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八)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对群众投诉问题敷衍调查,解决不到位。
二、整改时限:
2023年3月31日
三、整改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扎实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督办回访等工作机制,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
四、整改措施:
1.对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实地调查、回访等措施了解办理情况。对未完成整改、重复举报和不满意信访件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领导包件办理制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目标、责任人,加快整改进度。对两轮督察中未办结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加大跟踪回访力度,按照分类施策、科学整改、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全面整改到位。
2.完善生态环境问题群众举报受理督办机制。以日常信访工作为基础,重点关注涉及工业污染、噪声污染、异味扰民、生态破坏等领域的信访线索,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落实信访公开、领导接访和包案化解等制度,严把群众举报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督办等重点环节,提高办理质量,确保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五、完成情况:
1.起草开展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信访问题办理情况“回头看”的通知(伊州整改〔2022〕21号)。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案件203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案件141件信访案件通过实地调查、回访等进行了全面“回头看”。在自查中未发现问题反弹、群众不满意的信访事项,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认可。对未完成整改10件信访案件建立了问题清单,实行领导包件办理制度,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目标、责任人,加快整改进度。
2.制定《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接访和包案化解等制度,以日常信访工作为基础,严把群众举报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督办等重点环节。2022年12369平台受理信访案件247件,办结率100%,提高了办理质量。
公示时间:2023年3月5日至3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9-8341151
(邮箱):1852838050@qq.com
牵头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1-4167170
伊犁州党委、政府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