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记者从州财政局了解到,伊犁州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支农政策,下达中央农业专项资金29.23亿元,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等支农项目建设,全力支持各县市春耕备耕顺利开展。
伊犁州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下达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4396万元,对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进行补贴,全面释放补贴资金政策效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为此,伊犁州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3613万元,支持购置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加快各县市耕地整地进度。
今年,伊犁州还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下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99369万元,支持各县市抢抓建设时机,新建高标准农田103.35万亩,改造提升15万亩,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伊犁州安排水利项目建设资金28367万元,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及水土保持等项目,推动灌区节水灌溉,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为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农业抗灾救灾中的重要作用,伊犁州持续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建立由政府、种植(养殖)户、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农业风险分担机制。筹措资金43391万元用于推动政策性农(渔)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减轻农民生产成本的压力。
此外,伊犁州还筹措农作物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控资金3568万元,减少农作物病虫害,提升病虫害防控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为确保各类支农惠农资金安全高效有序运行,伊犁州财政局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定期调度中央和自治区级财政支农转移支付资金兑付到资金项目主体的进度,重点调度直接惠及农民和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财政支农转移支付资金,按补贴类、项目化的资金性质分类分项调度,并对调度情况进行通报。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补贴发放等相关工作,压实县市工作责任,共同推动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