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伊犁州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州住建局坚持真抓实干,通过群众呼声检视工作差距和不足,用解决实际问题检验工作成效,把主题教育真正学到心里、做到实处,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保障性住房问题,努力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不断提升住房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整治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违规行为。针对群众集中反映的公租房管理中存在的“违规分配、违规享受、转租转借、擅自改变用途、退出机制执行不力、对住户诉求解决不及时”等六个方面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伊犁州直城镇住房保障领域公租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将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各街道、管委会、乡镇、社区,同步建立投诉台账,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及监督地址。同时启动对已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全面核实身份、清查、清退工作。自伊犁州直城镇住房保障领域公租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收集州直各县市自查问题线索25条,其中:违规分配1条,违规享受13条,转租转借5条,退出机制执行不力5条,住户诉求解决不及时1条。截至9月底,25条问题线索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100%。
建立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修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公租房申请、审核、退出管理办法》。实行公租房动态管理,调整收入线标准和租金标准,并做好政策深入宣传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县市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公租房的收入线标准、租金标准并通过政府网公布实施,确保做到房源不闲置、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住有所居。三是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违规违纪线索。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伊犁州直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定,督促各县市按小区分批次进行逐一逐户、地毯式排查。对目前州直各县市违规享受、转租转借、退出机制执行不力等方面共25条线索报送州纪检监察部门;四是在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仍住危房、长期无人居住危房未设置警示牌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长期无人居住危房设置户情说明牌,并做到户情说明牌设置全覆盖。对住房安全有保障仍住危房户,做好搬出工作,确保所有危房不住人。抓好住房安全无保障户房屋改造工作,确保住人房屋无危房。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督促指导各县市在本地政府网站、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保障性住房小区实地发布《关于清理整治公告租赁住房的公告》,力争做到将公告内容详细、及时地传达给广大居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收集投诉举报线索和工作意见建议。
目前,伊犁州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到有序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稳步扩大。州住建局将持续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结合主题教育边学边改,对公租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深挖细查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公租房管理,严格管理保障性住房,保障低收入群众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