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伊犁州党委、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中之重,集聚各类资源、整合各方力量、加快补齐短板,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多措并举、综合发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
累计实现4.4万户16.5万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148个贫困村全部退出,2个“国定贫困县”通过“国检”实现“摘帽”,贫困发生率下降为零,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11042.53元,相当于州直农牧民收入水平的70%以上,比建档立卡时人均纯收入2444.54元,增加了8597.99元。各族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出行难、吃水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健康有人管,患病有人治,治病能报销,大病有救助”,农村住房安全和安全饮水得到全面保障。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志智”双扶持续深入,学国语、学法律、学技能深入人心。基层干部群众思想觉悟和攻坚能力得到淬炼,州直4名个人、2个集体分别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59名个人、37个集体荣获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6名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得到认定和抚恤。
二、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
(一)继续保持攻坚态势,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每年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工作要点,提出了年度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实行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州四套班子领导包联乡镇,县市四套班子领导包联村(社区),科级以上干部实名制包联监测户,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继续包联脱贫户,实行月走访、季调度、半年一调研落实帮扶责任。延续和优化教育、医疗、住房和安全饮水等帮扶政策,实现失辍学常态清零,基本医疗稳定保障,农房抗震防灾改造工程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排查监测和动态清零工作有效落实。
(二)有效发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按照日常排查、动态监测、重点核查、集中排查的要求,每月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每年5月对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集中排查,制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明白纸”,通过网格化管理服务,结合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和筛查预警,及时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监测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户均落实2项以上帮扶措施。目前州直监测对象规模4846户18806人,其中已消除风险4293户17036人,风险消除率为90.59%,经受了疫情、各种自然灾害的考验,没有发生返贫现象。
(三)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增加脱贫人口收入。2021年以来,共争取上级衔接补助资金37.28亿元,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其中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达到20亿元,2023年争取上级衔接补助资金14.85亿元,用于产业发展占比达到68%。把稳岗就业作为增加收入的重要措施,常年保持脱贫人口稳定就业5万人以上。开展低收入人口排查帮扶,截至2023年8月末,年收入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总规模下降至22户84人,通过完善帮扶措施,今年有劳动力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万元以下将实现“清零”。2022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4176元,同比增长10.5%,预计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将突破17000元。
三、和美乡村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加强工作统筹。落实乡村建设专项任务清单制,指导各县市完成乡村建设项目库,每季度对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推动乡村建设项目落实落地。2023年乡村振兴实施12大类40大项117个项目,总投资21.1亿元,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和乡村面貌进一步改善。
(二)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农村改厕资金纳入州县两级财政预算,因地制宜推行“4+N”农村户厕模式,严格执行“首厕过关”制,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农民自愿改厕。目前农村卫生厕所合格率达到34%,预计2035年全面完成改厕任务。
(三)以点带面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坚持示范引领、规划先行,从城郊村、中心村、产业强村中选择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进行打造,2022年打造了16个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建设,2023年打造了21个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建设。通过实施示范村建设项目,有效解决产业基础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设施等短板和不足,形成霍城县“晃晃村”、特克斯县“苹果村”等一批宜居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村。
(四)深化积分制清单制推广运用。指导县市细化积分事项内容,推行积分超市、网络流量、选拔聘用等兑换服务,712个行政村(农业户籍社区)已实现全覆盖,参与群众达90.6%,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水平,霍尔果斯市探索“党建+网格化+数字化”基层治理新路径的经验做法被国家乡村振兴局在全国推广学习。
自治州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