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自治州财政总预算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自治州财政工作在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狠抓增收节支,强化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依法理财,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实现了财政收支的平稳运行,完成了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
由于国内经济呈现新常态,自治州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主要原因:一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幅下滑,直接影响我州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二是新疆卷烟厂搬迁影响财政增收,搬迁后造成奎屯增收困难,影响奎屯增收10.5个百分点,影响州直2.4个百分点。三是受市场需求不足,工业品价格下降、成本上升的影响,造成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税收收入增幅较上年下降较多。四是“营改增”减负政策全面铺开,导致财政收入增幅回落。以及提高小微企业纳税起征点,取消部分行政性收费等政策性减收影响,财政收入减收较多。五是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下跌的影响,涉油税收比上年下降较多。
自治州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自治州地方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基金预算收入,下同)完成166亿元,下降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8亿元,下降8%;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亿元,下降62%。地方财政支出完成553亿元,下降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2亿元,增长8%;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1亿元,下降49%。
1.州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5亿元,下降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亿元,下降11%,占全州的49%;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亿元,下降69%。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79亿元,下降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5亿元,增长10%;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亿元,下降60%。
2.塔城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6亿元,下降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亿元,下降3%,占全州的29%;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亿元,下降35%。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47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7亿元,增长7%;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亿元,下降20%。
3.阿勒泰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5亿元,下降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亿元,下降8%,占全州的22%;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亿元,下降29%。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27亿元,增长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0亿元,增长4%;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亿元,下降10%。
4.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州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亿元,下降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亿元,下降4%;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亿元,下降73%。地方财政支出完成31亿元,增长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亿元,增长12%;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亿元,增长70%。
以上财政预算执行结果,完成决算并与自治区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5年财政工作回顾
(一)坚持依法治税,全力以赴组织收入。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不利因素,各级财政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全力组织收入。伊犁州直通过强化税收征管措施,研究制定了《州直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并正在组织分期建设,以此有效提升征管能力。塔城地区推行涉油税收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强化涉油税费征管工作意见》,加强涉油税费管理。阿勒泰地区进一步拓宽税源监控领域,提升涉税综合信息利用水平,强化税收征管工作。
(二)研究落实政策,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深入研究,准确把握中央、自治区的政策导向,紧紧围绕国家对民族地区差别化支持政策,按照自治州总体产业布局,有目标、有规划地争取资金,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伊犁州直针对财力水平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积极争取又将察布查尔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助范围。二是拓宽渠道,想方设法融资促发展。深入研究中央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适合伊犁的投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现有优势资源,通过政府债券、政府外债、企业债、公司债、棚户区改造贷款等多种形式,全年融资近157亿元,其中:州直100亿元,塔城地区41亿元,阿勒泰地区16亿元。三是充分利用各项财政政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用足用实用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贷款和为待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贴息。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融资模式,伊犁州直已确定自治区签约项目25个、总投资299亿元;塔城地区已确定自治区签约项目11个、总投资30亿元;阿勒泰地区已确定自治区签约项目14个、总投资37亿元。清理规范和取消涉企收费,及时将《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政府网站、财政局外网和社会媒介公开、公示,落实暂缓征收的收费项目。建立完善州直财政性存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支持度挂钩机制,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有效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三)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压一般”的支出原则,保持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一是通过理清家底、盘活存量、压缩专项、资金置换、压减支出等方式,积极筹集资金落实五项增资政策和提高地方津贴补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等增资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了州党委、政府向各族干部群众的承诺。二是全面落实惠民生政策。伊犁州直在州本级财力极为困难的基础上,筹措自治州扶贫开发富民提升“双百”工程资金2040万元,用于102个村的产业提升,极大地改善了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争取民心、凝聚民意,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打牢了基础。三是落实建好“三支队伍”补贴政策。积极落实建好干部、教师、爱国宗教人士“三支队伍”补贴政策,全力筹措资金,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正式文件下发后,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兑现工作,确保党委政府的承诺及时足额兑现。四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并集中财力办大事,认真落实项目资金的管理责任,保障重点民生工程资金需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占支出总额的76%以上,其中:州直76%,塔城地区78%,阿勒泰地区76%。五是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制定了对三公经费、车辆购置、会议费及购建楼堂馆所和装修办公用房的严控管理措施,全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8%。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推进现代财政预算制度。一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着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财政预算,并报送人大审议。伊犁州直印发了《伊犁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方案》,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15%划转入一般公共预算。严格落实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10个项目,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同时,按2014年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二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定了《伊犁州直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形成了债务规模控制、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规范了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县(市)、部门单位必须经州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政府委托财政部门统一举借。三是加大预算信息公开,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州本级预算经人大审批后,通过《伊犁日报》向社会公开。要求州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在政府网站或单位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2015年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进一步细化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重点加强“三公”经费的公开及压减管理,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四是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部门单位连续结转两年的上级转移支付结余资金和一年的本级安排项目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五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已制定了州本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取消实施方案。
