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设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伊州党编办发【2019】18号),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9年3月正式批准设立,为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1人,由原自治州住房资金监管中心、自治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治州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和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从各职能部门中剥离出来整合建立。
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为自治州直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见证等服务工作。
(三)承担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
(四)承担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日常管理及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州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业务。
(六)对市(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新疆伊宁市广东路52号伊犁州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才绍娣 木拉提
联系电话:09998228101
09998330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