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2月9日我局受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急救中心综合楼血管造影DSA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急救中心综合楼血管造影DSA工作场所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北京东路21号第七师医院急诊中心综合楼三层DSA室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 |
乌鲁木齐星辰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