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开展“奎-独-乌”区域和“伊宁市及周边区域”大气环境整治,根据《自治区“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4-2025年行动方案》,印发实施《伊犁州大气环境整治“2024-2025年”行动方案》,有序推动涉及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工业源污染深度治理、面源污染治理、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加强执法力度等方面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实施散煤用户清洁取暖改造,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893户。动态更新伊犁州环境监管重点排污单位。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继续推进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实施全过程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重点区域40家排放总量在50吨及以上涉气企业制定完善“一企一策”污染治理措施,推进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各类在建项目361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施工工地项目281个,并督促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持续保持和提高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州直城市(县城)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共计3975万平方米,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约83.27%。认真落实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要求,州直公交、出租车电气化率达到100%。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伊宁市及周边区域”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轮次,“奎-独-乌”区域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2轮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