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州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伊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都拉塔口岸、那拉提景区管委会: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同时,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由决策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5日
2024年度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伊犁州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伊犁州直区域空间生态评价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 |
州生态环境局 |
2024年7月 |
2 |
设立伊水街道办事处 |
伊宁市人民 政府 |
2024年6月 |
3 |
伊犁州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暂行办法 |
州医保局 |
2024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