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自治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建强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关于2024年伊犁州本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州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现将伊犁州本级预算调整如下:
2024年1月23日,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自治州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自治州预算草案》,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77.6亿元,支出277.6亿元,收支相抵平衡。
此次,拟调增3.3亿元,其中:专项上解收入3.1亿元(巩留县上解848万元,霍尔果斯上解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亿元。调整后,截至目前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80.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48.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亿元,调入资金1.1亿元,上年结余5.2亿元。支出合计280.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4亿元(按法定比例计提预备费0.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86.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9亿元。收支相抵平衡。(详见2024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草案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树牢“过紧日子”理念。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位置,严格执行经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严格按预算确定的标准、数额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的一般性支出和项目支出,对于低效、不合理的支出,坚决做到能压尽压、能禁必禁。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进一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在精打细算压减支出的同时,全力保障州党委确定的重点支出,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不断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
(三)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推动绩效管理各项措施扎实落地,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2024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草案表2024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草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