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表 | ||||||||
序号 | 县市 | 地块名称 | 报告编制单位 | 调查结论 | 提交报告数 | 评审时间 | 评审结论 | 是否移出调查名录地块清单 |
1 | 伊宁市 | 伊宁市安徽路以南, 天津北路以东 | 伊犁玖道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根据现场调查及采样分析,本地块土壤各项污染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基本项目+石油烃)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未出现超 标现象。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监测结果分析,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进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按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此可以结束。 |
1 | 2024年5月20日 | 本报告调查程序与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初步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初步采样等工作,调查结论基本可信。原则同意报告通过技术审查,建议报告修改补充后由专家复核,复核通过后,按程序上报。报告已按要求完成修改并通过专家复核。 | 是 |
2 | 伊宁市 | 伊犁东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河樾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 伊犁玖道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根据前述分析内容可知,本项目历史沿革清楚。地块范围内无工业企业存在,地块范围内及周围无较大污染源,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污染源,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1 | 2024年3月25日 |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确认“本项目历史沿革清楚。地块范围内无工业企业存在,地块范围内及周围无较大污染源,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污染源,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的结论总体可信。 | 是 |
3 | 伊宁市 | 2023-48 | 伊犁玖道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地块原规划为工业用地,地块目前为伊犁紫苏丽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项目本身属于轻污染行业,加之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减轻了废水、废气、固废对环境的污染,其环境效益十分显著,项目运行期间均按照环评及验收等相关环保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较大污染源,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未对地块内土壤产生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建设。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一住两公”等土壤污染防治文件要求,地块可用于居住用地。 | 1 | 2023年12月5日 | 该调查报告调查思路与方法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国家相关政策、导则的要求,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采样调查工作,原则通过初审。建议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结合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完善原有地块生产企业调查,进一步说明调查调查地块未受到污染的准确性,并按专家具体意见完善调查报告编制,待调查报告修改完成后报专家复核,经专家复核同意后通过审查,并按程序报批。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并通过专家复核,同意通过评审。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