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从2013年10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取消自治区设立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经统计,此次涉及巩留县取消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5个单位,7个项目,具体包括财政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证书工本费,宗教事务部门的清真标志牌工本费,发展改革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管理费,国土资源部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工本费、国有土地使用证工本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手册。取消收费项目后,不会影响今年第四季度非税收入减少,经测算,以后每年减收24万元,其中发展改革部门影响较大,减收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