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1月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如下:
一、农村安居工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州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17312户。其中:一般户9932户,4类重点对象7380户。截至11月底,累计投入资金48037万元,开工建设16237户,开工率94%。其中:4类重点对象开工7380户,竣工7321户,开竣工率分别为:100%和99.2%。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连续8年将农村安居工程作为“民生建设年”首要民生工程予以大力推进,成立了以州长为组长,分管副州长主抓、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共同参与的农村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县市高度重视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将其列入为一把手工程,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建房任务和补助资金落实到乡镇场、村组、农户。
2.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积极借助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以及新闻发布会、媒体专题采访等方式,加强农村安居工程的优惠政策、技术要点、先进典型,成就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调动群众的建房积极性。二是利用动员大会、各种专题理论培训班、建设工程现场会、推进会等有利时机,发放优惠政策和有关知识宣传资料,使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入心入脑;三是各县市利用冬闲时间,开展备工备料和培训工作。累计培训各类人员17700人次,其中:管理人员549人次,建筑工匠3027人次,建房户13924人次;储备钢筋2586吨,水泥22933吨,红砖11067万块。
3.加大督查力度,强化问题整改
对县市工程建设落实情况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自年初以来,我局先后多次对4类重点对象建房信息录入情况,2018、2019年4类重点对象建房任务确定、工程前期准备及建设情况等进行调研。重点督查县市及乡镇是否依法依规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全程监管,从建材质量、建房基础、主体结构等方面实施全程跟踪督查和技术指导,发现工程问题立即责任整改。
4.通力协作,将2019年建房任务精准到户
落实自治区《关于上报2019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新农安办〔2018〕22号)文件精神,联合扶贫、民政和残联,对农村4类重点对象现有危房存量进行摸底调查。经统计汇总:伊犁州直2019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需求12522户,其中:一般户建设需求7329户,4类重点对象建设需求5193户。落实2019年农村安居工程实名制,建立12522户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政策扶持台账,做到帐户、人账相符。
5.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抓好4类重点对象建房
根据《关于下达自治区2018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新农安领〔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制定《关于加强州直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结合州直实际,合理确定建房面积和补助标准,通过协调主要建材的采购与运输,积极协调施工方垫资建设,投工投劳、互助等方式降低建房成本,确保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目标早日实现。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国家、自治区、对口援疆补助等资金的大力支持,目前伊犁州直农村安居工程,已经成为最受农牧民欢迎的一项民生工程,成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村镇建设、改变农村面貌、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平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村容村貌明显改观。近些年,随着一间间破房、危房的拆除,一堵堵旧墙体的修复,一条条泥土路的硬化,一栋栋新房的建成,村庄的村容村貌发生明显变化,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群众的精神面貌、卫生习惯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原有房屋用热水、用电不方便,尤其是每家每户使用旱厕味道较大、污染环境。通过建设功能齐全的农村安居房,老百姓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洗上热水澡,用上了卫生间,在生活习惯上得到了改变。
二是促进了全州社会和谐稳定。2011-2018年州直建成农村安居工程30.3万户,共有100余万各族农牧民群众入住新居。实施农村安居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的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广大农牧民群众建房积极性、主动性日益高涨,感恩意识明显提高。自发通过举办文艺活动、书写文化墙等多种多样形式歌颂及赞美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例子数不胜数;互帮互助民族团结意识增强,由于不同民族的建房户掌握技能不同,为节约建筑成本,建房户之间互相帮助,建房的同时增进了民族团结。
三是促进了全州农牧民就业和增收。农村安居工程实施以来,州直各县市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劳动力本地转移、跨地区转移、投工投劳、互帮互助,参与工程建设。政府对农牧民加强引导、扶持,并投入资金加强培训,鼓励村民积极学习各种技能,发展建筑业、庭院经济和服务业,开辟创业新门路,拓宽增收渠道。同时,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大部分建房农户逐步成长为农村工匠,并影响带动更多农牧民。
二、城镇棚户区改造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2018年州直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8972套,全州共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9677套,完成年度8972套改造任务的108%,完成投资22.28亿元,其中货币化安置4203套,货币化安置比例为47%,完成投资20.59亿元,实物安置开工5474套,开工率61%,完成投资1.69亿元。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多方积极筹措资金。在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共争取落实中央、银行贷款25.3203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4.3633亿元,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1.977亿元,农发行贷款18.98亿元。
2.深入实地调研督导。为加快推进州直各县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伊犁州住建局先后五次组织力量深入县市进行调研分析和督导工作,就州直棚改工作现状,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州人民政府。州党委常委、自治州常务副州长刘建国同志做了专门批示,请州财政局、发改委拿出具体意见。
3.不断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引导各县市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拓宽改造方式,在原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改造方式上增加保护与改扩建相结合;居民自愿参与联建相结合方式,努力控制改造成本,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持续开展。同时,针对开工率不足50%的县市,专门给霍城县、察布查尔县、巩留县、伊宁市、伊宁县、尼勒克县、新源县的党委书记专题报告了棚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工作力度。
4.召开分析研判理清思路。7月20日,10月15日,分别两次召开了州直城镇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分析会。会议分析了现状、查找问题、研究问题、明确措施,督促指导各县市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改造方式,规范征收补偿程序,加大开工力度。
5.继续强化培训学习。为切实消除各县市对棚改工作一知半解,推进各县市弄清、搞懂棚户区改造政策要求,组织县市人员参加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业务培训班,举办自治州直业务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座谈交流,实地观摩,现场答疑等方式,以期提高各县市领导干部及业务人员政策理解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取得的成效
伊犁州直各县市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结合实际,总结出好的工作做法,具有代表性的如:
特克斯县离街棚户区改造以《特克斯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依据,最大限度保留现有民居院落,从肌理尺度,建筑高度,街巷系统等方面对该片区的建筑风貌进行保留再现与重塑,充分展示特克斯历史人文内涵和厚重人文特色。同时在居住功能不变、保持原有邻里结构的基础上,对街区的原有基础设施(供排水、供暖、地下线缆、燃气等)进行整体提升,并对房屋外立面和休闲小广场、人行道、亮化、绿化、民宿进行同步改造。在极大提升片区居民生活品质同时还有效开发了特色旅游资源,成为当地居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和老城旅游业的重要补充。
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