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犁州巩留县生活垃圾转运和处理项目(阿尕尔森镇)、伊犁州巩留县生活垃圾转运和处理项目(吉尔格郎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伊犁州巩留县生活垃圾转运和处理项目(阿尕尔森镇) |
巩留县阿尕尔森镇二道湾村G578线南侧715m处 |
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44793.45m2,填埋场总库容10.9万m3,有效库容9.27万m3,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8t,使用年限10年。项目建设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主体工程包括填埋区基础处理与防渗系统、垃圾坝、拦水坝、截污坝、渗滤液导流及处理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及填埋场环境监测系统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占总投资的5.05%。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采取填埋气体经导气管外排、喷洒除臭剂、种植绿化隔离带、填埋库区每日覆盖等措施抑制填埋场恶臭;通过采取加盖密闭、投加生物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抑制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恶臭;通过采取洒水车洒水措施抑制填埋场及道路扬尘。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等标准限值要求。 (2) 水环境:项目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及洗车废水一同经渗滤液处理站(预处理+生化处理+二级DTRO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5m3/d)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中限制性绿地灌溉水质标准后,灌溉期用于厂区绿化,非灌溉期清运至巩留县污水处理厂。 (3) 声环境:采取加减振垫、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渗滤液调节池和渗滤液处理站内的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均送本项目填埋场填埋处理,不外排。 (5) 生态环境:在采取有效污染控制、终场围护、绿化等措施后,本工程的建设运行不会对区域生态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0999-8359692、8359132 |
2 |
伊犁州巩留县生活垃圾转运和处理项目(吉尔格郎乡) |
巩留县吉尔格郎乡阔格尔森村南侧660m处 |
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24892.12m2,填埋场总库容10万m3,有效库容8.5万m3,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8t,使用年限10年。项目填埋场建设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主体工程包括填埋区基础处理与防渗系统、垃圾坝、渗滤液导流及处理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及填埋场环境监测系统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占总投资的5.05%。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采取填埋气体经导气管外排、喷洒除臭剂、种植绿化隔离带、填埋库区每日覆盖等措施抑制填埋场恶臭;通过采取加盖密闭、投加生物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抑制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恶臭;通过采取洒水车洒水措施抑制填埋场及道路扬尘。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等标准限值要求。 (2) 水环境:项目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及洗车废水一同经渗滤液处理站(预处理+生化处理+二级DTRO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5m3/d)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中限制性绿地灌溉水质标准后,灌溉期用于厂区绿化,非灌溉期清运至巩留县污水处理厂。 (3) 声环境:采取加减振垫、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渗滤液调节池和渗滤液处理站内的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均送本项目填埋场填埋处理,不外排。 (5) 生态环境:在采取有效污染控制、终场围护、绿化等措施后,本工程的建设运行不会对区域生态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0999-8359692、8359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