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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自治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16日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截止2024年2月17日,未收到单位或个人针对《实施细则》的电话、电子邮件及信函等形式的意见反馈信息。
特此说明。
伊犁州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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