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犁州伊宁市生猪养殖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中核新源 100 万千瓦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五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伊犁州伊宁市生猪养殖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伊宁市北山坡 |
伊宁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1.76hm2(626.44亩),总建筑物占地面积为122987.9m2,平均固定存栏40000头猪,其中包含二元母猪3300头,原种公猪60头,育肥猪36640头,年出栏商品肉猪70000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猪舍、饲料库房、办公宿舍楼、堆粪场、覆膜氧化塘、洗消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3万元,占总投资的3.77%。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合理调配饲料、定期喷洒除臭剂、定期清理圈舍、绿化等;排出的沼气经配套的阻火净化装置处理;高温降解设备废气采用集气罩负压集中收集后通过一套离子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1)排入环境中;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2)水环境影响:猪舍粪污水、冲洗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全部进入项目区内设计的泡粪池,混合污水定期进入有机肥加工区,形成的固体有机肥及液体有机肥及时由项目区运至北山坡绿化地作为肥料;泡粪池、污粪管道、沉淀池及覆膜厌氧塘均采取防渗措施。堆粪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防雨棚等配套设施。 (3)噪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值贡献值昼间及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废灯管在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病死猪固废通过项目区无害化处理车间进行高温发酵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干湿分离后的猪粪堆肥后由当地种植土地作为肥料;沼渣可作农肥,餐厨垃圾与堆肥后的粪便一起作为有机肥还田;废活性炭厂家回收利用;废脱硫剂收集后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0999-8359692、8359132 |
2 |
中核新源 100 万千瓦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新源县加吾尔山 |
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源分公司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安装198台 DF5.0-183、EN5.27-192、 MY5.56-193、SI5.0-193 等四种型号的风电机组。项目总占地面积287.27 hm²,包括风机及箱变198套,施工吊装场 198处,集电线路(架空线路、电缆沟),施工及检修道路等。本项目预计年上网发电量为 251800万 kW·h,相应单机平均上网电量为1259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 2518h,容量系数为0.2874。项目总投资590420.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0万元,占总投资的0.47%。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生态影响:施工期控制在施工作业带内,用小型运输工具运输,采用环保型设备绿色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采用风机叶片设置警示色、驱鸟器,以及增加警示照明设备等鸟类保护措施。 (2)水环境: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施工营地配置的环保厕所处理,最终由吸污车统一收集清运;运营期风电场检修人员生活污水依托 220kV 升压汇集站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至新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施工期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通过村庄时减速慢行;运营期用低噪声风机机组、叶片尾缘加锯齿、牧民点加装隔声窗、无法达标点牧民居住点搬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大气环境:采取道路及施工面洒水降尘、开挖后及时回填或采取覆盖措施、大风天禁止施工、物料运输篷布遮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5)固体废物:施工期土石方合理平衡,并做好相应水保和植被恢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送到周边乡村垃圾中转站转运,统一处置。 运营期风电场区检修人员生活垃圾由检修人员随身带走,不在风电场区丢弃垃圾,风机检修产生报废叶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箱变检修产生的废抹布和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抹布属于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箱变UPS 铅酸蓄电池7-8年更换一次,报废 UPS 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和废机油一起,临时存放于拟建的生涯汇聚站危废库,由有危废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0999-8359692、8359132 |
3 |
伊宁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 |
伊犁民安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50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综合处理车间一座,包括扑杀间、冷库、破碎处理车间、生产处理车间、成品物料车间,以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 3000t,生产附属产品工业油脂320t,有机肥料 670t。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3.27%。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化制烘干一体机中物料蒸发的污蒸汽,使用废热冷凝系统进行冷凝,不凝气体和车间负压收集的气体,经过除臭塔进行洗涤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自建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加盖密闭,且定期喷洒除臭剂;项目厨房设置1套油烟净化器,用于处理食堂产生的油烟。 (2)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池+格栅池+调节池+多级 A2/O 工艺+二沉池+出水消毒池,处理规模20m3/d,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伊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优先选用具有减震、降噪、隔声、消声的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区设置带盖生活垃圾桶若干,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水处理污泥定期清运至伊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一次性防护服和口罩等人员防疫物资收集后,当日清运至临近伊宁市伊美环境有限公司医疗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 |
|
4 |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粗酚精制技改项目 |
伊宁县伊东工业园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粗酚精制单元1套,占地面积1040m2,建筑面积3120m3,设计处理规模15000t/a,包含粗酚塔、苯酚塔、间对甲酚塔等共5个塔器;设置1处露天罐区,包括16m3中间罐8个、10m3中间罐12个、4m3中间罐3个、200m3产品罐8个(苯酚、邻甲酚、间对甲酚、二甲酚和三混甲酚)。项目年产各类精酚(包括苯酚、邻甲酚、间对甲酚、二甲酚及三混甲酚)共计12587吨。项目总投资4140.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2.9%。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生产工艺装置不凝气主要成分为酚类(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真空泵引出后,不凝气产生的体积为4000m3/h,进入装置配套“碱液吸收”系统处理,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2)水环境:本项目正常生产期间排放的废水分为酚钠废液,主要来自洗气装置。酚钠废液经污水管道收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未作规定的污染物BOD、COD、氨氮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的三级标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循环系统补充水,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具有减震、降噪、隔声、消声的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为粗酚精制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
|
5 |
报废车拆解、废金属分拣配送项目 |
新疆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312国道以北、纵三路以东 |
奎屯楷东再生物资有限公司 |
中海联合(深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于2021年4月21日取得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伊州环函[2021]37号),年拆解汽车3000辆,每年回收分拣36万吨废金属。现建设规模变更为本年回收拆解10000辆报废汽车、年回收分拣15万吨废金属。变更前建构筑物建设内容与变更后的建构筑物建设均无变化。本项目占地面积为0.067km2(约100亩),总建筑面积为23002m2,建设内容包括拆解车间(车间一)、废金属分拣车间(车间二)、拆解品库房、危废暂存间、办公室(包含值班室)、堆场。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03万元,占总投资的0.66%。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废金属分拣车间设置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通过密闭废油抽取机、废液回收机抽取回收废油,通过封闭储油罐体(油桶等)储存废油,减少并控制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采用专用制冷剂收集器收集制冷剂。 (2)水环境: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处理后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奎屯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优先选用具有减震、降噪、隔声、消声的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工业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置,最终送奎屯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可回收材料(钢铁、金属、橡胶、塑料等)回收、出售;不可回收材料集中收集后,运往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均临时分类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分类委托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置机构进行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