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规〔2023〕3号)和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环发[2023]87号),对正面清单实施动态调整管理。按照筛选条件,因搬迁、被收购、倒闭、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或未运行、被投诉、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等原因,需移出9家,分别为新源县绿色牛羊定点屠宰场、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新疆文普丝路服饰有限公司、新疆鹏翔华勇服装有限公司、巩留县成顺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伊犁艾利贝芙家禽屠宰有限公司、新疆艾尼大叔食品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伊宁)有限公司、伊犁西草原进出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现将动态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拨打0999-8359669。
附件:伊犁州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移出企业名单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