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的部署,按照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无偿划入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要求,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全力推进相关经营性资产划转接收工作。
近日,新疆文旅投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及相关分局顺利签订了经营性国有资产移交协议。此次签约标志着本次资产划转接收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自治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次划转的资产遍布全疆18个县市,涉及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及其下属15个分局。新疆文旅投在自治区国资委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深入研究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方沟通协调,有序开展资产评估,努力破解划转工作中的障碍难题,形成了有效解决方案。
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顺利划转与接收,对于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升资产使用效益、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国有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对接收资产深入分析论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运营方案,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此次划转的资产包括闲置多年的伊犁木材加工总厂。新疆文旅投计划通过与当地开发商合作,将其打造为“伊江水不夜城文旅及森屿·谷畔”文旅康养示范基地,助力其成为伊宁市区域商业标杆和城市新地标,塑造区域门户形象,助力伊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此外,新疆文旅投还将充分利用本次划转的酒店资产,在阿勒泰、伊犁等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完成战略布局,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区域酒店集群。
未来,新疆文旅投将继续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双方的沟通与交流,积极探索林草资源与文化旅游的有机结合点,提高森林资源和文旅资源利用水平,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