计年底难以使用的,按规定收回财政。部门单位需调整用于其他方面的,按规定重新申请报批。三是对于长期低效运转、闲置以及超标准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采取多种措施予以盘活,所得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四是探索建立州本级部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加大所属单位和部门单位间共享调剂力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一)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各部门单位要将所有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优化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二)严把绩效管理关键环节。各部门单位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必须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扎实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三)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交叉重复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或取消。
六、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和政府采购预算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内容,推进会议、培训、论坛、赛事、展会、博览会、庆典等经费的信息公开。推进公开新增资产配置、占用使用国有资产等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自治州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七、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一)强化内控管理。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流程。着力强化部门单位内控管理,将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各环节的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有效防控风险。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严禁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未经批准,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出台工资津贴补贴政策。
(二)严肃财经纪律。依法自觉接受监督,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管理源头和制度层面解决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切实把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对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