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伊犁州应急管理局起草的《自治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意见反馈时间为: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16日。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伊犁州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张浩北
联系电话:18139234696
邮政编码:835000
通信地址:伊宁市福州路153号(伊犁州应急管理局)
电子邮件:504524738@qq.com
附件:
1.自治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自治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起草《伊犁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情况说明关于起草《伊犁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