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29期),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企业的1个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抽检中,标称伊犁双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老伊犁”不合格,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酒精度不符合GB/T 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的要求,标准值为51~53,实测值40.3,判定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对标称伊犁双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老伊犁”,在该企业的生产记录、标签及销售凭证进行检查时均未发现“老伊犁”酒,现场也未发现该产品。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现场核实,该企业未生产过“老伊犁”酒。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