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座谈会,州局分管领导张艳副局长、食品生产监管处3人及18家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涉及到食品生产环节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再学习,对有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再明确,对食品生产企业应做到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相关标准进行了再强调。随后,对企业出现标签不符合要求、白酒中含有甜蜜素、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植物油中苯并芘不合格、冷冻饮品中菌落总数和大肠杆菌不合格等不合格食品的原因进行了逐一排查、深入分析。各企业也对各自生产条件、过程管理及关键环节控制点进行了分析,进一步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和差距。
会上,张艳副局长组织企业负责人学习并讲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节选《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通报了伊犁州食品行业抽检情况,强调了抽检的200多家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食品36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6.8%,与食品流通、餐饮企业的抽检合格率相比较,位居最后,希望企业不忘初心,增强信心;正视问题,认真思考;分析原因,积极整改。
最后,要求企业进一步严格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进一步严格规范标签标识,进一步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为保障州直各族群众饮食安全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