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十五期)
案例一: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香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案
2024年7月25日,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香餐厅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在醒目位置张贴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标识,在给旅行社提供团餐的餐桌上有剩余饭菜,且已有剩余饭菜倾倒在垃圾桶里。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7天整改完成。8月26日,执法人员再次去当事人处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在显著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的提醒标识,未主动对旅行社的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导致旅行社的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之规定,2024年9月6日,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尔餐饮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7月3日,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尔餐饮饭店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之规定,2024年7月5日,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察布查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亮快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提醒标识案
2024年4月8日,察布查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亮快餐厅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提醒标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之规定,2024年4月26日,察布查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提醒标识案
2024年8月26日,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日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食堂内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内部没有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反餐饮浪费宣传教育工作未落实。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之规定,2024年9月19日,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特克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兰茶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9月20日,特克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兰茶餐厅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提醒标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之规定,2024年10月14日,特克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察布查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比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提醒标识案
2024年4月8日,察布查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比小吃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提醒标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之规定,2024年4月26日,察布查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牛火锅串串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提醒标识案
2024年8月29日,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牛火锅串串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提醒标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之规定。2024年9月10日,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察布查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客汉堡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提醒标识案
2024年3月4日,察布查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客汉堡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提醒标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之规定,2024年3月24日,察布查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特克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德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9月20日,特克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德餐厅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提醒标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之规定,2024年10月14日,特克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客快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提醒标识案
2024年8月28日,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客快餐厅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提醒标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之规定,2024年9月5日,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