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州1-9月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自治州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州党委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1+3+3+改革开放”重点任务,深化财税改革,聚焦总目标,加强收入管理,严格支出监管,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筹集资金全力保障民生支出,发挥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促进了自治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全州地方财政收入137.9亿元,为预算的62.5%,增长5.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8亿元,为预算的63.4%,增长0.5%,其中:州直61.4亿元,下降2.6%;塔城地区30.5亿元,增长3.8%;阿勒泰地区21.9亿元,增长5.1%。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1亿元,为预算的58.6%,增长33.8%。
全州地方财政支出679.7亿元,为预算的98%,增长18.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亿元,为预算的95.2%,增长9.2%,其中:州直277亿元,塔城地区162亿元,阿勒泰地区149亿元。财政支出更加彰显民生,民生支出44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4%,其中:教育支出93.7亿元,增长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亿元,增长29.1%;卫生健康支出完成44.7亿元,增长17%;农林水支出完成94.9亿元,增长19.5%;住房保障支出26.9亿元,增长7.8%。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1.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1.4%,增长176.6%。
(一)州直1-9月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财政收入75.8亿元,增长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4亿元,为预算的66.4%,下降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4亿元,为预算的62.5%,增长39%。
地方财政支出322.8亿元,增长1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亿元,为预算109.9%,增长3.3%。在各项支出中,民生支出占比75.3%,其中:教育支出51.7亿元,下降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亿元,增长36.1%;卫生健康支出25.8亿元,增长14.2%;农林水支出31.7亿元,增长1.9%;住房保障支出13亿元,下降3.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98.6%,增长131.3%。
(二)塔城地区1-9月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财政收入34.3亿元,下降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5亿元,增长3.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亿元,为预算的37.2%,下降30.3%。
地方财政支出189.6亿元,增长3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亿元,为预算的85.5%,增长17.1%。在各项支出中,民生支出占比73%,其中:教育支出21.6亿元,增长3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亿元,增长27%;卫生健康支出9.6亿元,增长22%;农林水支出29.5亿元,增长34.2%;住房保障支出6.4亿元,下降13.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6亿元,为预算的85.7%,增长270.9%。
(三)阿勒泰地区1-9月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财政收入27.8亿元,增长2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亿元,为预算的59.4%,增长5.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亿元,为预算的 74.8 %,增长164.6%。
地方财政支出167.3亿元,增长2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亿元,为预算的84.5%,增长13%。在各项支出中,民生支出占比82%,其中:教育支出20.4亿元,增长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亿元,增长15.8%;卫生健康支出9.4亿元,增长20.1%;农林水支出33.7亿元,增长27.9%;住房保障支出7.6亿元,增长8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3亿元,为预算的90.6%,增长209.1%。
(四)州本级1-9月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财政收入3.3亿元,增长4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亿元,为预算的92.7%,增长30.3%,主要是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增加国有资产收入0.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8亿元,为预算的63.3%,增长120.5%。
地方财政支出21.6亿元,增长1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亿元,为预算的74.5%,下降8.6%。在各项支出中,民生支出占比75.8%,其中:教育支出2.2亿元,增长2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亿元,增长44.4%;卫生健康支出2.2亿元,增长16.8%;农林水支出0.8亿元,增长21.4%;住房保障支出0.7亿元,下降17.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亿元,为预算的344.5%,增长4267.7%,主要是专项债券支出增加较多。
二、2019年1-9月财政工作情况
1-9月,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压缩一般性支出,使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全力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稳定”,确保自治州财政收支总体平衡,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让市场主体受益。严格落实州党委、政府确定的两个阶段的收入目标,按月度分解任务并督促落实,确保实现10月财政收入正增长,力争完成年初确定财政收入93.4亿元,增长5%的目标。按照“日报告、周通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加大跟踪督促力度,挖掘收入增长点,及时协调解决组织收入中的问题。建立重大事项协调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钉钉子精神破解发展难题,推动财政增收。
(二)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全面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兜底责任,足额安排“三保”预算。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除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都要纳入压减范围,州直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一律按10%以上的比例压减。截至9月底,自治州民生支出449.2亿元,占比75%以上。州本级和11个县市1-9月工资均已发放,做到足额保障工资性支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运转,保障了就业、教育、医疗等基本民生支出。
(三)支持州直经济发展。积极服务于实体经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涵养财源。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开发区、重点行业特别是农业、旅游产业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确保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尽快投产达效。使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加大州直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经济发展的短板。牢固树立增收节支并重的理财观念,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集中有限财力积极支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为州直经济发展培育稳固财源。
(四)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加强绩效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各级政府举借债务的唯一合法渠道的规定,坚决不触碰违法举债、违规担保的红线。积极争取自治区转贷政府债券,1-9月已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2.3亿元(伊犁州直57.4亿元、塔城地区40.8亿元、阿勒泰地区34.1亿元)。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制度,对沉淀两年以上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盘活清理,统筹管理使用。向社会公开2019年自治州本级预算草案,公开了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1-9月自治州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受宏观经济形势及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形势十分严峻,收支矛盾依然突出。
