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犁州特克斯县库克苏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伊犁州特克斯县库克苏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特克斯县喀拉达拉镇、喀拉托海镇、马场 |
特克斯县水利服务站 |
新疆九睦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拟建项目位于特克斯县喀拉达拉镇、喀拉托海镇、马场,团结干渠起点坐标:E81°54′48.461″,N43°10′19.121″,终点坐标:E82°19′45.869″,N43°13′27.933″;友谊干渠起点坐标:E82°3′20.762″,N43°14′6.538″,终点坐标:E82°6′55.512″,N43°13′37.802″;22支渠起点坐标:E82°19′46.772″,N43°13′27.832″,终点坐标:E82°23′39.632″,N43°13′41.062″;2支渠起点坐标:E81°55′36.432″,N43°10′50.562″,终点坐标:E82°1′2.418″,N43°11′35.828″。本项目新增占地0.8hm2/59.6km。主要建设内容:改造2条干渠(团结干渠及友谊干渠),2条支渠(2号支渠及22号支渠)及配套建筑物,合计渠道改建长度 59.6km,本次实施项目的灌溉面积12.25万亩。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环保工程投资87.3万元,占总投资的0.6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施工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禁止在项目渠道内直接冲洗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污染施工场地,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放,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或进入天然水体。 (3)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计划、施工进度,施工安排在昼间进行,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禁止施工,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 (4)固体废物:施工场地设垃圾桶,定期清运至特克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弃土方用于场地平整。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生态保护:在施工准备期和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工程沿线植被,合理规划使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禁止自行扩大施工用地,减少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证工程沿线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确保生态环境不退化。渠道填筑将充分利用开挖土石方,对堆放在渠道一侧堤顶上的临时堆土采取防尘网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及周边坑洼路面平整,不形成永久弃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物,以恢复原来的地貌与景观。施工期间禁止施工人员捕获鱼类。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作业面,以减少水体扰动区域,减免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
0999-8359684、8359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