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3〕6号)和《伊犁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伊州党深改办字〔2021〕2号)精神,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生态,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级强化政府责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教育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合理划分学区,明确招生程序,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督查落实和学籍管理等。学校在县市教育局的统筹指导和安排下,做好招生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审核流程等信息公开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学登记和材料审核,并对拟录学生多种形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做好学生入学等工作。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招生入学及有关数据填报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
二、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各县市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每年3-4月,县市教育局要联合公安、乡村振兴、残联、卫健、民政等部门核查辖区内适龄人口、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学生等数据,完成常住人口学龄儿童登记造册。每年5月,县市教育局对辖区内生源分布情况进行分析,根据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班额规定、交通状况、优质学校大体均衡、保障就近入学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科学划分片区范围,确保辖区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已经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新设或调整学区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设立政策咨询电话,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建立健全学区管委会或理事会制度,明确职能定位,委派专人或由学区内学校轮值承担组织工作,推动学区内学校相对统一管理,促进先进理念辐射引领、骨干教师有序流动、教学资源有效共享,强化优势互补与合作共赢,促进形成互帮互助、良性发展的教育生态。
三、规范入学材料采集。各县市教育局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对学生入学、就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列出清单,提前明确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并广泛宣传告知学生及家长。指导各学校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按要求采集学生信息,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以“入学一件事”为契机,配合本地政务服务部门建设和完善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健全有序录取机制。各县市和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流程图》优化招生报名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学校,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划片区域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市教育局统筹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鼓励县市积极探索“多孩同校”相关政策,帮助家长解决多地接送孩子难题。
五、保障特殊群体权利。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要求,原则上要保障小学入学年龄满足“两个一致”要求,即:同一县市内小学入学年龄保持一致、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年龄保持一致,且入学年龄最迟不超过7周岁。各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随迁子女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对确需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户籍地和流入地县市教育局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其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其他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县市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六、做好学位监测预警。各县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学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前瞻性规划本地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对出现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给紧张的区域和学校,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招生入学政策,科学制定学位分配办法和方案,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要向当地县市党委、政府报告,统筹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及政策调整等因素,考虑在校生增长的刚性需求,完善学校建设布局,加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县镇学校、城市学校布点研究,确保在适应增量需求的同时避免学龄人口波峰之后的资源浪费。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等规定班额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逐步化解56人以上大班额,积极推动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七、严格规范学籍管理。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规定,学校应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学生转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涉及兵地学籍转接的,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兵地义务教育学校学籍转接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1〕7号)和《进一步优化伊犁州直和第四师、第七师义务教育学校学籍转接工作的具体措施》办理。原来没有学籍的,要及时为学生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坚决杜绝因中考竞争违规办理学籍转接现象,严格落实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的规定。
八、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各县市教育局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切实推进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把公平公正理念和意识贯穿于招生入学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学生创造平等就学机会。各县市教育局和学校于6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本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其中包括招生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过程、划片范围、招生咨询电话,公开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及时间。各县市教育局要监督管理辖区内学校执行招生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查处招生违规行为,于9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结果。
九、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县市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真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健全完善中小学招生违规举报、申诉和受理机制。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县市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的学校、个人,依照《关于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伊州政教督〔2023〕1号)严肃追责问责。要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优化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附件:1.伊犁州直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附件1
伊犁州直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序号 |
县市 |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
1 |
伊犁州教育局 |
0999-8290027 |
0999-8290030 |
2 |
伊宁市教育局 |
0999-8332318 |
0999-8327156 |
3 |
奎屯市教育局 |
0992-3258523 |
0992-3258219 |
4 |
霍尔果斯市教育局 |
0999-8791153 |
0999-8797250 |
5 |
伊宁县教育局 |
0999-7863721 |
0999-7863739 |
6 |
霍城县教育局 |
0999-3024421 |
0999-3027856 |
7 |
察布查尔县教育局 |
0999-3622542 |
0999-3624970 |
8 |
巩留县教育局 |
0999-5620984 |
0999-5623904 |
9 |
新源县教育局 |
0999-5025406 |
0999-5020325 |
10 |
昭苏县教育局 |
0999-6027091 |
0999-6027285 |
11 |
特克斯县教育局 |
0999—6629971 |
0999—6681113 |
12 |
尼勒克县教育局 |
0999-7791976 |
0999-7791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