三、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情况:自治州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亿元,建议调整为3.4亿元,增加收入0.8亿元,主要是2019年人防办、财贸学校、伊犁职业技术学院、产品质量检验所、国土资源勘查院等部门非税收入比年初预算超收0.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9亿元,建议调整为20.2亿元,增加5.3亿元,其中:均衡性财力补助0.4亿元、专项补助等4.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5.1亿元,建议调整8.1亿元,增加3亿元,为霍尔果斯市1-10月份上解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建议调整为0.6亿元,增加0.6亿元。由于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0.8亿元,按《预算法》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9亿元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0.6亿元都有特定用途,只有均衡性财力补助资金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亿元形成可用财力。
2、支出调整情况:自治州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亿元,建议调整为30.7亿元,增支6.9亿元,主要是中人退休职业年金补助、自治区增加对州直专项补助,以及州党委财经会议确定的重点支出等增加支出7亿元,压减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减支0.1亿元。
3、调整后的预算平衡情况:州本级可用财力34.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亿元,奎屯市、伊宁市、霍尔果斯市上解收入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0.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0.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0.6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6亿元,可用财力与支出相抵,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自治州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亿元,调整为6.8亿元,增加收入5.4亿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增加0.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3亿元。自治州十四届人大第三会议批准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亿元,调整为6.8亿元,增加支出5.4亿元,主要是专项补助支出0.1亿元,调减本级年初预算支出0.2亿元,州交通局G578线墩麻扎-尼勒克公路项目专项债券支出5亿元,州康仁医院伊犁州精神病院迁建项目专项债券支出0.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2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自治州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1万元,调整为47万元,减少收入54万元,主要是州财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州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州建筑勘察设计院亏损。自治州十四届人大第三会议批准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万元,调整为47万元,减少支出54万元,收支平衡。
四、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下达伊犁州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123.1亿元,其中:州直49.8亿元、阿勒泰地区32亿元、塔城地区41.3亿元。调整后,伊犁州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67亿元,其中:州直320.6亿元,阿勒泰地区152.6亿元、塔城地区193.8亿元。
州直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调增49.8亿元(州本级新增债务限额5.3亿元,下达各县市新增债务限额4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5.1亿元。调整后,2019年州直一般债务限额193.3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27.24亿元。
州本级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调增5.3亿元,其中:专项债务限额5.3亿元。调整后,2019年州本级一般债务限额12.3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56亿元。
五、下一阶段工作措施
面对今年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我们将继续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努力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支出预算约束,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完成预算任务。
(一)积极组织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提高政治站位,把财政增收工作作为落实总目标的政治任务和行动自觉,将财政增收工作作为落实“三保”责任的具体措施来抓实、抓细、抓好。积极会同税务部门抓好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工作,压实收入征管工作责任,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加强对资产资源类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县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研究上级财政政策,积极争取自治区加大对州直各县市县级财力保障力度。
(二)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除自治州党委确定的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外,其它一般性支出都要纳入压减范围。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大力盘活存量资金,按照预算编制原则,优先足额安排“三保”预算,严禁将三保”甩在预算之外,全力保障维护稳定“组合拳”所需各项支出。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在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方面,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转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稳步推进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告,并随同预决算向社会公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和强化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理清部门权责边界,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对国有金融资本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四)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守政府债务管理红线底线,坚决杜绝违规举债增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按照化解方案多渠道筹集资金,依法依规完成2019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健全隐性债务统计监测机制,加大债券申报力度,依法依规使用债券资金,全面开展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为企业注入活力。健全市场约束机制,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
二是继续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六个精准”,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聚焦财政工作责任,做好扶贫资金筹集工作,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加强资金跟踪监管,强化资金绩效评价,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有绩效评价报告。以问题为导向,从严管理扶贫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诗画伊犁。坚决执行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筹措资金,足额保障必须的环保支出,坚决纠正有悖于环境保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