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伊犁州政府网站!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环执法发〔2021〕138号),正面清单实施动态调整管理,在2022年正面清单基础上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动态更新并完成公示,现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伊犁州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予以正式发布。
附件:伊犁州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