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坚持构建“租购并举”住房体系
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
大力实施住房保障是解决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提升人民住房质量、改善住房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和重要民生工程。近年来,伊犁州始终坚持人性化理念,把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推进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加快解决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底,伊犁州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8128套,解决了我州城市低保、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5万余人的住房问题,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伊犁州目前住房租赁市场房源主要包括社会投资类和政府投资类两种,社会投资类房源有自然人或企业自有的闲置住房,政府投资类房源主要是政府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解决居民住房困难问题的主要途径,是长租房市场发展的主导力量。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困难。一是保障范围有限,很难吸引大学生等各类人才到伊犁创业、就业或安家落户,新市民、青年人及外来务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依然突出。二是集中建设选址较偏远,基础设施不完善。三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困难,保障房公司资金压力大。
伊犁州根据存在的问题,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基本建成多元化的住房供应体系,中高收入家庭通过购买商品房解决了住房需求,中等及以下低收入家庭通过租赁政府自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
一、扩大保障范围,将新市民、青年人及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来伊创业、就业的大学生等各类人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并适当放宽来伊创业、就业大学生的申请条件,为伊犁经济发展提振助力;发挥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合理控制房价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二、加强土地供应,科学合理规划选址,最大限度提升保障性住房的区位优势。一是在坚持依法用地的前提下,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提前进行规划和储备,同时按照城市发展的总体功能分区,确保最大限度提高选址区域的居住功能性,并配套建设生活服务设施,为保障群体提供最大的工作生活便利;二是在尊重农民集体意愿的基础上,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县市进行试点,主要解决农村新增人口无宅基地的住房困难问题;三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四是建议制定伊犁州直商品房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并对配建房屋的价格、建筑面积、楼层、朝向等进行明确规定,多渠道筹集房源,更好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三、支持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一是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专项贷款支持,并给予长周期低息贷款,为新建、改建的租赁住房提供多渠道、制度化的长期融资渠道;二是将土地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三是公积金收益部分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有效解决住房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张学超、高宇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