总体看,2015年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与自治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要求和全州各族人民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负增长,工资、津补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基层组织建设等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益需要提高;部分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风险防控有待加强;财政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6年自治州财政总预算及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草案编制原则
按照自治州“十三五”规划,2016年我们坚持预算编制原则,代编自治州财政总预算草案,编制了自治州本级财政预算草案。一是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多渠道全力筹措资金,预算收支安排充分体现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三是预算编制做到积极稳妥。收入预算编制留有余地,支出预算足额保障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重点保障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支出。实行滚动预算管理,建立跨年度收支预算平衡机制。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时,首先必须保障基本支出个人部分,再安排项目支出。四是清理整合项目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规范项目设置和管理,实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五是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强化执行监督。六是严肃政治纪律和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二)自治州财政总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安排146亿元,同比下降12%,比上年完成数138亿元增长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安排343亿元,与上年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可用财力35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9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亿元,专项(交通、水利、人才等专项)上解支出7亿元,收支平衡。
基金预算:当年基金预算收入23亿元,上年结余1亿元,上年补助收入1亿元,当年支出25亿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96万元,全部为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安排9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1.州直财政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安排72亿元,同比下降14%,比上年完成数67亿元增长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75亿元,同比下降2%。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可用财力1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亿元,调入资金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亿元,专项(交通、水利、人才等专项)上解支出6亿元,收支平衡。
基金预算:当年基金预算收入1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亿元,当年支出17亿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78万元,全部为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安排7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塔城地区财政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安排42亿元,同比下降8%,比上年完成数40亿元增长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安排87亿元,同比增长8%。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可用财力8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亿元,调入资金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亿元,专项(交通、水利、人才等专项)上解支出1亿元。收支平衡。基金预算:当年基金预算收入4亿元,上年结余1亿元,当年支出5亿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阿勒泰地区财政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安排32亿元,同比下降10%,比上年完成数30亿元增长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安排81亿元,同比下降3%。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可用财力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亿元,收支平衡。
基金预算:当年基金预算收入3亿元,当年支出3亿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18万元,全部为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4.州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安排20234万元,同比增长1%。其中:企业所得税230万元,同比下降47%,由于市场需求不足和竞争激烈,造成企业效益普遍下滑;行政性收费收入9703万元,同比增长20%,主要是2016年质监体制调整下划增加2395万元。罚没收入3393万元,同比增长21%,主要是纪检部门加大对违纪违法的处罚增加840万元,以及工商质监体制调整下划增加收入225万元;专项收入4975万元,同比下降6%,主要是州电视台和电台广告收入减少4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7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87万元,同比增长22%;公共安全支出19474万元,同比增长3%;教育支出21698万元,同比增长7%;科学技术支出1183万元,同比增长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603万元,同比增长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17万元,同比增长18%;医疗卫生支出18752万元,同比增长45%;农林水支出11354万元,同比增长5%。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本年可用财力170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34万元;伊宁市上解收入6383万元,奎屯市上解收入20892万元,霍尔果斯市上解收入402万元;自治区各项转移支付补助110910万元,调入资金12000万元;当年支出170821万元,可用财力与实际支出相抵收支平衡。
基金预算:当年基金预算收入7102万元,当年支出7102万元,当年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78万元,全部为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安排7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193亿元,比2015年预计完成数90亿元增加104亿元,增长115%。其中,保险费收入11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6亿元,其他各项收入28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90亿元,比2015年预计完成数亿元92增加98亿元,增长106%。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267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3亿元,上年结余7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190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7亿元。
(2)州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97亿元,比2015年预计完成数47亿元增加51亿元,增长109%。其中,保险费收入6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3亿元,其他各项收入11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99亿元,比2015年预计完成数50亿元增加49亿元,增长99%。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3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7亿元,上年结余4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9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0亿元。
(3)塔城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54亿元,比2015年预计完成数28亿元增加26亿元,增长95%。其中,保险费收入3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0亿元,其他各项收入12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51亿元,比2015年预计完成数26亿元增加24亿元,增长93%。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75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亿元,上年结余2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5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亿元。
(4)阿勒泰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42亿元,比2015年预计完成数16亿元增加26亿元,增长167%。其中,保险费收入2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3亿元,其他各项收入5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40亿元,比2015年预计完成数16亿元增加24亿元,增长146%。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53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2亿元,上年结余1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40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亿元。
以上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主要考虑:2016年自治州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仍将保持一定增长,将推动财政收入增长。同时,支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民生事业等方面都需要财政增加投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刚性支出增长较大,要有一定的收入作保障。但受经济增长放缓、全面推进“营改增”、取消部分行政性收费项目以及资源类产品价格持续低位运行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增幅趋缓,需要适当降低收入增长预期目标。
