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财非税〔2015〕12号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州直属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治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新财非税[201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此文在伊犁州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xjyl.gov.cn)中“公告公示栏”公示,请关注。
伊犁州财政局 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