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于2024年3月21日对93名申请病退人员进行了医学审查、组织鉴定、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2〕2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25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州人社局机关纪委或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州人社局机关纪委电话:0999-8085560
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999-8085596
附件: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4月公示名单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