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感,减轻患者看病负担,伊犁州友谊医院新增以下惠民政策:
一、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获得者,凭相关证件(身份证件、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在医院门诊分诊台核实后,可免普通门诊诊查费。
二、对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配偶、父母、子女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医院门诊分诊台核实后,可免普通门诊诊查费。
三、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6号)精神,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伊犁州友谊医院已全面开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互认范围:
同级互认:同级公立医疗机构符合清单内的检验、影像、超声结果可认可。
跨级互认:二级及以下对上级公立医疗机构符合清单内结果应认可。
集团互认: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内符合清单内结果可认可。
特殊情况:病情变化、结果与诊断不符、急危重症、法律纠纷及伤残鉴定等,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四、一号管三天:凡在我院门诊就诊的患者,一次挂号就诊并缴纳了诊查费,如因检验、检查当天不能完成或者不能获取报告,尚未完成诊疗,三日内(含就医当日)在同一科室、同职级医生处复诊,不需再次缴纳诊查费。
五、为了更好地体现社会对老年人群体的关爱与尊重,确保老年患者能够得到及时、便捷的医疗服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医可享受减免普通门诊诊查费4元、副主任医师诊查费8元、主任医师诊查费9元的政策。7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享受以上政策的同时可优先就诊。
伊犁州友谊医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