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新环综合发〔2022〕12号)要求,我局拟定了“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5日-2023年4月1日。
公示期间,企事业单位、组织、群众若对企业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反映。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伊宁市海棠路1号伊犁州生态环境局。
网络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至343865323@qq.com。
联系人:孙翌,联系电话:0999-8359701
附件: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