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国发〔2014〕4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新政发[2014]82号)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州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如下:
一、州直地方政府性债务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情况
2016年州直地方政府性债务年初余额181.95亿元,当期举借57.22亿元,当期偿还51.23亿元,年末债务余额187.94亿元。当年到期政府债务都已偿还,未发生违约行为。
1、政府债务
2016年州直地方政府性债务年初余额166.69亿元,当期举借57.22亿元,当期偿还50.14亿元,年末债务余额173.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年初余额93.16亿元,当期举借40.29亿元,当期偿还26.72亿元,年末债务余额106.73亿元;专项债务年初余额73.53亿元,当期举借16.93亿元,当期偿还23.42亿元,年末债务余额67.04亿元。因预算管理变化即由于地方政府性基金中的政府住房基金0.37亿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应专项债务的余额和限额相应转列一般债务,州直2016年年末一般性债务余额调整为107.1亿元,专项债务年末余额调整为66.67亿元。
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2016年州直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年初余额9.79亿元,当期偿还0.1亿元,年末债务余额9.69亿元。
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2016年州直地方政府性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年初余额5.47亿元,当期偿还0.99亿元,年末债务余额4.48亿元。
(二)新增债务情况
2016年,州直新增债务为17.57亿元,全部为自治区转贷州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期限为3年、5年、7年、10年,主要用于市政建设6.31亿元、医疗卫生2.76亿元、教育2.37亿元、农林水利建设1.99亿元、公路1.05亿元、生态环境和环境保护1.01亿元、政权建设0.77亿元、社会保障0.65亿元、文化0.62亿元等。
(三)置换债券情况
2016年伊犁州直使用置换债券39.65亿元,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3.34亿元、应付工程款8.36亿元、企业债券7.48亿元、BT项目融资0.27亿元、其他应付款0.16亿元等。
(四)政府债务相关指标
伊犁州直2016年综合债务率为59.03 %,逾期债务率为2.98%,偿债率为17.03%,新增债务率为4.25%。
(五)政府债务限额
截止2016年底,伊犁州直政府债务余额173.77亿元,小于自治区核定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96.14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17.6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85亿元)。按财政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初步测算,伊犁州直2016年综合债务率为59.03 %,总体风险可控。
二、州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情况
2016年州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年初余额15.91亿元,当期举借3.54亿元,当期偿还1.3亿元,年末债务余额18.15亿元。当年到期政府债务都已偿还,未发生违约行为。
1、政府债务
2016年州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年初余额5.85亿元,当期举借3.54亿元,当期偿还0.35亿元,年末债务余额9.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年初余额5.49亿元,当期举借3.54亿元,当期偿还0.35亿元,年末债务余额8.68亿元;专项债务年初余额0.36亿元,年末债务余额0.36亿元。
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2016年州本级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年初余额5.29亿元,当期偿还0.04亿元,年末债务余额5.25亿元。
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2016年州直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年初余额4.77亿元,当期偿还0.91亿元,年末债务余额3.86亿元。
(二)新增债务情况
2016年,州本级新增债务3.2亿元,全部为自治区转贷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期限为3年、5年、7年、10年,主要用于医疗卫生2.5亿元、教育0.7亿元。
(三)2016年州本级使用置换债券0.34亿元,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0.34亿元。
(三)政府债务相关指标
州本级2016年综合债务率为32.27 %,逾期债务率为3.43%,偿债率为1.14%,新增债务率为54.48%。
(四)政府债务限额
截止2016年底,州本级政府债务余额9.04亿元,小于自治区核定的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9.6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65亿元)。按财政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初步测算,州本级2016年综合债务率约为32.27%,总体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