以上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主要考虑: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的支出安排原则,对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机构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自治州党委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都给予了足额保障。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从严控制。对政府楼堂馆所建设资金一律不予安排。对执行到期的项目进行清理,对执行情况差、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减少支出安排或取消项目。
另外,州本级平衡预算外必须安排的项目支出还有支农支出100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1000万元、社会发展资金5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费500万元、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500万元、内外贸经济发展资金500万元等,我们将从集中的财源建设资金中安排或通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解决,确保州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四、2016年伊犁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一)自治区核定伊犁州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5〕138号),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主要由2014年末清理甄别的自治州政府债务余额和2015年自治区核定新增政府债券额度组成。自治区核定伊犁州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14.6亿元,其中:伊犁州直17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5.2亿元、专项债务78.5亿元)、塔城地区9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1.2亿元、专项债务9.6亿元)、阿勒泰地区5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7.9亿元、专项债务2.2亿元)。
(二)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伊犁州直以自治区核定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基础,按照风险可控、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州直2016年政府债务总限额200亿元,政府债务率预计为67.6%,低于自治区规定的不超过100%的警戒线。
五、2016年财政工作总体思路及措施
总体思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清费正税,增收节支,优化支出,提高绩效,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压缩其他支出,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促开放,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圆满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清费正税,力促财政稳步增收。认真研究和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在执行政策上,坚持依法治税,做到既不收“过头税”,也不使税收“跑冒滴漏”;在征管手段上,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力度,州直筹资1000万元建成财税综合信息治税平台,实现国地税、财政、工商等多部门财税综合信息交换共享,提升征管能力,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非税收入管理,加快城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步伐,挖掘空间、水域、地域等资金有偿使用的增长点,努力完成2016年的增收目标。
二是深入研究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准确把握“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的政策导向,围绕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抢抓转移支付政策调整的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围绕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的政策机遇,充分利用霍尔斯果特殊财政体制、州本级人均财力水平低、扶贫攻坚任务重的实际困难,积极向中央、自治区争取一般性财力补助资金。围绕国家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政策,提前谋划,做好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争取工作。围绕“补齐短板”财政支农投入新增部分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并向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机遇,做好争取工作。围绕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的政策机遇,结合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州,继续争取扩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和增加资金补助额度,围绕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对外贸易、河谷特色产业、粮食产量及畜产品大州等区域优势,调动各县市、州直部门全力争取项目资金。
三是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第一目标,精准扶贫列为攻坚目标,以实施第七个民生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加大统筹财政资金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力度,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优先保障基础教育、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攻坚等支出,全力保障州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支出需求,将财政支出的70%以上用于民生建设。在保障方式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积极吸引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增加民生投入,特别是深入推进财政扶贫机制创新,针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就业能力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等,支持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切实补齐民生发展短板,全力促进伊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四是创新扶持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实施相应的财税措施,推动改革,促进经济发展。落实过剩产能企业兼并重组的财政专项奖补政策,积极稳妥地化解产能过剩;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依托州财通公司和财信公司平台,科学、适度地开展融资和资本运营,做好6亿元中小企业扶持债券和25亿元非公开公司债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继续应用财政契税补贴政策,刺激购房消费,化解房地产业库存。创新投融资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推进设立伊犁产业发展基金,大力推进PPP重点项目的实施,争取每县市开工建设3-5个PPP项目,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推动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投入机制和运营机制。
五是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破解体制机制瓶颈。加大“四本”预算资金统筹力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从2016年起将社保基金预算纳入政府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划转一般公共预算比例不低于20%,“十三五”末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划转公共财政比例达到30%以上。继续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将结余结转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继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撤消州本级180个预算单位的500多个实有资金账户。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制度,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并建立政府债务归口管理机制、政府债务跟踪问效机制、政府债务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建设,偿债、绩效”一体化管理体系。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财政收支预算,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自治州党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秉承“黄牛精神加天马步伐”,凝聚力量,改革创新,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推进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2015年自治州财政总预算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自治州财政
总预算及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有关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原公共财政预算,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更名为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设预算周转金和年终结余。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支出、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用。
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是对现行单一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一种改进,是指在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建立健全跨年度的、合理的平衡机制,实施依法征税,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即从供给端、生产端入手,通过解除供给约束,积极进行供给干预促进经济发展。这种改革具体而言,一方面将发展方向锁定新兴领域、创新领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也要求改革现行抑制供给的体制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