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伊州整改〔2022〕6号)要求,自治区兵团第一(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2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昭苏县、新源县等偏远地区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因转运车辆有限,超48小时收集转运的问题比较普遍。霍尔果斯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在转运过程中,未使用符合要求的周转箱装盛医疗废物,存在环境卫生安全隐患。新疆森瑞环境卫生有限公司负责医疗废物运输工作,但至今未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也未按要求申报登记医废运输车辆信息。伊宁市、霍尔果斯市、尼勒克县三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设施运行工况整体稳定性差。伊宁市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理中心高温热解设施老化严重和在线监测不稳定。
二、整改目标:及时转运医疗废物,更换改造热解焚烧炉、确保在线系统监测稳定运行。
三、整改措施:
1.各县市统筹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在现有医废运输车辆基础上,根据转运需求增加购置医废运输车辆,优化转运路线,有效缓解医疗废物运输压力。昭苏县医疗废物处置选择就近的特克斯县医废处置中心,转运路程由原来近200公里缩减至60公里,减少收集转运时间。
2.医疗机构与医废转运公司签订协议,明确医疗废物清运时间为2天内;各医疗机构院感染办加强日常管理考核监督,落实各科室医废日产日清,并对产生的医废清运工作进行督查,对暂存处即将超时的医疗废物,及时督促提醒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或第三方及时清运完毕。
3.交通部门督促新疆森瑞环境卫生有限公司尽快完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的办理。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医疗废物须由具备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自有的运输车辆或委托第三方车辆进行转运。
4.霍尔果斯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立行立改,使用规范的周转箱转运医疗废物。
5.伊宁市、霍尔果斯市、尼勒克县3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全面对处置设施运行工况、在线监测设备稳定性开展自查、排查隐患。伊宁市对热解焚烧炉老化、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更换改造,确保处置设施稳定正常运转。
6.加大利用视频监控监督管理的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交接转运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环节有人监督、规范有序。
7.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督查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整改效果:昭苏县、新源县等偏远地区的医疗废物2天完成收集转运。霍尔果斯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在转运过程中,使用符合要求的周转箱装盛医疗废物。新疆森瑞环境卫生有限公司负责医疗废物运输工作,已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并按要求申报登记医废运输车辆信息。伊宁市、霍尔果斯市、尼勒克县三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改造,处置设施运行整体稳定。伊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解决了高温热解设施老化严重和在线监测不稳定等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伊犁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
受理单位:伊犁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999-8022170
联系地址:伊宁市青年街8号
伊犁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